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修士吗?”
“谁是猴子啊!”
土族神子一愣,顿时明白了,“你们要找他?我陪你们去!”
三个鲜少合作的人,竟就此踏上了一路。
与此同时,在不同的地方,白衣修士不断闪现,足足震惊了十几群人后,才最终神秘消失。
半个时辰后,那些人聚集在一起,男女皆有,足足几十人,皆是一族中地位尊贵的神子神女或绝顶天骄。
“你们也是为了找他?”
“是啊,我想知道他究竟认错了谁。不知道这个答案,我简直死不瞑目啊。”
“这也太夸张了,但我也很在意!”-
不远处,奔流不息的河水之畔,李清源心中纳闷,“为何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他究竟是谁?我到底要找他做什么?”他微微蹙眉,语气中透着几分抱怨,“好像……应该是他来找我吧?”
那……他怎么还没来?
李清源一顿,心中竟涌起一丝怅然若失之感,仿佛很不希望被那个人遗忘。若是真有那种事,他的心会十分难受,甚至会碎掉。
不过,好在他并非一无所获。他得知了这里是“阳界仙藏”,而这片仙藏即将在三个月内崩坏。那些人本可以轻易传送出去,却为了寻找一个人而选择停留。那个人究竟是谁,他一无所知,但他隐隐觉得,应该不是他要找的人-
在另一处,聚集的众人渐渐平静下来。
风烈轻咳了一声,正色道:“我并无他意,纯粹是因为从未见过他,所以想知道他是谁。”
石族神子点头附和:“我也是如此,只是觉得以他的气质,绝不可能是普通人。可无论怎么想,也想不起有这样一个人。”
土孙侯摸着下巴,沉吟道:“是啊,按理说,他一定是十一大神族之人吧?就算不是,也该是稍弱一些的大族天骄?”
风烈思索片刻,说道:“仔细想想,他身后似乎背负着三柄剑?”
石族神子再次点头:“我也记得。难道是剑族?但剑族不是早就没落了吗?”
旁边的水族神女插话道:“剑族虽然没落了,但他们曾经也是超级大族,也许这一代崛起了呢?”
众人沉默片刻,觉得此言有理。剑道曾是万道共尊的第一道,虽已没落,但随时可能再度崛起。只不过,阳界已经压制了他们将近一个纪元,想要重新崛起,谈何容易。
风烈忽然道:“方才只顾着注意他的外貌气质,竟忘了留意他的修为。他能在我们的追踪下消去踪迹,实力绝对不低。”
石族神子点头道:“没错,绝非泛泛之辈。”
水族神女问道:“我们要不要去求问空神族?他们或许能查出那个人的身份。”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但空神族神女刚刚才算出事,怎么可能理会他们?至于找其他空神族……或许也不是不行,他们这么多人总得给个面子。
风烈突然轻咳了一声,“等等,我们不找那个斩获仙气之人,反而去追一个剑修……外面的老头子看见了岂不要打死我们?”
正如他所说,他们祖星的一群老者几乎被气得半死,对这些龟孙恨铁不成钢。
土孙侯灵机一动,大笑道:“你又怎知那个人不是斩获仙气之人?”
这话落下足足三刻钟,全场一片死寂,几乎每个人的面色都变得无比精彩。
是啊,他们怎么没注意到,那个人气质若仙,一道眸光就足以将他们震撼到无以复加,会不会……就是那个人?
突然间,几乎所有人都动了起来。
找!必须找到那个人!-
另一边,李清源沿着河水行走,身旁的传光珠忽明忽暗,甚至开始冒白烟。他停下脚步,目光落在传光珠上,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