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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也享受得眯起了眼,他先感觉到了肉脂被激发炒香的油润,之后又品尝到豆角的爽脆、嫩口,三者融合起来便成了面香的悠长。“呼噜噜......”姚博士埋头大快朵颐了起来,不一会儿一整盘蒸汤饼便下了肚,他老迈的四肢百骸也跟着浸润在浓浓的满足感中。他不禁自言自语地喟叹:“快哉,快哉!”说完,立刻便请沈娘子再做一份,他要带回家去给孙女儿吃。等又做好一份,姚博士便多押了五文钱,跟沈渺借了一个大陶碗打包面条。沈渺将其送出门,很快又迎来了沉迷上炸酱面的白老三,还有其他几位摆摊时便认得的客人,生生忙了半个时辰。等终于闲下来,无意间一转头,却发现廊下坐着吹风发呆的有余竟然没挪动一步,她似乎屁股都坐麻了,呆呆地将两只手垫在屁股下头,时不时还挠一下。她以为她在看什么那么入迷,便走上前去探看,结果发现有余一直在用力地闻空气中的面香,馋得直咽口水。见她终于过来叫她,不由委屈又口齿不清地控诉道:“饿!饿了!”沈渺失笑:“忘了你了,抱歉抱歉,快起来,你进去把方才客人吃过的碗洗了吧,我正好要做晚食了。以后我们都是这个点儿开饭,虽然早了点,但一会儿到了晚食的点儿,我们可就没空吃饭了。你以后待久了就习惯了。”有余听懂了洗碗二字,虽然很饿却还是一骨碌爬了起来,先进去刷碗。沈渺看了眼天色,济哥儿和湘姐儿出门前,她嘱咐了申时三刻左右便要回来,等做完饭这点儿也差不多了。于是便洗手开始做晚食。她刚刚做蒸面条的时候顺便洗米蒸了一大锅饭,如今已经蒸好了,便取出来先放在碗里晾凉??因为她今儿晚上打算做个蛋炒饭。都说炒饭要拿隔夜饭做最好,但沈渺其实不觉着隔夜饭就一定好。一般说要用隔夜饭做,是因为隔夜饭经过一夜的放置,米饭中的水分会有所散失。新鲜米饭通常含水量较高,比较黏软。而隔夜饭会变得相对干燥,这样在炒饭的过程中,米饭便不容易粘连在一起,能更快分散开来。还有一个原因是随着水分的减少,米饭的质地也会发生变化。它会变得更有弹性,就像被轻微“风干”一样。当在锅中翻炒时,这种有弹性的米饭能够承受住翻炒的力量,不会轻易破碎。但用隔夜饭炒饭也有个缺陷,那便是水分减少后米饭更硬了,想要入味便需要加更多调料和油,吃起来就会偏油?不那么清爽。所以么,沈渺一向比较喜欢用当日新鲜蒸的饭来炒蛋炒饭。只要蒸饭时控制好水量,比平时蒸饭少放一点水,一样能得到干爽适中的新鲜米饭,而不需要放置等候一整夜。这样便能想做便做,想吃就能吃了。今日多了个有余,沈渺思量着她的身量,又干了许多活,蒸饭时便多放了两杯米。她们家用来舀米的是个炭烤过后的小竹筒,炭烤后竹子便不招虫子了,也不会发霉,以往她们姐弟三人加两条狗,正好三杯米,不多不少。趁饭晾凉的功夫,沈渺趁机备料。备上四枚鸡蛋、青葱数茎、五花肉少许、豌豆、杂蔬适量。将鸡蛋敲开,在两半蛋壳中来回过蛋黄,让蛋清单独分离出来后,蛋黄盛进另一只碗里,搅拌均匀。蔬菜便是家里有什么便用什么,有时候做饭也不必太过精细或是照本宣科,反倒能意外做出来格外美味的搭配。所有的蔬菜、肉都切丁。另一头起锅热油,先将鸡蛋清入锅,用锅铲迅速拨散,等蛋清渐白凝固,便盛出来备用。重新加油起锅,油热后,将冷却到室温的米饭投进去,抽出柴火,转为小火慢慢地炒散。米饭一开始都会黏连在一起,但慢慢炒一会儿,表面的水分越炒越少,再用锅铲背面压一压,很快便散开了。不用隔夜饭也能变得粒粒分明。甚至因新鲜米饭本身所含的水分更多一些,今日炒出来的米,颜色更有光泽。饭炒热后,将蛋黄液单独先倒进去,加速翻炒,直到饭粒全都裹上了蛋液。有余这时已经洗好了碗,她将碗一个个在藤筐里倒扣,排列地整整齐齐,便忍不住站到沈渺边上,瞪圆了眼看。沈渺举起沉重的铁锅,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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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碗给爹娘守孝三年后,收拾包袱离开红枫村,准备去投靠姐姐们过活。 可大姐夫乃流放犯家的庶子,娃又多,穷得锅儿都揭不开。 二姐夫前年被抓壮丁后杳无音信,留下二姐母子和一个病弱婆婆,食不果腹。 三姐夫虽是泥瓦匠,有手艺傍身,奈何刚摔断了腿。 五姐嫁过去三年多了才终于有孕,她不能去添乱。 就剩下镇子上的四姐,四姐夫识字,在私塾里做先生,家里也宽裕,去了那里顾小碗想着还能做点小活计讨生活。 却没想到四
