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龙傲天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艳青年感到不解。
他看着李清源的眼睛,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如宝石般,泛着浅淡的光辉。
李清源语气温和却充满坚定,他缓缓开口:“正如龙爷爷所言,我们之间的相识不过短短一两天,称不上深厚的交情。若我现在为了逃避因果而离开,待他长大后,或许根本不会记得我。但是,龙爷爷,我是一名修士,虽然我年纪小,不谙世事,但我终究是一名修士,一名立志在世间证道的修士,怎能因畏惧因果而轻易退缩呢?”
这番话李清源其实藏在心理很久了,他最想说给他的父亲。他想对父亲说,他虽然还是孩子,但他并不惧怕那个“龙傲天”,无需避让躲藏。
“龙爷爷,一个连朋友都不敢交的人,可能成道吗?”李清源认真道。
明艳青年眼里掠过一抹惊异之色。
完全没想到,看上去如此温和的一个孩子,内心深处却也藏有一股不屈的傲气。
这两个孩子,一个外表骄傲,实则内心细腻柔软,甚至暗藏着一丝自卑;一个外表温和礼貌,实则内心坚如磐石,对于认定之事,说一不二。
一个锋芒外放,外刚内柔,一个锋芒内敛,外柔内刚。
真是……不可思议。明艳青年目光变化,仿佛释然了,微笑道:“如此,我就不多说什么了。说起来,小娃娃,你要试试吗?”
他说的是古塔的试炼。
李清源回过神,目光落在闪烁的阵纹上。
明艳青年补充道:“对了,古塔内留有许多剑修的烙印,你若进入其中,将有机会与上个纪元同境界的天才们一较高下哦。”
李清源的眼睛骤然亮了,快步踏上阵纹,随后消去身影。
明艳青年笑笑道:“这才是幼崽该有的样子。”
说完,他打开水镜,津津有味地看着两个孩子试炼中的表现。
莫小七初学会炼气,还不是熟练,但那近乎天生的武道意志给他带来了不少惊喜。
不过,你说我是他的遗产么……
明艳青年眼神一暗,转头看向李清源,刚开始还十分平静,然而片刻后他便坐不住了,喃喃道:“我龙族居然也能有如此惊人的剑道天赋。”
水镜中,一道剑意横空,无数天才烙印怔然,皆呆在了原地。
那孩子垂手而立时温和如水,一旦拔剑便迅猛如龙,剑剑直取要害,毫不拖泥带水。
六个时辰过去,阵纹重新焕发光芒,显出了李清源的身影。
李清源在试炼中收获良多,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没有一丝狼狈。
明艳青年面色一僵,李清源在阵纹中的表现实在超出了他的预想。他已是龙族中的天才,然而与对方相比,仍旧相形见绌。
不过,李清源走下阵纹后,面露担忧,问道:“小七还没出来吗。”
明艳青年点头,打开水镜,眼神惊诧。
“怎么了?”
李清源声音有点急。
“且看。”
明艳青年抬手扩大水镜。
只见,洞府前,巨大的人形黑影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一个小孩。
“你来做甚。”黑影冷声道。
小孩正儿八经道:“想取若水剑。”
黑影挑了挑眉,“你不是剑修,要若水剑做甚。”
小孩嘿嘿一笑,表面轻浮,语气却无比坚定地说道:“送给我的小清哥哥!”
www.jiubiji.cc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
张坤水一觉醒来,成了太上老君在凡间渡劫的炼丹童子。 而渡劫的地方,居然是某年代文中。 张坤水:……他一个男频宅男糙汉写手,穿越成言情文里的男扮女装?这特么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不想吐槽,爱咋滴咋滴! 作为一份愤青;作为太上老君的渡劫童子;作为一条努力掩盖身份,拥有破开时空,空间能力,还会炼丹的龙。他是脑抽了才去走剧情强? 女主凭借末世积攒的亿万物资,赚到了未来的创业资金。
都市 89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