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又和反派跑了[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小区有些老, 旁边就是重点高中, 不过离A大要远些了。”
房子并不在市中心,有一点偏, 但很有生活气息,且离奚华的工作地点近些, 还算得上是方便。
里面还空着两个房间,一间朝南,一间朝北。
朝北那间比较小,被暂时分给了奚清。
她打了招呼后就进房收拾起东西。
出乎意料的是,房间像是已经被整理过了一样,很干净。
屋外传来声音,是林迎东在说话:“清清一看就很乖,肯定比小辰懂事多了。”
奚华:“我太忙了,没什么时间能管她,还好她从小就不用我操心,就是性子有些冷。”
“不操心好啊,高考成绩还没出来,小辰那成绩大概率是要复习了,现在染了一头金毛整天在外面玩,我都要为她愁死了。”林晓东叹了一口气。
奚华笑了下:“真要复习的话,到时候可以让清清辅导一下小辰,两个孩子年龄差不多,说不定能玩到一起去。”
计算了下A大开学的时间,奚清忍下了想要反驳的冲动。
反正她不会在这个家呆很久的。
奚清加快了手上的动作,等外面的声音小了些才推门出去。
奚华见她出来,问道:“东西收拾好了?”
奚清点点头:“嗯,我出门逛逛。”
“地址我发给你了,记得早点回来。”奚华知道她刚来不适应,便非常好说话的将人放出去了。
“好。”奚清出了门,随意在街上转着。
A市很繁华,和她家是不一样的感觉。
奚清并不是很想回到那个家,索性晚饭也在外面吃了。
等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她才慢悠悠走回去。
路过小区旁边的小吃街时,有一桌与旁边格格不入的女生。
桌子上只摆了两瓶啤酒,甚至有一瓶还没有启封,三个人却都醉醺醺的。
每个人的头发都很精彩,尤以一个金发女生为甚。
明明看模样也才十八九的样子,偏要化一些不合适的妆容。
浓妆下是掩饰不住* 的青春意气,客观评价的话,倒也不算很丑,称得上一句秾丽。
一头乍眼的金发格外突出,比金发还突出的,是她不停落着泪的琥珀色眼眸,明亮澄澈。
不过,在她的哭势下,脸上的妆都晕花了。
可能是想到了什么极为伤心的事情,哭得这么惨。
活像个受了欺负了的小花猫。
画面蛮有趣,奚清看的开心,就多往那边看了几眼。
却见金发女生看到她之后眼眸突然变亮,猛地起身就走过来抱住了奚清。
她躲避不急,被人抱了个满怀,淡淡的酒气扑面而来。
“喂,你怎么”奚清努力将人推开,但又怕这人倒在地上有个好歹。
女生哭唧唧在她耳边说:“小鹿,你是不是还有话对我说,呜呜呜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奚清不明所以,刚将人拉开了些,还没等这人站稳,就又倒了下来。
“小辰,你认错人了!”旁边的女生一个尖叫就想把林研辰拉开。
“你走了我怎么办啊,你不知道,我,我家里要来一个可凶的姐姐,她还没过来老东都已经打我三顿了。”林研辰抱着她哀嚎,其他人拉都拉不开。
从小她看的电视剧和电影里,后妈就没有一个是正面形象的。
林研辰从小就不服管教,更觉得自己的未来一片黑暗。
没办法,旁边女生只好一脸歉疚地转向奚清:“不好意思,实在对不起,她喝醉了。”
偏巧奚清今天穿的也是蓝色,刚好和林研辰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18岁的前爱豆,现神棍,一朝被丢到大洋彼岸,并被告知亲爹是哥谭首富 一心只想当个普通神棍的我:啥???我爹是谁??? 2 某日在值班的哥谭首富先生,忽然收到一封邮件 告知他在大洋彼岸的种花家,有个当道士的儿子 正在围观的其他小鸟们:???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因为万恶的兄长,齐神超能力暴走后穿越到了大正时期。 在大正时期,昏迷的少年被恶鬼残忍啃咬。 屑鬼王:你看着我碎掉的满嘴牙再说一遍! 在一棵漂亮的樱花树下邂逅了温柔的卖炭郎。 某头柱:那一天,神明降临人间! 鬼杀队认为,他是被恶鬼豢养的柔弱少年。 时不时就被“柔弱少年”拔头的屑鬼王:? 十二鬼月认为,他是被鬼王契约的无助孩子。 屑鬼王:你们仿佛都有什么大病! 终于,在帮助鬼杀队成功铲除掉鬼王之后,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