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一场了。
洞府前,数量将近一千人的修真者军团列阵包围,各个气度不凡,为首的一人更是浑身煞气,气息如渊似海,深不可测。
大夏神朝不容质疑,一个毛头小子也想在大夏神朝头上撒野,门都没有!
为首者剑眉星目,英姿勃发,即便在同龄人都是佼佼者。
“众将听令,给我杀进去,今日必须杀了那小子。”
他话音刚落,洞府前忽然出现一道雾气缭绕的身影。
面对将近一千名强大修士,那少年毫不畏惧,甚至还敢挑衅道:“只来了这么点吗。”
“杀你,足够了。”为首者冷道。
少年傲然一笑,突然瞬杀至为首者身前,拳头凝聚万钧之力,动若猎豹,发若闪电。
为首者竟来不及反应,被对方一拳轰出了军阵。
众人目瞪口呆。而砸落在地的为首者勃然大怒,嘶吼道:“杀,给我杀了他!”
三个时辰后,大夏神朝卯字军大败,竟输给了一个金丹期不到的小子。
有幸存者逃离现场,飞奔好几千里,状若疯魔,逢人就说——那里血流成河,那个姓莫的少年不是人,是修罗恶鬼,是怪物!
次日一早,讨论无数。
“大夏神朝派出那么多人,为首的还是一位金丹后期的修士,怎么会被一个十六岁的小子逃了?”
“他身后有高人相助,还是身怀秘宝?”
“我看是后者,正是因此大夏神朝才那么想除掉他。”
“哼,他要完了,听说这件事引起当朝大怒,派出了一位元婴大能。”
“啊,那他必死无疑了。”
他们不会知道,话题中心的小子此时浑身是血地跌坐在山谷里,灵脉尽断,险些一命呜呼,却仰天大笑,大叫痛快。
大夏神朝这次杀不死他,嘿,那下次可就没机会了。
他嘴角上扬,眼里尽是狂气。
然而,却让身边的白衣少年敲了脑袋。
“小七,你又乱来。”
白衣少年似乎很有怨念。
他才离开半天时间,对方就作成了这个样子。若不是龙爷爷及时呼唤,小七可能真的会没命。
李清源不由分说地让莫小七吞了续命丹,把这个不听话的少年背了起来。
“先撑住,我找个地方。”
莫小七意识不清,埋头在李清源肩上,眸里只见一份雪白,分明重伤垂死了,他却觉得这样也蛮不错的。
他忽然想起药师爷爷,药师爷爷也曾背过他。
当时,他才满月大,即将被处死,不,已经被处死了,药师爷爷却捡起了他,将他从皇宫中救出,背着他一路逃到了抱扑山。
这个故事一听,谁都会觉得药师爷爷是个好人,不忍心看到婴儿夭折,才会如此这般吧。
然而,真相却相反。
莫小七忽地自嘲一笑。
药师爷爷死前说出了一切。
药师爷爷的身份是大夏神朝的一名御医,当年被命令杀死一个垂死的婴儿。
他服从了命令,杀了那个婴儿,亲手感受到那孩子在他手里变得冰冷。
然而,那天夜里,他却做了一个噩梦,梦见了一头铺天盖地的巨龙。
巨龙盛怒,毁天灭地,憎恨所有阻拦其出生的人。
他吓坏了,恐惧胜过了一切,于是夜未尽便匆忙捡起了那个婴儿,连夜出逃。
他不是因为怜悯才救了婴儿,仅是因为恐惧。
更没想到,阴影还没有结束,因为他还要抚养那婴儿长大。
他无数次想逃走,但还是走不了,巨龙的怨恨笼罩了他,控制了他的心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