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朝帮我收集历史文物[直播]》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兴的组合拳吓到,他冷静而坚定地说:“空洞无物的指责对我来说毫无作用,如果你要阻拦新历实行,请出示明确的证据说明它比旧历法差在了哪里。历法是进步发展的,假如发现了古法疏误仍要继续沿用下去,那还成什么道理?”
“我们不应该信古疑今。”
戴法兴当场哑然,无言以对。
历法之争最终以祖冲之的胜利告终,但宋孝武帝却不知为何犹疑了下来,没有立刻改行新历。
而祖冲之面对势力庞大的戴家执政集团,也受到了报复,他被贬到了今天的江苏昆山县做县令。
祖冲之的晚年正值南朝宋后期,社会阶级矛盾尖锐,政治黑暗,国家动荡不安。
看着大量颠沛流利的难民们,祖冲之再也无法醉心投身科学,他写了一篇名为《安边论》的文章上交给皇帝,恳请国家开垦荒地,建立屯田制度,扩大农业种植来安定民生。
新帝看到后,喜呼得一大才,想派祖冲之进行农业试点,但后因国家政权摇摇欲坠,事情最终也没有做成。
永元二年,祖冲之抱憾去世,享年七十二岁。
或许在他一生的最后时光里,最遗憾的事情并不是他的心血之作《大明历》未能够实行,而是眼见国家陷入连年战争中,百姓流离失所,自己却无力改变这一切而感到难过。】
天幕之下。
诸葛亮摇了摇头:“此人有宰执之才,不该只让他研究科学。
刘禅用力点头:“相父说的对,若换作祖先生做我的臣子,我一定重用他。”
诸葛亮有点欣慰,但不多。
阿斗能够听取臣子的建议是好事,可太听话了,作为君主还是需要有点主见,不能被臣子牵着鼻子走,否则一旦诞生如戴法兴那般的恶臣,便是国家的不幸,人民的灾难了。
不过对比产生美,比起宋朝一个个抽象的君主而言,刘禅简直再好不过。
其余的,只能期望刘谌做个好太子,扶着蜀国蒸蒸日上了。
诸葛亮唤来刘谌,对着父子两人细细讲起祖冲之的大明历,“为什么要推新历?因为它与国家农事息息相关。”
“通过历法,朝廷能够准确地把握播种、施肥、灌溉、收割等农事活动的最佳时机,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比如立春时节,我们可以播种抗病害的粮食作物,像是小麦一类的种子。”
清明雨季,万物复苏,可以种蔬菜。
到了秋分前后,是秋收的季节,国家就要聚集青壮年劳动力将田里的庄稼收获归仓。
“春种一粒栗,秋收万颗子,每年的丰收对百姓来说是最大的期盼,将士们在前方也要足够的兵粮才能稳定军心,维持战事。
所以一般情况下,国家出兵都会选择在春季,这时候有足够的粮食供给军队,且冰雪消融,道路平坦,利于粮草辎重通行。”
“记住,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食无论何时都是重中之重!”
刘湛:“我明白了,蜀地有千里沃地,有都江堰,这是我们极大的优势,所以要发展好农业,打好地基,发展经济人口。”
“先生,祖冲之的大明历比我们的历法更好,不如派官员仔细考察一番,若真可行,便在国内实行吧。”
诸葛亮略感惊喜,没想到刘湛学会了用一国之君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名师们轮番开的小灶不是白开的,他甚至在年幼的刘谌身上隐约看出了几分刘备的影子。
兴汉大业有望矣!
刘禅站在一边,也乐呵的很。
年轻的时候啃相父,年纪大了啃儿子,汉朝历史上没有比他更好命的皇帝啦!
南北朝,刘宋统治时期。
朝廷上,文武百官噤若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18岁的前爱豆,现神棍,一朝被丢到大洋彼岸,并被告知亲爹是哥谭首富 一心只想当个普通神棍的我:啥???我爹是谁??? 2 某日在值班的哥谭首富先生,忽然收到一封邮件 告知他在大洋彼岸的种花家,有个当道士的儿子 正在围观的其他小鸟们:???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