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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罗旭文。”
“知道为什么进来吗?”
审讯室内千篇一律的开场白,王澍主审,林煦在单向玻璃外抱臂冷脸听着。
罗旭文垂丧着脑袋,似乎已经认清当前处境,答话的语气比本人还要颓丧,“知道。”
王澍厉色问他:“你说凌岚死了,又不承认是你杀的,你知道她怎么死的?”
罗旭文的心理素质太差,确实不像是一个能杀人灭口的人,刚才在小区巷子里,他是被追的没办法才拉过路人挟持为人质,他心理素质要是过硬,在听到凌岚的名字,第一时间就不应该是逃跑,林煦也更倾向于他没有胆量敢杀人,何况凌岚还是他曾经交往过的女友。
罗旭文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死死盯着自己双手,然后目光缓缓上移和王澍对视,“我知道,我看见了。”
“把你和凌岚从认识,到最后她被杀害的全部经过讲一遍,”王澍眼神扫过眼前这个萎靡不振的男人,补充提醒道:“挑重要的说。”
“我和凌岚是电子厂认识的,我比她早进去几个月,她在焊线组,我在装机组,我们工位背靠背,中间隔了一米多宽的过道。她来试工的第一天没有饭卡,我排在她后面就帮她刷了,她试工两天后成功入职,还回请我吃了顿饭。”
“凌岚在厂里不算是最好看的,她胆子小,说话声音也小,性格很容易挨欺负,同组的人看她老实,时不时会为难她一下。我帮她解过几次围,一来二去就熟了,我们下班经常一起出去吃宵夜,厂里人起哄撮合,我们就顺利在一起了。”
“在一起的第二个月,我们到外面租了房子,本来我是住自己家,凌岚住工厂宿舍,为了谈恋爱方便,我们商量着拿出工资的一部分在外面租房,只要厂里不着急赶单子,我们就住在出租屋。”
王澍问:“你们同居了多久?”
“差不多有一年半。”
王澍翻了翻材料,板着脸问:“是凌岚承担了你们同居在一起的所有开销吧?”
罗旭文在和凌岚交往时,大赌小赌不断,他吃的第一个官司就是那时候欠同学钱不还,同学一纸欠条把他给告了。
罗旭文为自己辩解:“我也给凌岚买过礼物的,只要手气好,手上还剩点,房租水电我也交过,我还送了她一个金戒指。”
林煦对罗旭文刻意强调送戒指深感不屑,他唯一拿得出手,说得出口的只有金戒指这一个媒介。而凌岚和他谈恋爱期间不仅承担两人的生活开销,还会给这个男人还赌债,或许凌岚是真的很爱这个男人,才会一次次想要把这个男人拉起来,指望他能改过自新,凌岚对罗旭文是有期望的。
王澍冷哼一声,手指重重地在桌子上点了点,“让你挑重要的讲,谁关心你那几百块钱的戒指。凌岚是怎么死的?你说你看见了?凶手是谁,尸体在哪里?事后为什么不报警?”
王澍一连串的问题抛给对面的男人。
罗旭文沉默了一会,在王澍要拍桌子呵斥前,开口说:“我欠了笔钱。”
“一天晚上,朋友攒了个新场子,我去了,前半夜我的手气很好,桌上赢了有小一万多,将近我几个月的工资,本来要见好就收,没忍住,早上出来的时候,只有一张三万块的欠条。”
染的上赌博习性的人,真要是知道见好就收就不会成为赌鬼,何至于祸及家庭。
“我没敢告诉凌岚,在这之前凌岚刚帮我还了工友的三千块,她手上也没什么钱。”
王澍心里的白眼都要翻上天了——咋滴,凌岚还要感激你没告诉她不成?
“我能借的都借了,还找我爸妈要了一点,但是三万块实在太多了,根本还不上,赌场的人来讨债的时候,凌岚在浴室洗澡。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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