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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似无意一般问道:“归元今日怎么没戴面具?”
秦钟书闻言不甚在意的回答道:“面具碍事,戴在脸上终归是有些不方便。”
白萧听闻这话便点点头:“确实不方便。”
秦钟书今日来南风馆,是故意不戴面具的。
当初他之所以会带面具,是因为当时拍下白公子是临时起意。他来的匆忙,没有丝毫心理准备。
昨天晚上他想了一夜。他竟然敢来找白公子,就不会在意别人的流言蜚语。他若一直戴着面具,反而会让人觉得他心虚。他对白公子的感情堂堂荡荡,便无惧外界的风风雨雨。从今往后,他不会再刻意隐藏自己的身份,若有人认出他,那正好可以将他的名字跟白公子放到一起。他也能更好的护着白公子,将白公子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
在这夏虞王朝,只要他还活着,只要他还是秦钟书,那他就是白公子的身后之人。没人敢越过他对白公子不利。
白萧不知道秦钟书的心中所想,他只是专心致志的逗着怀中的小猫咪。
既然这只小猫是送给他的,那他就给这只小猫取个名字吧。
“归元觉得,给这只小猫取个什么名字比较好?”白萧随口问了一句。但秦钟书的意见对他而言并不具备参考价值。他压根不会听。
“白公子想给它取什么名字?”秦钟书反问道。
白萧沉吟一瞬:“我看它毛色雪白,不如……就叫它白雪吧?”
秦钟书闻言露出一抹笑容:“这个名字取得倒是贴切,那就这么定了吧。”
“好。”白萧挠了挠小猫咪的下巴:“从今往后,你就叫白雪了。”
回应白萧的是一声绵软的:“喵~”听的白萧心都化了。
秦钟书看着白萧发自内心的笑容,心尖蓦地一颤。
当天晚上秦钟书留宿在白萧房中。
白萧将小猫咪放到自己和秦钟书中间,充当楚河汉街。
秦钟书侧眸看了一眼睡在正中央的小猫咪,静默无声。罢了,只要白公子喜欢就好。
次日,方宁带着这只小猫咪去吃新鲜的鱼虾。秦钟书则准备带白萧出去游湖。
“游湖?”白萧有些恍然。
秦钟书点点头:“最近城南湖里的莲花都盛开了。莲花的花期不算长,若不去赏玩一番,岂不可惜?”
其实秦钟书对这些花花草草的没什么兴趣。要让他说的话,边陲之地的大漠戈壁才最是壮观的。只是现在是和平年代,他没必要再亲临战场。若有机会的话,他一定要带白公子去边关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令人震撼的美景。
去城南欣赏莲花是张慈出的主意。张慈身为文臣,自然也是风雅之士。他喜欢莲花的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莲花出淤泥而不染。白萧虽然出身南风馆,但张慈对他有几分好感,所以在他眼中,白萧也同这莲花一般。秦钟书虽然学富五车,但他多年沉浸战场,在张慈眼中,他就是个不近人情的木头。所以张慈便自告奋勇的来做这个狗头军师,帮秦钟书讨白公子关心。
白公子看起来弱柳扶风,多愁善感,肯定会喜欢莲花的。‘少爷’压根不懂得怜香惜玉,莽莽撞撞的可别吓着人家。
“……城南的莲花已经盛开了吗?”白萧已经许久不曾听到外界的消息了。他自小在夏虞皇城中长大,少时也曾经和小伙伴们去南城的湖边嬉戏玩耍。后来……一切戛然而止。
秦钟书敏锐的察觉到了白萧的不对劲,小心翼翼的问到:“白公子不想去城南?”
“不是。”白萧摇摇头:“只是我太久没有出过门,一时有些恍惚罢了。”
秦钟书听闻这话一惊,太久没出过门?:“白公子有多久没出门了?”
“约莫……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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