《我来自精神病院!》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我凝视了你这么久,你的无数世,从你一次又一次的蹒跚学步到生命终焉……”
湿软的暗色触手,慢慢包裹着他。
像裹着脆弱的婴儿。
——伴随而来的是,那种灵魂上无力的窒息感,似乎越来越重了。
主神看着面前眼尾逐渐泛红、美得不可方物的黑发青年。
祂久久地凝望着他。
也许是因为心里确认一定能得到了,祂眼里的光,在此刻,堪称温柔。
黑发青年看上去双眼涣散,已经没有力气。
祂动作轻柔地将审判之枪,从那摇摇欲坠的雪白指尖掰开。
“啪嗒——”一声,枪体落地,似乎低低地发出了一声哀鸣。
——为它接下来即将破损的命运……也为主人的命运,哀叹。
审判之枪,又名朗基努斯之枪。
【在人类的神话之中,耶稣被朗基努斯之枪钉死在了十字架上,生生刺穿了腹部,鲜红的血液顺着锋利的长枪流出,证实了耶稣之死。
而耶稣……是全人类的救世主。
传言,在盛大的死亡之后,耶稣复活,得到了天上地下的权威,云升至高之天,留下门徒接管人间。】*1
真是一个奇妙的轮回。
可是如今——
“我的耶稣,不会复活。”主神微笑着说道。
那无数双猩红的复眼,涌现出能将人深深吞噬的漩涡。
黝黑无声。
“我没有办法得到全心全意活着的他,那他会以一场盛大的死亡,来到我的身边,我会将他纯洁无垢的灵魂染脏,让他和我彻彻底底的融为一体——”
“从那以后,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将我们分开。”
主神的嘴角撕裂出了一个无比诡异的弧度。
“——他会永远以澄澈无辜的姿态,
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和我渡过,
一次又一次的轮回。”
主神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眼里的情绪越来越亮,将地上的审判之枪捡起。
这把通体漆黑,无比锋利,带着灵性的长枪,此时此刻,竟如同明珠蒙尘了一般……
就像是一块随处可见的,被人遗弃的木头。
主神亲昵的触碰了一下谢云泽的脸颊,紧接着,伸手缓缓地,从黑发青年线条优美的下颚线,移到了胸膛。
“真美啊……”祂这样感慨着。
接着猛地刺入!
但主神所做的,不仅仅是刺伤了谢云泽。
祂也同时刺伤了自己。
他们的血液彻彻底底的融合在一起,细密的血线像是妖冶的纹身……从上而下流淌。
“我们的血液交织在一起,马上,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有魔鬼在耳边低语。
【同化度80%——】
【同化度90%——】
【同化度98%——】
而就在这时,谢云泽的眼珠缓缓的转动了一下。
那一双无比美丽的眼眸里,不再像空洞的玻璃珠,溢出了一丝饶有兴致的笑意。
他之前所做的,不过都是伪装。
他哪有那么脆弱,能够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吞噬理智。
谢云泽拥有着一个无比璀璨耀眼的灵魂,这个灵魂在时光的锤打之中,早就造就了无可比拟的坚韧。
他只是装作堕落。
他只是装作沉沦。
为的就是布一个局。
一个彻彻底底绞杀主神的局。
在主神警惕心降到最低的时候……
也会是他最容易得手的时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花漓挂牌接客的前一日,拂香阁就被一锅端了。她辗转来到桃源村,打算安稳度日,却总改不掉被调教进骨子里的毛病。 花漓挑来选去,看中了村里那个即将进京赶考的小大夫。小大夫生得俊美,一身文质的书卷气,处处合花漓的心意。 更重要的是,他日一别,天高海阔,也不怕有牵扯。 花漓大着胆子撩惹,故意把手绢丢到他手边,拉着他的手给自己把脉,“林大夫,我不舒服。” 小大夫古板正经,每每都会脸红不知应对,用克敛、又透着
其他 39万字 1个月前
白宁穿越了,一睁眼,成为稀树草原上一只流浪的森林象。 彼时,她正处在发情期而不自知,大脑控制不住焦躁的身体,疯狂求偶。 好消息:三天过去,方圆百里没有任何雄象对她感兴趣。 坏消息:第四天深夜,一只「小」象姗姗来迟,见面二话不说撞她怀里,圆乎乎的脑袋蹭她脸颊,灵活的象鼻勾她尾巴,还直往某个地方去。 白宁:天塌了呀!不对,等等——雌、雌的? - 巴雅所在的象群有两只象宝宝出生,狮群趁虚而入发起攻击,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
最纯爱那年,季留云找到骨灰都要让顾千尝尝咸淡。 拧巴孤傲受x白板哭包攻 顾千为了续命,捉了一只叫季留云的四百年老鬼留在身边,以待时机将其炼成救命药,日子越过越不对劲。 这死鬼约莫是中邪了。 顾千对他竖中指,他给顾千戴戒指。 顾千要收这只鬼,结果被他收了心。 顾千冷脸收回巴掌,生怕给他打爽了…… 顾千自认是个冷漠不合群的人。 最开始,顾千故作凶狠,“我一定会杀了你炼药。” 季留云抠着指头踌躇再三,
都市 54万字 1个月前
【年龄差10老男人兜底总裁攻阳光活力十足可爱受】 林子川去古城的第一天就被追尾了,肇事者夏朗刚毕业,开着小金杯,拉着大白菜,一脸忐忑,本以为是个为生活所迫的小可怜,结果晚上小孩儿找了过来,这才发现可怜的小白菜是古城小少爷。 小少爷热情真挚,非要免费做导游,林总不忍拒绝,只好一边贪黑起早安排工作一边跟着小少爷蹭吃蹭喝。 一路安排下来夏朗觉得林子川有点儿可怜,好歹一个大老板,没剪过羊毛,没挤过羊奶,
都市 10万字 1个月前
出身偏远沙漠小镇夜谷的德斯蒙特·鲍得温通过努力考上了著名高校哥谭大学。 在哥哥西索尔的温柔鼓励下,心怀胆怯的小镇青年独身一人踏上了求学之路。 初到哥谭的第一天,他就被这所繁华的都市所深深震撼—— 这里的狗公园居然又有狗又有人! 这里的雨水居然是清澈透明的! 这里的居民居然全部都是正常人类!
都市 72万字 1个月前
李熙明是盛大实控接班人,为人冷静克制,从不表露心事 林雨薇与他属于豪门家族联姻,相亲一次便匆匆结婚 上一世,她为前夫恪尽职责,却搞得郁郁寡欢,不得已和他离婚,最后被枪杀在他面前。 误杀而死!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