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警告道:“小子,小心了,大夏神朝的杀手已经来了。”
莫无悔的眉头紧锁,眼中杀意凛然。
一刻钟后,杀手全灭。
他从幽暗的巷子中走出,眉宇间笼罩着一层深沉的阴霾。
好在,龙爷爷终于说话了。
“小七,小清说他在三玄茶楼,邀你过去一聚。”
莫无悔登时心花怒放,立刻不见人了-
几乎与此同时。崔无痕“咦”了一声,他派了一些弟子去保护莫无悔,却收到弟子消息说,莫无悔跟丢了,跟丢的地方是一条巷子,巷子里横尸无数,当中还有元婴初期的高手。
崔无痕想了想,轻声道:“也罢,你们回来吧,他自有保命的手段,不用我们费心了。”
“是。”-
三玄茶楼之上,李清源心里有点着急。
他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连茶点都没心思多吃了。
他看到小七拒绝了所有宗门的邀请,心中理解的同时,也十分担心。
他明白,小七之所以拒绝他们,实际上是出于不想牵连他人的考虑,在下界的时候,小七已经经历过类似的事件了。
——“我在哪里,哪里掀起腥风血雨。小清哥哥,我不适合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
当时,还是少年的小七曾这样对他说过,语气中带着沮丧,甚至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他了,怕也连累他出事。
但他没有放弃。
记得,当时也是这样的日落时分。
李清源驻足于窗边,目光怀念地凝视着渐染的红霞。
当时,那少年跌跌撞撞地扑到他怀里,衣衫褴褛,浑身血污,因为刚从追杀中逃脱,所以身上脸上都有伤痕。
他抱住了那少年,记得那时对方比他矮小一些,因此可以清楚看到落在对方头顶的残阳。
他想要为少年疗伤,但少年却按住了他的手,语气中满是依恋和不舍,却还是说出了:“小清哥哥,你还是别管我了。”
对方向来倔强,不易动摇,但听闻莫家村遭到屠杀的消息后,内心罕见地出现了动摇。
他觉得这是因为他。若不是他,莫家村怎会遭此噩运?是他害了所有人。
但……事情的真相往往复杂难辨。
李清源知道,小七曾无数次保护了莫家村,一方面让莫家村免受山兽侵扰,一方面让莫家村免受大夏神朝的兵卒侵害。
无数日月的努力,却未必能够迎来好的结果,最终那些爷爷奶奶还是走了。
而小七却觉得全部是他的错。
李清源自己当时也还是少年,比对方还不懂人情世故,总是不知如何安慰对方的心情。
于是,他只能带着小七回到莫家村,为那些逝去的老人妥善安葬,为他们铺平通往轮回的道路。
然而,出乎预料的是,那个黄昏,老人们的灵魂竟然回来了,他们回来向小七告别。其中有一位性格特别火爆的老人,他告诉小七,大夏神朝夺走了他的儿女和孙子,而他无力夺回。
他们每个人似乎都有说不完的话。他们生前其实与小七的交流并不深,对小七和大夏神朝之间的恩怨了解不多,但他们并不责怪小七,只是觉得这是他们命运的终点,他们本就时日无多,还鼓励小七一定要奋发图强,推翻大夏神朝。他们足足说了半个时辰的话,才终于归于轮回。
那天,小七沉默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才恢复了正常,并向他表示感谢。
尽管之后小七没有再提起,但李清源知道,那一夜的经历一定在小七心中留下了深刻的阴影,使他宁愿四处奔波,也不愿在任何地方停留。
如今,即便是道宗这样强大的宗门,小七也下意识地不愿加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