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又和反派跑了[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低垂着眉眼,虽然被说服了,但也兴致不高。
不过这并不影响她跟奚清讨价还价:“那最后这几天,你要怎么补偿我?”
奚清想了想,说:“不然,我陪你去复读?”
“真的吗?那我在新学校会很拉风的!”林研辰一下子就恢复了精力:“你学习这么好,到时候我们两个走在一起,她们肯定觉得我的成绩也很好。”
畅想了一会儿之后,林研辰叹了一口气:“要是你早点在就好了。”
“嗯,我来晚了。”奚清顺着她的话说着。
“不过,如果我们在学校认识,你还会喜欢上我吗?”林研辰突然变得有些认真。
在家里时,她们的差异还不是很明显,但如果回到了学校,估计她们根本见不了几面吧
奚清认真思考了一会儿,如果没有系统,没有被强制绑定在一起的家庭,在学校的她应该很难注意到林研辰。
但如果她真的走到了自己面前,就像那夜的偶遇一样。
她还是会一眼注意到对方的。
“会。”奚清看着林研辰,嘴角带着笑意。
林研辰低头看着自己的水杯,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太明显。
但开心的情绪还是从身上的每个角度都暴露了个遍。
在她走前,奚清叮嘱道:“下次记得敲门。”
林研辰背对着她,站定了几秒后才转过身来,振振有词:“我进入我女朋友的房间,有什么需要避嫌的?”
就算忽略她通红的脸颊,和不知道该往哪放的眼神,这句话也是没有一点底气的。
“哦?”奚清站起了身,慢悠悠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既然没有什么要避嫌的,是不是我也要像你一样,看回来?”
“这是你昨晚说的,感情要公平。”
林研辰愣愣看着她越走越近,心中风波又起。
自己说的公平,不是这个公平啊!
她咬着唇:“你强词夺理。”
“这是某个人非要达成的公平,结果自己却不遵守。”奚清微微垂眸:“不太乖。”
“我我力气很大的。”林研辰捂着胸口,试图用自己异常凶的眼神让奚清知难而退。
“哦。”奚清点点头,然后弯下腰,在她唇间落下一吻。
“那这个,就当做不公平的补偿吧。”
林研辰双眸睁大,微张着唇还没反应过来。
过了几秒才捂着嘴唇:“你,你又搞偷袭。”
奚清一脸坦然:“不满意的话,你可以亲回来。”
“不要。”林研辰脸色通红,声音很轻很绵:“又是你的套路。”
奚清:“这个时候怎么又这么乖,这么听话?”
可惜,按照林研辰的性子,不应该直接亲回来吗?
“我一直都很乖的。”林研辰不服道。
“对了。”奚清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在新的学校,不能逃课,也不能打架。”
林研辰更不服了:“为什么?”
奚清:“你要好好学习,不能将时间浪费掉。”
“哼,看情况。”林研辰没有答应下来,反正奚清也不可能知道她在学校的事情。
不过,她突然想起来另外一件事情:“你要用另一个条件来交换吗?”
林研辰承诺给奚清的第一个条件,被奚清换成了好好学习,但林研辰根本没有做到。
但!哪怕如此,她内心还是记得这件事情的,只不过是客观困难太难以跨越了。
而第二个条件,是奚清当初替她拦着林迎东去找她而承诺下来的,奚清一直没有提出来。
“留着吧。”奚清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就算我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18岁的前爱豆,现神棍,一朝被丢到大洋彼岸,并被告知亲爹是哥谭首富 一心只想当个普通神棍的我:啥???我爹是谁??? 2 某日在值班的哥谭首富先生,忽然收到一封邮件 告知他在大洋彼岸的种花家,有个当道士的儿子 正在围观的其他小鸟们:???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因为万恶的兄长,齐神超能力暴走后穿越到了大正时期。 在大正时期,昏迷的少年被恶鬼残忍啃咬。 屑鬼王:你看着我碎掉的满嘴牙再说一遍! 在一棵漂亮的樱花树下邂逅了温柔的卖炭郎。 某头柱:那一天,神明降临人间! 鬼杀队认为,他是被恶鬼豢养的柔弱少年。 时不时就被“柔弱少年”拔头的屑鬼王:? 十二鬼月认为,他是被鬼王契约的无助孩子。 屑鬼王:你们仿佛都有什么大病! 终于,在帮助鬼杀队成功铲除掉鬼王之后,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