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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为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书架是粉色的。
向春生每次尽可能地避开去看他的座位,以免糟心。
*
放学铃还未响,大家早已整理好书包,准备好倒计时。
窗外的雨还是很大,暗暗的色调像是丹麦电影那般安静,向春生想到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篇文《关于螃蟹、桂花、睡衣和小笼包的十种解释》或许等场雨过去,应该就是渐凉的秋。她马上能闻到嚣张的早桂气焰、拆掉一只母膏蟹淋上醋汁随后吃干抹净、喝上一碗甜滋滋的鸡头米、穿上压箱底带着陈年气息的亚麻睡衣。
想想这场雨变得不那么糟糕,只是眼下有点棘手罢了。
好在家里距学校不过两三分钟的路程,不算路上避雨的廊,露天需要淋雨的距离也就一两分钟。
正当她在脑里计算回家路线时,桌子边上被放了一把黑伞。
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擦干净还我。”
说完就走,陈念荒一向如此,从来不关注别人做何表情,是何态度,他只做自己想做得。
向春生的瞳孔放大,她只觉得惊恐。这人并不和同龄男生那样喜欢冒头淋雨耍酷,也不像那种会大公无私帮助别人,分享自己手中雨伞的善类,这样只会让人认为他另有所图。
向春生撕下一张便签,把伞放回了他的位置,脑子里已经筛选出了最优解:那就是淋雨自己回家。
其一,回家的距离很短淋不到多少雨;其二,明天如果不下雨这把伞从家带到学校会很显眼;其三,陈念荒人出了什么问题目前无从判断。
说服自己后,她的身影没入雨幕。
这双鞋子大概率是穿不了了,向春生进门把蓄满水的鞋子倒放在鞋架上。
蒋月华看着浑身湿透的向春生,无比懊恼:“哎呀!我忘记了,今天下雨,没提醒你带伞。”
向春生低头为那双报废的鞋子默哀了几秒。
这句话好陌生,不知道为什么恍惚间回想起小学。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学校组织了一场朗诵比赛,每个人的小脸被画得像猴子屁股,女孩们穿着白色公主裙,男孩穿西装,规定统一要穿白色的鞋子,向夏锦这人老是丢三落四,比赛那天也是,没穿白鞋。当时的她万分羞愧,六神无主,她的妈妈像是踩着七彩祥云的天兵天将,放下手头的工作,快马加鞭过来给她送鞋子,向春生依稀记得那是一双泛着柔光的缎面白色玛丽珍鞋,一边数落着一边帮她扮上。
向春生没想到自己在那一刻居然是羡慕的,羡慕她在闯祸时有人兜底。
可明明一个人就能够做好充分准备,足以抵挡千军万马。
她的鞋一直就是白色的,即便那双鞋头的黄色胶快开了,因为这是万全之计,没有人会提醒她明天是朗诵比赛需要穿白鞋。
看似微不足道的自尊心实则是撑起她整个童年的白色帆布鞋。
所以在那儿之后鞋柜里总会有它的容身之地,因为那些弥足珍贵。
蒋月华递给她一块干毛巾,把那双鞋子从鞋柜转移到阳台:“洗了送人吧。”
沙发上坐着的人看上去有些疲惫,黑色的防水夹克衫上也还挂着水。
“爸,你回来啦。”
“嗯。”那个男人抬头看了眼又继续刷起手机。
“那个,吃夜宵吗?”
“不了。”
……
这样简单的对话应该就已经是这两个人的极限了。即便是共处于同一个空间两个人的血缘关系也只是蒙着一层浅薄的陌生。
她的一整个童年,父亲几乎是缺位的,模糊的人脸一直都被“爸爸这么辛苦是为了买大房子,让春生过上好日子。”的只言片语所代替,身边的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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