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诸朝帮我收集历史文物[直播]
  4. 90-100
设置

90-100(1 / 35)



《诸朝帮我收集历史文物[直播]》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91章 小说与名著篇2怒起扬鞭惩恶患,半生……

头戴扁笠,一身黑衣英姿飒爽的浓眉男人独立于山头上。

他向前挑衅的招了招手,下一秒风声骤响,十几个大汉挥舞着铁棒朝他头顶劈来。

男人微微冷笑,侧身摆头,一招顺风扯旗夺过了棒锋,一脚踹中大汉要命的小腹部位,舞起夺来的铁棒,游龙横扫,大汉们顿时滚出一丈多远,吓得扭身就逃。

做完这一切后,男人回过头,扶起跌倒在地上的老者,把对方刚才被恶霸抢夺落在地上的茶叶筐捡起来递给他。

风吹过男子的衣摆,扁笠上的红带随风飘扬。黯淡的光影下,侧脸冷峻而分明,好一个电影级别的经典镜头。

文人们:你们明朝的小说家这么能打?

这功夫,也忒生猛。

大家闺秀们脸颊羞涩,眼神难以从主人公身上的八块腹肌拔开。

哎呀,身材真好。

正在江阴教书的施耐庵看见天幕里自己暴打匪徒的场景,在黑衣勾勒下若隐若现的身材曲线。

这衣服怎么回事?

他记得他当时穿着很正常,没有任何漏风感,怎么在天幕投放下就如此“咳。”

施耐庵闭眼,耳根烧红,下回该换更严实一点的样式了!

罗贯中努力忍笑,原来平日里孤傲寡言的师父还有这般特别的一面。

施耐庵在他头上重重敲了一下。

“嗷,老师?”

“看什么看,赶紧完成功课!”

【施耐庵原名施耳,江苏兴化人,出生于元末明初。幼年家境贫寒,父亲施元德以撑船为业。

施耐庵从小独立,明白读书改变命运的重要性。家里条件不好,长辈没钱给他买书,他就向家中有书的小伙伴借书抄录学习。

施耐庵刻苦用功,长大后他参加科举考试,未及弱冠之年,一跃成为秀才,在十里八乡中出了名。

到了二十九岁那年,施耐庵考中举人,一举改换门庭,从最底层的船夫之子一跃成为备受尊敬的士人。】

武则天凝望着天际,这一瞬清晰地感受到明朝的科举考试对底层人们的意义所在。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它能使身份最低微贫寒的人阶层跃升,不论出身贵贱,只要有真才实学,都有机会进入仕途,平步青云。这是被权贵控制,阶级固化的现下武周社会难以做到的。

所以她为何要扶持寒门,推行糊名制度,不仅是为了扶持新势力和关陇贵族抗衡,更是为了给百姓一个更公平的上升渠道。

饮鸩止渴不如釜底抽薪。

她的国家,不需要一群只会空谈的废物,趴在百姓身上吸血的蛀虫!

明清两朝的学子们对施耐庵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亲身体会过科举,知道究竟有多难。

明朝考试制度成熟,但竞争程度也是空前绝后的激烈,以乡试为例,参加考试的人数每年有上万人,录取率却不到百分之十,会试的录取率就更低了,只有不到百分之五,中举者寥寥数人。

施耐庵如此低微的家境,能这么快考上举人,那些世家大族出身,自幼享有优渥资源的天才也莫过于此了!

简直是天纵奇才!

施耐庵无声地笑了一下。

高中算什么,他有读书之才,更有泼天的胆气。

不但是读书考取功名,他后来还参与了谋反!

【施耐庵考中进士后,被朝廷派发到钱塘做官,他在钱塘为官三年,见识到许多黑暗腐败的官场现象。

在蒙古人侵占中原建立国家政权后,为了维护蒙古贵族的特权,政策上把中国人分为四等,分别是一等蒙古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女主又和反派跑了[快穿]

女主又和反派跑了[快穿]

桔因 / 文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剑与她

剑与她

施黛 / 文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娱乐圈]吸金男友

[娱乐圈]吸金男友

白不绯 / 文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恨姐症

恨姐症

水接蓝 / 文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从1971开始瞬移全球

从1971开始瞬移全球

五行八卦 / 文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蝙蝠崽,但兼职神棍

蝙蝠崽,但兼职神棍

闷声干大事 / 文

18岁的前爱豆,现神棍,一朝被丢到大洋彼岸,并被告知亲爹是哥谭首富 一心只想当个普通神棍的我:啥???我爹是谁??? 2 某日在值班的哥谭首富先生,忽然收到一封邮件 告知他在大洋彼岸的种花家,有个当道士的儿子 正在围观的其他小鸟们:???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