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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陶采薇一直保持着最灿烂的笑容,迎来送往。
那些真正前来领包子吃的,也不认识她。
崔鸿雪看见好几个带着大金链子的大老爷,咧嘴笑时那大金牙差点闪瞎他。
这些镶金牙的大老爷在铅兴县都是了不得的人物,寻常人家可羡慕得不行呢。
因此镶金牙算是铅兴县最崇尚的富贵风潮了。
幸好陶家人不追求这个。
“你看我回去把这颗牙镶成金的怎么样?”
崔鸿雪猛然回头,看见陶采薇正咧着嘴指着一颗虎牙一本正经地问他。
他微笑颔首:“你喜欢就好。”
若她知道这玩意儿在京城是乡巴佬的代名词,还会这么喜欢吗?
忍不住,他又多说了一句:“你现在的年纪正是建立自己审美的时候,世上正崇尚的并不一定就是好的,多问问自己内心喜欢什么。”
陶采薇愣了愣,摇摇头道:“我喜欢什么,重要吗?重要的是,我要人人都羡慕我、都敬畏我,因此我身上穿的戴的,必得是看起来最昂贵的,至于我喜不喜欢、好不好看,那不重要,更不必在铅兴县这种地方谈什么高雅不高雅的。”
崔鸿雪闻言一怔,不愿再开口说话了,只要她别咧着一张镶着大金牙的嘴来他面前晃就行。
那个穿着金丝绣线披风的红衣少女,倒是一直在他面前乱窜。
她头上簪的金钗盖过了半个发髻,张扬夺目。
忽然想到一个话题,他便问了出来:“若是崔鸿雪站在你面前,你会镶一个金牙来见他吗?”
对面却连他想象中的犹豫也没有,果断摇头道:“那必然不会啊,鸿雪公子何等神仙人物,冰清玉润的一个人儿,黄金这等浊物,恐会脏了他的眼。”
又听她掰着手指细数道:“不光如此,若他能站在我面前,我的脸上不会覆上任何脂粉,定要素素静静的,我的头上也不会簪这华丽丽的金钗,我会用同衣裳一样颜色的丝带束发,最多再簪上几朵海棠,我的衣裙要青绿色的,就像你身上这件一样,不用过多繁复装饰,布料底下自有暗纹若隐若现……”
听到她的描述,崔鸿雪一僵,若她真的这般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不会像现在这般讨厌她,他所认识的她刁蛮、跋扈、狡猾又不守礼法,审美品位更是一言难尽。
他声音梗塞僵硬地问道:“为什么?”
她现在的唇上正覆着红艳艳的口脂,娇艳夺目,头上珠翠辉辉,映得面庞若春晓之花。
知她容貌不俗,却偏是他决计不会欣赏的一类人。
他眼里的她此时睛若秋波,嗔视而有情,她朝他无奈摇了摇头:“跟你说了你也未必懂得,我那一套都是照着他喜欢的模子刻的,幸好你不是他,不然我说出来了还有什么意思,定要让他觉得我本来就是那样一个人才好呢。”
她说完,便看向崔波,他的脸色不太好,却不知是为何。
她叹了声气道:“我知道自己粗鄙不堪,品性也不好,好在现在连掩饰也不必掩饰了,他此生都不可能再站在我面前。”
他从未对人说过自己的喜好,也从未在诗作画作中表达过,为何她知道他喜欢的模子。
不,准确说,他自己也没有设一套自己喜欢的模子,但若是像她说的那样,他……好像还有点喜欢。
崔波喃喃道:“你好像从未掩饰过自己粗鄙不堪、品性不好的一面。”
陶采薇笑了起来:“我为何要掩饰?这就是我啊。”
粥棚前的队伍越来越长,来的人越来越多。
陶采薇皱了皱眉:“糟了,东西备得不够了,往年没有这么多人啊?”
小夏打听完消息过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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