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秀导师是我前男友》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欢小狗吗?”
杭宁一向很喜欢小动物。
他听到文姨发问,眼睛亮了亮,堪称乖巧地点头,“喜欢。”
杭宁答完,又好奇的主动问了一句,“这里有吗?”
文姨笑容又多了一些,她对着不远处花园方向喊了一声,“糖球。”
杭宁知道文姨应该是在喊小狗,立即也期待地看向了花团锦簇的漂亮花园。
很快的,在花园的石板路上,有一只白色的小狗朝着他们跑了过来。这只叫做“糖球”的小狗胖乎乎、圆滚滚,跑起来很是有些慢吞吞,远远看去就像是一个大白毛团,可爱又有趣。
杭宁看着小狗朝自己这边跑来,语气里带了几分小孩子开心时该有的喜悦,“文姨,这是您养的吗?”
文姨看了一眼宗溟,果然宗溟目光正落在杭宁身上。竟然连糖球都要肩负起哄孩子开心的“重任”,可见宗溟对这个小男孩有多上心。
文姨:“这是宗溟小时候养的,现在已经十几岁了,它年纪很大,你看它跑得多慢。”
杭宁对小猫小狗的知识了解比较多,如文姨所说,宗溟的这只狗狗如果按照人类的年纪换算,其实已经非常高龄了。但糖球现在看起来仍然很健康漂亮,甚至还能跑一跑,可见文姨和宗溟把它养得有多好。
杭宁看了看不远处圆滚滚的大白团子,又看了看眉眼冷峻的宗溟,觉得有些新奇。他以为像宗溟这样的性格,就算想要养狗,也会是养一只顶级纯种猎犬,名字还得是威风中带点中二的那种,比如“逐风”、“雷霆”之类的。没想到宗溟居然养的是一只憨态可掬的田园犬,甚至名字还是萌萌哒的“糖球”。
宗溟看到杭宁看向自己的目光,莫名就悟了这个小孩在想什么。
年轻有为、深沉稳重的宗总不想崩人设,他罕见地主动替自己解释了一句,“糖球是文姨带来的,不是我选的。”
文姨开心的在一边补刀,“但名字是你自己起的。”
宗溟:……
宗溟刚把崩掉的人设修补好,没撑过三秒再次崩了。
杭宁看到文姨对着自己笑,也跟着笑得眉眼弯弯。即便这样,他还不忘好心地安慰宗溟,“挺好的,很霸气,适合您。”
宗溟:……
宗溟觉得这孩子可能在高冷的外表下,其实有点皮。
在三个人聊天的时候,白白胖胖的糖球也是终于跑了过来,作为一只养得很好的中型犬,糖球其实很有些分量,但它非常懂事,并没有汪汪叫或者主动扑人。糖球见到杭宁,有些好奇地先蹭在这个陌生人面前闻了闻,然后才懒洋洋地趴在了宗溟脚边。
宗溟弯下腰,亲昵地揉了揉糖球,糖球开心的对着宗溟吐舌头。
宗溟语气放松柔和,像哄孩子似的让糖球看向杭宁,然后开口介绍,“糖球,这个是你的新朋友,他叫宁宁,你们可以一起玩。”
忽然被喊做“宁宁”的杭宁有点害羞、有点懵,但糖球显然接受良好,憨态可掬的糖球对着杭宁轻轻汪了一声,尾巴摇得欢快。
文姨见糖球开心,也是开心地说道,“看来我们糖球还是最喜欢和小朋友一起玩。”
平日里给自己定位为成熟懂事已成年的杭宁,在一声声小朋友、宁宁以及糖球的卖萌攻势下逐渐迷失了自己。
他看看文姨,又看看宗溟,满眼期待地问道,“我能摸摸糖球吗?”
糖球性格非常好,而且特别聪明懂事,宗溟见糖球喜欢杭宁,杭宁也很喜欢糖球,直接用双手抱起趴在他脚边的小白狗,干脆利落地塞进了杭宁怀里。
杭宁忽然被一只软萌可爱的白色狗狗塞了个满怀,立即小心翼翼地把狗接住,糖球则是顺势在杭宁脖颈间嗅来嗅去,摇着尾巴卖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温景宜知书达理,温柔端庄,是南城豪门圈公认的理想儿媳人选。 豪门贵妇们摩拳擦掌,暗暗为自家逆子牵桥搭线,还未有所进展,就先收到了温家和京江谢氏联姻的消息。 联姻消息一出,轰动了整个南城。 京江谢氏,是真正的世家望族,名下资产遍布全国,难以估计。 -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冷门悬疑文,社会发展大致参考1850年 唐烛穿进本叫《白雾》的悬疑小说,一朝变成在主角身边佯装平凡合租人的反派小头目。 结局里,他被侦探主角识破了身份又被反派大boss抛弃,罪无可恕判了绞刑,惨死在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 虽然小说世界大街小巷住满变态与连环杀人犯。 但唐烛笃定:站主角这队绝对能长命百岁! 只要他一边糊弄反派,一边帮衬主角,总会迎来美好圆满大结局。 于是当剧情走到“反派卧底趁乱潜入卧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苻缭穿进了一本古早狗血虐文小说里。 小说里的他与主角受青梅竹马,暗恋其多年,成了渣攻的情敌,最后被妒火中烧的渣攻砍了四肢,丢在受的面前。 于是他穿书第一日,就—— 关心渣攻的名声问题。 苻缭:帮你澄清一下黑锅,记得维护主角受的自尊。 渣攻:……
其他 46万字 1个月前
黎应晨被迫穿到了尸祟横行的世界,还绑定了一个抽卡系统。 她一边逃命,一边抽出了她的第一个天赋——【赶尸人】 黎应晨:“……” 从此,黎应晨看每一个邪祟恶鬼,都在双眼放光。
其他 62万字 1个月前
“你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什么?” 林麦看着回答邀请,深夜,写下答案:“最后悔初一那年回答妈妈:我不想你和爸爸离婚。” 那一年,父亲出轨还恼羞成怒扇了妈妈一耳光。 林麦这个女儿的“背叛”,成为洗脑妈妈的最后一根稻草——她的妈妈从此任劳任怨,成了娘家婆家两家人的血包。 如果可以,林麦想回到初一,扇自己两个大嘴巴,然后拉妈妈去民政局果断把婚离了。 一睁眼,回到了小学四年级。 她才转学到省会,妈不疼爹不爱
都市 72万字 1个月前
被迫联姻,住在同一屋檐下,两人约法三章,做表面夫夫,一年后和平离婚。 某日,郗时和好友在酒吧喝酒,吐槽不停:“我那联姻对象是个奇葩,白衬衫黑眼镜,保温杯里泡枸杞,古板禁欲没情趣,十点前必上床睡觉,啧,多看一眼都倒胃口。” 霓虹灯闪烁,好友盯着卡座里的男人:“卧槽,那男人好帅,天菜啊!” 郗时不以为意地扫了一眼,当场石化。 还是一样的白衬衫,但是摘了眼镜,他那古板的联姻对象正被人贴身热舞。 郗时深
都市 1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