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但人外!》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诺斯所愿看向他时。
他立即兴奋起来,微微用力就撕碎了手中的猎物,递上他认为最美味、肥美的部位给秋白露。
“谢谢。”
兴奋撕猎物的阿诺斯看起来极其残暴,尖利的爪子上还挂着碎肉和血渍,他的眼睛不同于人类瞳孔与眼白几乎1:1的比例。
他的眼睛呈椭圆状,瞳孔占据了眼睛的大部分,这使他看起来有些呆又没有神采,有种无机质的冰冷感。
不过秋白露倒是没有很怕阿诺斯此刻的状态,因为就算兴奋,他在给秋白露递食物的时候依然小心翼翼的收起了利爪。
这让秋白露都有些相信。
他口中的‘爱’了。
她冷静的向他道谢,同时大口吃起食物。
阿诺斯瞥了眼秋白露湿透的衣服,磕磕绊绊的回:“不客气,亲爱的。”
随后拖着尾巴在秋白露旁边转圈圈问她:“你冷吗?亲爱的。”
说着,他已经贴上秋白露,蛇尾一圈又一圈的将她盘起来。
秋白露没理他,安静的吃着食物,补充消耗的体力。
深海里的鱼,肉食肥美细腻,还没有刺,生吃除了口感令秋白露不习惯外,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而且从鱼死到秋白露吃上它,统共也没过两个小时。
在没有比这更新鲜的鱼了。
没有得到秋白露的回应,阿诺斯有些不开心,但看秋白露吃得很香,这又像对他能力的认可,他的心情又回转了一些。
这是他专门挑的大鱼,人类每次捕获都会发出惊叫。
他想,人类应该比较爱吃这种鱼。
所以
才捕的。
现在看来没挑错。
一只数百斤的大鱼,秋白露吃不了多少,阿诺斯给的那一条腹肉已经足够她吃饱。
她吃完,剩下的鱼肉就归阿诺斯。
他吃饭时依然粘着秋白露,像只吸人的猫,又像看电子榨菜下饭的网友,总之紧紧粘着秋白露。
吃完,他还舔了舔自己的爪子,长长的舌头嘶嘶作响。
他完全不像秋白露认知中的人鱼,更像一条海蛇。
“我们在哪?阿诺斯。”
等阿诺斯吃饱喝足,情绪变得平稳,秋白露才开始自己的情报探知。
她道:“外面都是水,我们在海下吗?”
“是的。”
阿诺斯点头:“这里是深海,用人类的话来说,大概是在一万米左右。”
好极了,海底一万米。
秋白露想,配给她的搭档配错了,应该来只小丑鱼。
再不济也该是小丑鱼人鱼。
“你讨厌海底吗?”
阿诺斯看得出得到答案后,秋白露心情有些低落。
“太黑了,我很不适应。”
秋白露委婉的提出自己的感受。
其实她更想直接说,我是个人,不能生活在海里。
但考虑到阿诺斯说了‘爱’,还引诱过她跳海,秋白露不确定直说会不会激怒对方,只能选择委婉点的说法。
阿诺斯若有所思:“那我们可以住到浅一点的地方。”
是的,阿诺斯从来没考虑过放秋白露回岸上。
人鱼无法在岸上生活太久。
他知道人类总是更喜欢同类,就像人鱼总是更喜欢人鱼。
一旦放秋白露上岸,她可能头也不回的就跑了。
甚至还可能会跑回那两名雄性身边,阿诺斯光是想到这里就嫉妒不已。
毕竟从种族上来说,阿诺斯对比另外两人没什么竞争力。
他用黏腻的声音向秋白露道:“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界最强修士李威云老来得崽,欣喜若狂,从此爱崽如命,只要是崽想要的,天上明月也必须摘下! 然而崽满月当天,他做了一个极其恐怖的噩梦。 “这世界是一本书,我崽是书中男二,将来会被一个叫做龙傲天的下界野小子拐走?荒谬!!!” 李威云怒不可遏,自此严防死守,从小教育自家宝贝不能去下界,不能跟野小子来往,尤其是一个叫龙傲天的! - 李清源天资绝世,万千年无一,父亲是上界最强修士,宠他如命,唯独不让他私自
其他 127万字 1个月前
宴明婉得到了一个来自未来的文物收集系统,希望她回收那些已经消失在历史长河中的珍贵文物。 天幕出现的那一日,各时空人们将其视为不祥之兆。 直到清冷的女音响起:“那是一个百舸争流的时代,时局混乱,学者们的思想却犹如黑夜明星。 他们拨动时局,开出治理天下的药方。 后人称之为,诸子百家!” 兵家篇:“帝王无法评判他建汉的功勋,他们是点缀在历史上最美的明珠,只有千古勋史能为他们打磨痕迹。” 刘邦:为何偏偏
都市 58万字 1个月前
加入快穿部门后,奚清需要去各个世界扮演反派,刁难主角。 奚清信心满满,做一个恶人还不简单,看她如何将男女主踩在脚底! 但进入世界后,看着不断被ua、凌虐,可怜无助的女主,奚清真诚发问,到底谁是反派啊? 【世界一:冷艳傲娇假千金x表面乐天实则白切黑真千金】 订婚宴上,男主轻抿薄唇,眼神淡漠,扔过来的,只有一纸替身合约。 少女被泼了一身的酒,孤零零站在角落,众人的恶意像是汹涌的潮水,几乎要她整个湮灭
都市 50万字 1个月前
下一本:《春潮弄莺》《云鬓花容》 本文文案: 【人间尤物vs冷面剑客】 燕国崇武,大将军王挂贴,有意于民间选拔一绝顶剑客来做自己的左右手。 一步登天的机会,众人蠢蠢欲动。 白婳万万没有想到,朝堂政事竟会殃及自己,为窥旁人剑招,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哥竟哄骗她依持貌美之色去相诱他人。 传闻那人性情狠戾,剑锋诡绝,无宗无属,手沾杀戮。 他被剑派正宗所厌,却又深受忌惮。 白婳为还恩情,忍惧上山,寻到他住处
其他 57万字 1个月前
问与答环节: q:别夏xi,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和权至龙在一起呢? a:当然是因为他有钱啊(理所当然) 权至龙在旁默默吐血,又安慰自己,没关系的,好歹他也是个款爷,能靠钱拿下老婆,也是他的一种能力! 金别夏爱钱、爱很多很多的钱,在她看来,只有属于自己的钱,才不会背叛她。 在她第一次见到权至龙的那一刻,她就觉得这人在人群中格外亮眼,像是自带光环特效一样。 直到无意中碰了一下他,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开始疯狂
都市 87万字 1个月前
谢欺花抚养弟弟们的第十年。 他们“先来后到”地爱上了她。 - 谢欺花的弟弟们病了。 他们是她收养的,她看着他们长大。 他们爱戴她、尊敬她、懂得伺候她。 可十年之后,他们的爱都变了味道。 李尽蓝:“每次你扇我巴掌,我都有反应。” 李平玺:“我愿意和哥哥一起好好服侍你。” 恋姐症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不明白,唯一清楚的事情是。 他们都很爱她。
都市 4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