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后娶了小狗夫郎(女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乌裘不是某个人,而是一只幼犬。
沈随安第一次见到它时是在集市,她本是要给沈涵买只没有花纹的风筝,准备回去在上面亲手画上画,等到天气好的时候再去和弟弟一起放。没想到在快回程时,一只比兔子大了两圈,还极有力气的黑色毛球迅速冲过来,猝不及防地撞上了青兰的小腿,要不是有沈随安顺手搀扶了一把,他差点就要被绊倒。
虽然人是没事,但二小姐刚刚挑好的风筝却在混乱中不小心落了地,沾染上泥浆,已经没办法再继续用了。
还好随身侍卫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冒犯沈二小姐的罪魁祸首。定睛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什么毛球,而是一只通体纯黑、浑身脏兮兮的小狗。
小狗看着不过两个多月,正是有活力的时候,明明没多壮实,力气却比一般幼犬大得多,被抓住了也不挣扎,闻见身边家仆手中拎着的食盒中有荤菜,摇着尾巴哼哼唧唧叫唤着,脑袋直往那边凑,看起来不太聪明。
本来还在为风筝遗憾的沈随安被它逗笑,也对这小家伙动了心思。
在询问一圈周边后得知,这狗不知道是从哪跑来的,因为讨人喜欢所以一直被各路店家投喂,身体养得倒是不错。前段时间小狗被万香楼的一个后厨小丫头抱去养,说是以后等她哥嫁出去时算作嫁妆。但就在昨天,万香楼后厨那边的巷子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骂声,叫嚷着“还嫁妆,它这一只嫁妆能把你哥其他嫁妆吃空!”、“这个家有狗就没你老爹!你自己看着办!”,最后,小丫头颓丧地把狗放了,小狗又回归了流浪身份。
听完传闻的沈随安忍俊不禁,到底是多能吃的狗,才能让一个男人不顾脸面地来找女儿撒泼。不过只要确认了这狗是无主的,她就没什么顾虑了。
虽然沈随安交友甚广,但人跟动物毕竟不一样,她其实并不是招动物喜欢的体质。好友家养的动物,不管是狸奴啊狗啊这种机灵点的,还是鸟这种单纯一些的,碰见她都是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只有吃东西的时候愿意屈尊降贵理她一下。就连驯服一匹马,她用的时间都会比其他人更长。
而这只狗不太一样,稍微喂了两口吃的,就开始晃着尾巴围着人打转。明明警惕性那么弱,却偏偏能看出来沈随安才是那一圈人里的老大,翻着肚皮在她面前献殷勤,乌黑的眼睛眨巴眨巴,一伸手就张嘴露出粉色的舌头,想舔舔她的手指。
最终她还是没忍住,重新买了只风筝后,把小狗带回了府邸。因为小狗的毛色是纯黑,长相还颇有点小黑熊的模样,她给小狗取名为乌裘。
乌裘很可爱,活泼黏人,皮实又好玩,在府里住了不过几天,身上就长了点肉,看起来比先前健康不少,成天跟在沈随安脚边走。她很喜欢乌裘,也决心要将小狗留在身边,可在她抱着乌裘给顾云熙看时,却只收到了对方的冷眼。
*
“你准备把这种东西往府里放?”对方脸上的不喜十分明显,说出的话也毫不客气,甚至可以算得上有点刺耳,“又是菜地又是狗,你当云水居是什么乡间野地吗?”
在很早之前,顾云熙就对云水居的布置有意见了。
沈府的院子中,属李侧君居住的翠乐庭最为华丽贵气,每一处布景都格外精致漂亮。李侧君李昭是大户人家出身,跟李凭也有一点远亲关系。他性格张扬,手段了得,在上层男眷圈子里鼎鼎有名,是那些小公子们向往成为的对象,也是顾云熙在沈府唯一一位欣赏的人。
沈府的其他人跟沈随安差不多,虽然也会做点表面功夫,但更多的是实用主义,院子的布景比较随意。到了沈随安这里,她索性将“开心就好”的理念贯彻下来,喜欢什么果就种点果树,想看什么花就零散地栽点花,想画竹子就移栽几颗竹子,突然想体验耕作就开垦了一方田地。明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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