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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前头的人手晃银铃,念:“叮铃铃叮铃铃,尸宜起尸宜行。”
是个寂寞的赶尸人。
他避开大道,故意找了条偏僻的山道,昼夜兼程。
见天色微微发白,他靠在石上,和衣打盹。
刚合上眼,却听身后响起马嘶声,连忙回头,薄薄的白雾里,隐约透出高头大马的影子。
只是怎么听不见答答马蹄声呢?
赶尸人急忙摇动铃铛,招呼尸体往旁靠,还未来得及将道路让出,那匹高大的骏马悄无声息跃出薄雾,飞驰而来。
竟是头轻飘飘的纸马。
纸马通体雪白,四肢剪得歪歪扭扭,唯有眼眶里一点漆黑点睛,宛若神来之笔,让纸马顿时有了飞扬的精神。
纵马的骑士是两个少年,迎风纵马,衣袖翻飞。
他们快靠近行尸时,一人捏诀御风,一人纵马而起。
纸马便乘着清风,攒蹄而飞,跳出十来步,从众尸头顶跃过。
赶尸匠本怕冲撞到高人,见此情景,不由松了口气。
马上的少年回过头,伸手抛来一物。
赶尸匠伸手接过,竟是一碗清酒。
纸碗带着缺口,里头陈酿散发沉醉芬芳。
“惊扰了!”鲜衣怒马的少年笑道:“且共饮一杯!”
赶尸匠也笑,仰头将酒液一饮而尽,浓烈的酒香在嘴里漫开。他大笑:“好酒!”
……
逢雪微抬起脸,见他衣领半敞,锁骨分明,下颚线线条分明,如尖锐长刀,一双眼睛弯如桃花,格外俊逸飞扬。
回来路上,他嫌弃赶路太累,便学了扎纸匠的点睛之法,捡起地上的纸马,为它点睛,不多时,死物便活转过来,英姿勃勃,一跃数步。
逢雪还想让他再点一匹马,他甩了甩手臂,又捡起一张纸马,再点睛时,怎么也点不成了。
两人只好同乘一骑。
于是身后的少年便眉飞色舞,宛若一只开屏的孔雀,看见谁都要共饮一杯。
酒水打湿他略显苍白的唇瓣,他把酒水一饮而尽,抛去手中酒碗,双手握紧缰绳,合起的双臂拢住了坐在前方的少女。
逢雪幽幽道:“你笑什么?”
叶蓬舟敛了笑意,但没多久,嘴角又忍不住往上扬,“我见春光明媚,心里便高兴,如何?”
逢雪:“不如何。”
她定定望着前方想迎的明媚春山,“我也觉得春色很好。”
但想到师姐再看不见如此春色,心中难免难过。
她嘴角轻抿,又想,叶蓬舟在术法上,果真天赋异凛,看扎纸匠点睛,便能学个七七八八。
又或是他本来就会呢?
他从哪里学来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叶蓬舟歪过脸,微微侧目,眼睫垂下,专注地盯着逢雪。
她抿着嘴,不知在想什么,腮肉微微鼓起,阳光照得雪白皮肉沁出粉红,平日杀人不眨眼的剑客,如今显出一丝少女般的娇憨可爱。
叶蓬舟无端想起都尉府里那些如鸟雀般嘁嘁喳喳的少女。
她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头戴漂亮首饰,如云发髻上,还插着一朵朵从花园里新摘下的花卉。
有桃花有芙蓉也有杜鹃。
他忽然也想给小仙姑插上满头的花。
唔。
但想了想,若这样做,自己大抵会被打出满头的包。
逢雪声音冰冷,“你猜得一点也不错。”
叶蓬舟摸了摸嘴角,才发现自己无意识说出心声,笑容讪讪。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路踏花而行。
昼夜疾行,城池已近在眼前。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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