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马律师可不是蝙蝠崽!》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刚落,马修拿着刀的手果然开始用力。
黑面具已经在冰凉的刀刃贴入他的血肉时就深感不妙,他可不想真的被削掉手臂,于是立刻叫停:“停下!你究竟是谁!找我做什么!”
刀在黑面具伤口里切割着,马修并没有很用力,他只是慢慢磨:“是你要找我,我该适当还礼。”
“至于身份,你可以叫我DareDevil。”
正在此时,开着警笛的警车呼啸着往这边接近。
报警人马修顺势停下,他擦了擦匕首和刀上留下的指纹,站起来朝向黑面具,冷冷的说:“算你走运。”
马修走到门口,又拐回来隔着衣袖从地面上捡起一枚炸弹塞进黑面具嘴里:“再让我听到你到处找我,我还会来。”
这样就结束了吗?
当然不是。
黑面具这种人软硬不吃,就算暂时被威胁到,过段时间很可能还会卷土重来。
为了清净一段时间,马修刚才发短信给戈登报警说金融区今天溺水死亡的人是黑面具下令杀的,此前几个很可能也是。
就算黑面具像以往那样很快出来,当然,他会尽力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不过就算真的发生了,那时候黑面具的视线也会彻底从马修·默多克身上移开,剩下的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哥谭阴沉沉的天气下,正奔跑在楼顶的马修接到了戈登的来电。
特意留着那张电话卡没有扔的马修接通电话,他像以往一样把声音压到无法辨认,故意再加上手机功能限制,马修保证没人能听得出来这是他。
“戈登局长,很高兴接到你的电话。”马修停在楼顶,注意着四周。
[黑面具那里的事是你做的?]
“我以为你会有更重要的事要跟我聊聊。”
[你是谁?]
“DareDevil。”
马修本想让戈登替他转告蝙蝠侠,让蝙蝠侠离马修·默多克远一点。
只是戈登认得他,他不想再以马修·默多克的身份引起戈登的注意了。
再说黑面具的事情已经结束,说不定蝙蝠侠对他的关注马上就会消失。
马修挂断电话,并不能十分豪爽地折断手机扔掉,只能把那张卡抽出来,手机又收回去-
不算远的另一个城市。
某间仅有两个人和一只狗在的图书馆里。
“芬奇,今天机器竟然没有吐出号码?”高个子穿着西装的男人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的朋友。
穿着考究仿佛绅士的芬奇面色奇怪:“其实今天机器还真的给了我一个号码,里瑟先生,不过……这个号码又消失了。”
“消失了?”之前从来没有这种情况,“什么意思?”
芬奇拿出一份资料交给约翰·里瑟,又拿出一张照片贴在旁边的板子上,紧接着开始介绍:“今天机器给出的号码来自哥谭。”
[马修·默多克,男,21岁,父母不详,哥谭大学法学院学生,九岁时因为救人双眼失明,十六岁之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后因政策原因,社会福利机构彻底取缔,马修·默多克拒绝家庭寄养,申请转入寄宿学校,直到十八岁完全独立……]
“如果他是行凶者,这意味着他已经放弃下手,如果他是受害者,这意味着他恢复安全。”芬奇语速很快地说着,“不过考虑到这位可爱的年轻人受限于身体,很难策划什么案件,因此我们就暂时认为他原本可能是受害者。”
繁忙的约翰突然得到了没有犯罪需要去阻止的清闲假期。
哪怕这个假期只有一天-
马修赶在德鲁斯醒来之前避开监控回到了图书馆。
他从书架上抽出一本盲文书,戴着墨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盛景以前玩了一款游戏,为了做任务,和一个情缘在游戏里“结了婚” 婚后,她和情缘获得了一个人鱼崽崽,那人鱼崽崽格外漂亮,渐蓝色的大鱼尾巴,一双布灵布灵的大眼睛,痴痴地看着你,跟你叫【麻麻】的时候,盛景只感觉心都化了 盛景:这跟我亲自生的崽儿有什么区别? 只不过人鱼崽崽漂亮归漂亮,但是格外娇弱 未及时喂粮,掉血 没有给她编辫子,掉血 最重要的是:父母亲密值下降,她能伤心掉眼泪,哭到血量掉一半 盛景只
都市 49万字 1个月前
沈随安是个被皇帝都纵容的闲散小姐。 她才华横溢,随性自由,谈吐文雅,为人和善,是被无数未出阁的少男惦记着的天边明月。 可以说,沈随安的前半生都是一路顺遂的,没受过任何委屈。 一直到她与那位顾小公子定下了婚事。 新嫁进来的顾云熙容貌昳丽,气质清冷,即使家道中落也高高地扬起下巴。 但好歹要一起搭伙过大半辈子的,沈随安用了十足的耐心去对待顾云熙。 他不想圆房,沈随安由着他,替他说谎;他不愿应付岳母岳父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顾思周——派出所户籍科萌新小警察。 认了一个戴口罩新人当徒弟。 她一口一个小徒弟的叫着,还拍着人家肩膀说: “小徒弟,别害怕,以后师父我罩着你。” 直到小徒弟摘下口罩—— 她才发现,小徒弟居然是——暗恋女神刑侦队长李知著! 阴差阳错,她成为了19岁在国做卧底,24岁凭一己之力端了大boss老巢,不到30岁已经是刑侦队长李知著的师父。
都市 71万字 1个月前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 建康城里的郎君如星,谢韶音便是众星所捧之月。 只是这轮月亮从未想过,身为陈郡谢氏之后、太傅之女,自己有朝一日竟会下嫁李勖这样的寒门武将。 听闻此人能征善战,有万夫莫敌之勇,腰间一柄环首刀杀人如麻。 新婚之夜,看着那高大威重的男子一步步踏进洞房,韶音攥着帕子的手出了一层潮汗,话却说得掷地有声: “我已向阿父禀明,效法古人之礼,与足下试婚三月。若是三月之后,你我二人不能情谐
都市 77万字 1个月前
庄晓重生到末日降临前。 好消息是她这次可以提前做些准备,坏消息是距离末日还有72小时。 不过重来一次旁的都可以暂时放一放,但在距离末日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送仇人去开在商场里的电影院看场电影却是必须要做的事。 末世了,自以为不圣母的庄晓却没发现她不但不圣母,还是个‘坏得流油’,‘坏得罄竹难书’的反ua小达人…… 一,末日倒计时71:58 庄晓对前同事们宣布:同志们,我跳槽到一家给实习生也发工资的公司
其他 56万字 1个月前
倪雀十六岁这年,喜欢上了一个人。 他无数次地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像风裹着阳光,落停在她晦暗的栖身之地。 当她酝酿着如何要成为更好的自己,只为有朝一日能再次遇见他时, 却黯然发现,他离开前,亲手撕碎了一张写着“倪雀,期待未来某一天能与你重逢”的扉页纸。 原来,她自以为藏得严丝合缝的喜欢,早就被发现了。 她不奢求他喜欢自己,可她也难以忍受来自他的讨厌。 于是,在某一个出逃的深夜,她一边跑,一边丢下她十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