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朝帮我收集历史文物[直播]》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伍子胥的教学方法可比那位儒家学者激进多了,一加一大于二,在伍子胥教导下,墨子将来拔出的正义之剑恐怕更吓人。
伍子胥也觉得有道理:“也是,万一我被欺师灭祖了怎么办。”
比起孙武二人的顾虑,诸侯王们的想法就更纯粹,他们望着上方死不瞑目的男人,脖颈感同身受地发凉。
好啊,他们说先前刺杀父王(祖父)的刺客哪里来的,原来是墨家干的!
“来人啊,即日起,吾国不欢迎任何墨家子弟入境!”
有诸侯王震怒害怕,也有诸侯王对墨子起了招揽的心思。
墨子能训练出一大批身怀绝技的墨家战士,如此才能,若是应用到军中念头一起,顿时如野火般燃烧不止。
【现代有一个成语,叫墨守成规,衍生于一个春秋时期的历史故事:
《墨子救宋》。】
公元前440年,楚惠王令当时著名的大匠鲁班设计了一套攻城用的云梯,其外形像一辆木车,下带有轮子,上带有滑轮升降设备,可以推动行驶,配有防盾、绞车、抓钩等器具。
云梯在古代属于战争器械,商周时期就有了,经鲁班改良后,其攻城的威力变得更大。
楚惠王想试试这套云梯的威力,于是打算派兵攻打宋国。
正在家乡讲学的墨
子听闻这一消息,立刻派他的大弟子禽滑厘带领三百名精壮弟子前往宋国,他则亲自出发前往楚国,说服楚惠王放弃对宋国进攻。
墨子从鲁地出发,走了十天十夜,终于赶到楚国。
墨子拖着磨破出血的双脚,面见楚惠王,说:“假设有这样一个人,他拥有华丽的马车却想要偷邻居破旧不堪的牛车,穿着精美的衣服却企图窃取对方粗糙简陋的衣服,您认为这样的人是出于何种心理?”
楚惠王回答:“肯定是因为贪婪或病态。”
墨子:“是啊,楚国地域广阔、资源丰富,与之相比,宋国贫瘠又弱小,您选择去攻打这样一个国家,岂不是就像那位贪得无厌之人吗?这样做不仅违背道义,而且注定最后会失败。”
楚惠王被墨子怼得词穷,但他舍不得放弃新造好的攻城器械,借鲁班已造好云梯为由,拒绝了墨子。
然而这时候,墨子告诉楚王:“我有破解云梯之法。”
楚惠王不相信,令墨子同鲁班演习楚国与宋国的攻防战阵。
接下来,墨子使用腰带模拟城墙,木片代表各种防御器械,无论鲁班如何变换战术发起攻势,都被墨子一一化解,鲁班的攻城器械用尽,墨子守城器械还有剩余。
鲁班看向墨子:“我知道怎么赢你,我不说。”
墨子答道:“我知道你如何赢我,你想杀了我,以为没有我,宋国就守不住,但我早已让我的弟子前往宋国,同宋国军民一起严阵以待。
他们能用墨家制造的器械指挥守城,即使我身死,你也无法取胜!”
墨子的这一番话彻底浇灭了楚王攻宋的念头,他明白取胜无望,放弃了出兵攻打宋国。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墨家止楚攻宋的故事。】
墨家弟子听得热血沸腾,师父牛掰,他们作为徒弟也倍有面子。
其它学派的弟子不服气:“我纵横家也能凭本事救一国。”
“我听你放屁,你们事无定主,反复无常,最喜欢挑起斗争。”
“斗争才能换来更好的和平,你懂个鬼。”
楚惠王哭笑不得,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难过,他被天幕点名,本该感觉欣喜,结果却在墨家的故事里作为反角出场。
不过鲁班的形象比他差多了,对方可是想要杀了主角墨子而不得。
“公输先生,委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
18岁的前爱豆,现神棍,一朝被丢到大洋彼岸,并被告知亲爹是哥谭首富 一心只想当个普通神棍的我:啥???我爹是谁??? 2 某日在值班的哥谭首富先生,忽然收到一封邮件 告知他在大洋彼岸的种花家,有个当道士的儿子 正在围观的其他小鸟们:???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