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语气中竟带上了一丝委屈,又补充道:“换做是你,你愿意吗?”
剑修闻言,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似乎觉得蒙眼青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于是手指暂时松开,转而伸向了那块蒙住他双眼的黑布。
然而,就在黑布被掀开的瞬间,那双黑眸中猛地闪过一道精芒,其主人紧盯着骑坐在他身上的“作案者”,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原来是心魔在作祟啊,我就说小清哥哥怎么会突然间变得如此主动?他那害羞的性格,别说是骑在我身上了,就算是与我深吻片刻,都会羞耻得满面通红。”
剑修闻言一愣,泛着微光的紫色眸子一阵颤动。就在这时,莫无悔微微眯起了眼睛,一股令人心悸的压迫感自他的瞳孔中迸发而出。那是真魔之威,足以压制世间所有的魔。
在这一刹那,心魔退缩,直至彻底消失。
李清源眨了眨眼,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眼神中带着几分迷茫。接着,他的目光低垂,恰好撞见了身下的男人。“小七?”他失声喊道。
男人从容一笑,语气中带着几分埋怨:“小清哥哥,你看你把我折腾成什么样了。你怎么会有如此凶残的心魔呢?”
李清源愣住了,目光继续下移,扫过那被强行剥开的衣袍,以及……他瞬间瞳孔一缩,面色绯红如霞。
那个恶魔,它、它居然真的敢这么做!
就在这时,莫无悔淡淡地说,“心魔是心中的欲,小清哥哥,你的欲,似乎是我?”
李清源呆立当场,进退两难,从未感到如此紧张过。
莫无悔趁机细细欣赏着眼前之人。
那人分开双.腿坐在他身上,身上仅披着一件轻薄的外袍,内衫则薄如蝉翼,隐约透出下方雪白如玉的肌肤,以及那令人血脉喷张的完美身段。剑修的腰啊,真是世间极品,他曾超不经意地摸了几次,那触感如同抚摸着世间最上品的暖玉,令人爱不释手。
他目光上移,随即瞳孔剧颤,迷恋无比地注视着那张绝色的脸。他寻思,他被掰弯绝对是注定的,谁能不爱这份绝色,尤其是轻皱的细眉,白雪映红的脸颊,整个人宛如一朵含苞待放的雪莲,既令人只想庄重地远观,又令人恨不得狠狠亵玩。
这个人,为何总是能令他如此矛盾?
这时的李清源终于注意到了他的眼神,即便再迟钝的人也不可能忽视这样……如狼似虎的注视。
还未等他来得及思考,莫无悔已经开口了:“虽是分身,但也几乎等同于本体吧?”
李清源微微一顿,不知想到什么,心跳骤然加速。
紧接着,那男人猛然间暴力地徒手撕碎了手环,随后缓缓挺直了身躯。
“那……可以吗?”
这句话已经不是询问,而是顺口的一句通知而已。
李清源眨了眨眼,心想不要怕,既然如此,试一试,反正很快会结束的。
他什么修罗场没走过,区区……不足为惧!
然而,仅仅片刻之后,他便陷入了沉默,靠着对方显得有些失神。三刻钟后,他更是埋头不语,紧咬着下唇,眼眶渐渐泛红,体内那横冲直撞的东西让他的理智一点点崩溃,几乎就要失去最后的矜持。他显然低估了对方,也小看了这件事,以至于压不住地喘.息,面色潮红如血,真实的感受远比梦境中的更加猛烈,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起初虽然有些难受,但随后便是无尽的欢愉,一波接一波,后浪总是超越前浪。对方似乎越来越熟练,偶尔会询问他几句,虽然他不作答,但对方何其聪慧,只需观察他的反应便能知晓如何行事,他愈发感到难以招架。
不知过了多久,他虚弱地抬起眼帘,只见传光珠静静地落在眼前,仿佛仍在忠实地记录着一切。他愣了愣,思绪几度中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2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2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2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2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2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