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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顶尖精锐的孤狼式特种作战,那确实是力有不逮——除非,除非长安的天子同意某些人最疯狂大胆的计划,把朝廷的底裤典当成黄金到现代去买一大堆远红外设备和匈奴彻底爆了,要不然大家只能在必要的历史局限前认了。
作为癫狂到满脑子和蛮夷爆了的疯子,穆氏现在表现得相当正常。他只是向前一步,借着火把的光亮低头打量昏迷的俘虏,然后得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
“这肯定是出身匈奴高层的贵族,而且多半还是居住在漠南王庭的贵族。”
考虑到穆姓方士对汉匈关系的一头雾水,这样的判断简直称得上莫名其妙。刘某有些愕然:“你怎么知道?”
“看颜色看出来的。”穆祺用木棍拨开俘虏蜷缩的手,点一点他大拇指的指甲,在根部新生的月牙层上,可以隐约看到一点淡淡的蓝色:“这么快的时间就能沉淀这么多色素,看来匈奴上层是真的嗜酒啊。”
为了在溶液中显现出某些梦幻般的颜色,方士店铺中售卖的所有酒精都添加了一点色素——无毒无害,却极难代谢分解;这些顽固的着色剂会残留在血液中,随着循环附着在新生的组织上;于是生长较快的手脚指甲之上,难免就会多出一点颜色。
当然,刀口舔血的骑兵也未必会在意到这点细微的颜色。但这无疑是个极好的判断指标,有资格能享用千辛万苦走私过边境的长安顶级奢侈品,这少说也得是个身家豪富、地位尊隆的贵人。而这种尊隆显贵的大致出身,同样可以通过颜色来稍作判断——穆祺掺入酒精中的色素会在半密闭的空间中缓慢氧化;漠南王庭的距离不够,运输时间太短,所以色素呈现为淡淡的蓝;如果要长途运输到漠北乃至西域,那么路途漫长,色素充分氧化之后,应该会有一种稍稍醒目的紫色。
所以说,穆祺并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推理能力、灵妙敏锐的未卜先知;他只是老老实实按规矩在作判断,整个思路非常之枯燥无味,说出来绝无新奇之处。可是,现在显然没有时间解释什么色素氧化的基本原理了,所以穆祺一语带过,并未多言,只是摆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汉朝普遍迷信,当一个御用的方士拿出一副“说了你们也不懂”、“天机不可泄露”的高傲架势时,哪怕三公九卿、诸侯藩王,都要稍退一步,表现出应有的敬仰。
果然,大将军瞥了方士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他沉吟片刻,仿佛在思索匈奴漠南王庭的布置——两国交锋旷日持久,大汉同样在北方的腹心安排得有棋子;不过,这些绝密的人员安插只有最高层的最高层才能知悉,大将军斟酌着这些绝密情报,得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
“匈奴单于应该就在附近。”
这个判断石破天惊,浑然不知所起;但四下里寂静无声,却绝没有人敢于质疑大将军半句——喔,除了某位“王姓商人”;他抖一抖眉毛,居然望了过去:
“为什么?”
“为什么”?这一句话比刚刚的判断还要叫人吃惊,有数道凌厉的目光立刻射了过来,几乎刺穿某人的脸皮——大汉的规制,朝廷的规制,军中的规制,哪里容得了一个外来人公开询问大将军?军令如山,不容移转;《司马法》云“国容不入军”,孤军在外,大将军就是绝对的统帅,下属侍奉将领,就仿佛臣子侍奉皇帝;难道你这浑人当着皇帝面前,也是这么大声小声、直接发问的吗?
放肆!!
可惜,大将军的脾气还是太好、太温和了,远没有昔日彭王治军、后应者立斩的暴烈惨酷;他停了一停,居然答话了:
“这是冒顿单于的旧例,精兵不可擅离王庭。”
“这又关冒顿什么——”
王某人忽然闭嘴,神色微变;与他一起露出恍然之色的,还有竭力维持高深莫测的穆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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