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他们的道不一样,不能一直陪伴身边,只能在岔路口碰见,比如这次的天骄大比。而大比过后,他要在师长的视野下历练。对方又要开始边逃生边修炼的生活。他虽然可以化身林源陪伴对方,但他也清楚,只有三成实力的分身,恐怕会成为对方的拖累。
小七有小七的路要走,自己不能一直陪伴着对方,而现在,好像就是暂时分别的时候了。
李清源也垂下了头,心中似有情绪涌动,却不知该如何表达。
莫无悔眸光微深,突然直言道:“唯独不想跟小清哥哥分开。”
李清源抬眸直视对莫无悔,淡淡道:“我们总会再见的,很快那个秘境就要打开了,几乎所有上界天骄都会去,我也会去。”
那个秘境据说曾是“仙”的栖息之地,神秘无比,只有第四境界以下的人才能进去,里面无数天材地宝,还有无比神秘的上古传承。
莫无悔点了点头,微笑道:“我也会去的。”
时近黄昏,几缕暮光照射进他们的房间,增添了几分离愁的氛围。
他们对视着彼此,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却都堵住了喉间。
突然,莫无悔眼睛一亮道:“小清哥哥,可以教我怎么凝出龙珠吗?”
李清源呆了呆,道:“可以,但小七你还不是龙。”
莫无悔凑近道:“万一可以呢?”
李清源思考了一会,点头传了法门给莫无悔。
莫无悔纳闷:“怎么还得从嘴里弄出来。”
李清源侧首,本想说不要勉强,然而那人也是犟,居然真的弄出了龙珠。
跟他颜色不一样,是一颗黑珠,明亮剔透,有着本人的气质。
李清源观察了一下,又听见那人讨教道:“小清哥哥,这个怎么弄成戒指呀?”
“戒指?”李清源抬起头。
只见,那黑衣青年笑了笑,抬起左手露出了无名指,道:“小清哥哥之前不是送你的给我了吗,我寻思着也把我的送给你。”
李清源感到意外,但思考了一下,点头同意道:“好,我告诉你。”
不知为何,他好像也想自己身上有对方的印记。
他讲完后,黑衣青年果然聪明伶俐,转眼间就凝成了一枚戒指。
纯黑色,雕琢着霸道的龙纹。挺好看的,李清源心想。
“小清哥哥,左手伸出来。”莫无悔突然道。
“好。”李清源下意识地说。
他刚伸出手,忽地想起对方吻他手的事,不由得缩了一下。
然而对方早有所料似地抓住了他的手腕。
“小七……”他下意识开口。
“安心啦,我不会乱来的。”莫无悔振振有词,嘴角得意地上扬,好像这是一件令他无比幸福的事。
李清源呆了呆,就这样看着那人专心致志地将戒指戴在了他左手无名指的位置,随即露出灿烂的笑容。
“嘿嘿,小清哥哥以后就是我的了!”
李清源愣住,不明白道:“为何,你在那戒指上施了什么法术吗?”
莫无悔也愣住了,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目光垂落,呆呆地看着对方那白玉般的手指,还有戴在上面的黑戒。他停顿了一下,忽然勾起一抹浅笑,抬头道:“我开玩笑的,顺便一说,反过来,我也是小清哥哥的啦。”
李清源还是不太理解对方的心思。
他心里打定主意,这次分别之后,他一定要学会读心术,到时候他就能知道对方的脑袋里一直在想什么了。
“对了,小清哥哥。”
莫无悔在暮光下挠了挠脸,仿佛有些不好意思,但最终还是开了口,“我逃生不容易,下次见面能不能给我什么奖励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