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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巫,来战!》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吉尔森双目圆睁,后背发冷,连忙拉开了那个正准备上去跟这“流浪汉”拼命的的年轻人,声音颤抖着说:“快……快跑!这……这不是人……这是吸血魔!快跑!”

他活了五十多岁,也曾经跟着领主出征作战,后来受伤退伍,得罗恩伯爵赏识,才在这松溪镇当了镇长,虽然要为伯爵看守镇子时得罪了不少人,却也曾尽力让镇里的平民能找到工作,吃不饱也饿不死地活着。

镇里没有教堂也没有神官,有人生病受伤平时都是他帮着看看,多亏他当初从军出征时跟着军医学过包扎术,也认得一点草药,小伤小病也都能治,可若是严重点的,还得去罗恩伯爵所在的雷姆洛斯城去求城里教堂的神官们救治。

也就是在那儿,吉尔森曾经听说过吸血魔的传说。

据说这些吸血魔原本也是人,但受到恶魔的引诱,吸食了人血之后,就失去了本性,变成了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尸走肉,就算砍断它们的手脚,只要没砍断它们的头颅,就会一直活着,追着人咬。

最可怕的是,被它咬过的人,也会被污染,哪怕被吸血而死,尸体也会变成下一个吸血魔。

吸血魔本身毫无理智可言,战斗力也不算强,甚至还不如它做人的时候,可它能感染活人,能传播污染,只要出现一个人被咬,就很快会变成两个、十个、百个……直到所有活物都变成它们的同类。

“快跑!不要被它咬到!快跑!”吉尔森毛骨悚然,一边拉着人朝镇子里跑去,一边大叫着,可刚跑到树下时,忽然想起了刚才那个被它咬过的年轻人。

“布尔曼!”他叫了一声那个年轻人的名字,没听到回应,却听到有风声传来,老兵的身体虽然老了,可反应速度依然不弱,他头也不回地曲肘后撞,一个肘锤重重地撞在了朝他扑来的人脸上,他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肘部撞在面骨上发出轻微的咔嚓声。

人老了,骨头脆了,真是大不如从前了。

他回身闪避,却见扑过来的正是布尔曼。

只见布尔曼此时的双目已经变得通红,跟那吸血魔一样,留着涎水,哪怕被撞断了鼻骨,鲜血长流,他也只是伸出舌头来,将自己留下的鼻血一卷一吸溜,仍然死死地盯着吉尔森,像是盯着一块美味的肉食一般,绝不肯轻易放弃。

“镇长!救我——啊啊啊我被这该死的家伙咬了——”

身后传来又一个人中招的惨叫声,让吉尔森的心一沉,“快回去拿火把,拿菜刀来,这些吸血魔必须砍掉脑袋烧了才能彻底消灭!”

“马克又活了!”

“马克!啊你怎么咬我!你疯了吗?”

吉尔森一遍跟布尔曼对峙着,躲过他一次又一次扑咬,一遍紧张地看着那些被流浪汉和马克咬伤的人,心中满是绝望:“不要靠近它们!被咬了的就砍掉手,否则也会变成和它们一样!”

他说的已经晚了。

一开始的马克和布尔曼还是隔了有一会儿才变成了吸血魔,可是后来再被咬的人,转变得越来越快,已经从一开始的一两个,变成了十多个,正在大肆扑咬着其他的镇民。

也有跑得快的胆大的回镇上叫人带了刀和火把来,可是看着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只要心一软手一慢,就有可能被扑上来的吸血魔抱住咬一口,然后变成了它们的同类。

吉尔森终于接到人送来的一把菜刀,狠狠地砍断了布尔曼的脖子,然后将火把丢在他的尸体上,转身又朝着另一个吸血魔扑去。

他已经杀得红了眼,这些他看着长大的年轻人,都还没来得及享受人生,就这么死在了吸血魔的口下,甚至还变成了毫无理智的吸血魔,要去吞噬亲人的血肉。

他决不能放这些恶魔进入小镇,否则,那将是整个松溪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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