都市 145万字 1个月前
谢姝,出身名门,温婉娴雅,有京城第一贵女之誉。 上一世,她刚及笄就被先帝赐给太子做良娣,后来太子登基,谢姝顺理成章成为贵妃。 人人都知道贵妃娘娘是圣上心尖的人,却不知道她为了能获得帝王独一无二的恩宠,花了多少心思,又废了多少气力。 好不容易等到帝王决定晋贵妃为皇后,谢姝因常年殚精竭虑、身子不济死了。 重来一世,她就想找个普通人嫁了。 什么皇后之位,她不稀罕了。 可谁知,就在她与丞相府小公子定亲当
其他 35万字 1个月前
田阮高考前意外溺水,醒来后成了一本晋江耽美文的炮灰小爸。 原书小爸年仅二十岁,就设计勾搭上了主角攻的豪门养父,传闻中手段狠厉不近人情的虞家掌权人,虞惊墨。 从此飞出鸡窝变凤凰,成了豪门小爸,尽管虞惊墨对他半点情意都没有,从来没碰过他,结婚不过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 小爸作为炮灰配角,有两大成就,一是不断挑战大佬丈夫的容忍度,二是不断给主角攻养子制造绊脚石。 总而言之,年轻的小爸就是个作死草包,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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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考是件危险活,韩时遇便穿成了丧命乡试考场的倒霉蛋。 原身幼丧父,已娶妻,寡母和妻妹为供他科考熬灯点蜡,不料他却因体弱又遭遇臭号倒在了考场上,留下家中烂摊子。 韩时遇看着熬白了头发的母亲,瘦得仿佛一阵风便能吹跑的妻子,惶惶无依的幼妹,还有这一贫如洗的家,除了接过这烂摊子还能怎地? 赚钱养家,科举晋身,韩时遇选择了这条路,唯有奋勇直前。 后来,他考上了解元,又考上了状元,一路扶摇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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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姓名对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我是一名o文里的男主角,日常工作内容主要是被各种各样的男人这样那样。 总之,这是一本没有剧情的纯o文。 自从觉醒自我意识之后,我就在琢磨怎么杀死自我意识。 但是死亡后,我重生了,重生在一个无比正常的新世界,得到了新系统,获得了新身份:某跨国黑衣组织的高级干部leon g。 你可以叫我莱蒙。 我非常热爱组织,它业务范围广,工资水平高,福利待遇好。我更爱这个世界
都市 92万字 1个月前
十岁那年,征北将军府大火。 沈盈缺痛失双亲,抱着幼弟在刀光剑影中发抖。 萧意卿帮她挡开血光,劈开业障。 纯白高洁的身影,仿佛浊世间降下的一捧雪。 沈盈缺呆呆望着,风雪满袖,竟也不觉得冷。 为了抓住那捧雪,她搭上父亲的人脉,母亲的财富,和自己半条命,终于将他送上皇位。 可当她被敌军掳走,喂下剧毒,萧意卿却用她母亲的钱、她父亲的城,换走那唯一能救她的解药。 只为给沈盈缺的堂妹,安他们俩结下的胎。 对
都市 7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