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亲亲,先变乖》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你干什么?”
走廊过于寂静,程蔚朝的声音就算放低,也显得有些扩散:
“你自己什么烂酒量不知道?扶你你不愿意,松手你又发脾气,怎么这么难搞啊?”
“又没让你搞定。”
“说得像是谁想……”
话音戛然而止,程蔚朝整个人都僵住了。
侧颈处凑近了一个脑袋,扯着他的衣领轻嗅了一下。
发丝的磨蹭间带来细微的痒意,呼吸间的热气喷洒在皮肤上。
走廊里不通风,穿着外套待在室外刚刚好,但在室内不免就有些燥,空气中的分子运动愈发活跃。
从程蔚朝的角度,甚至可以看到对方每根睫毛的扇动,可以嗅到对方身上好闻的气息。
他突然有些恍惚,也被对方的发丝蹭得难受。
他并不完全清醒。
他工作完就立马从另一个国家过来,在空腹情况下被那群许久未见的狐朋狗友们灌了很多酒。
一惯的好酒量欺骗了他。
醉意升腾。
也正是此刻,程蔚朝才意识到,自己不清醒。
扶着人的手无意识地脱了力。
失去了承托的力,孟此霄不稳地往后退了几步,揪着对方衣领的手却没有松,直到背脊撞在了门上。
程蔚朝被连带,跟着他的步伐往前踉跄。
一只手掌连忙撑在了孟此霄身侧的门板,才没有撞在他身上。
但距离也被陡然拉近,呼吸相间。
走廊满是中世纪复古元素,花纹华丽而繁复。
侧墙上的壁灯打下暧昧昏黄的光线,与立体分明的五官阴影处交织。
程蔚朝看到面前的人似乎笑了下,话语是面对他时一惯的讥嘲,却因为醉意语气像是梦呓:
“看来你想,还是不想,都搞不定。”
程蔚朝顾不上反击,觉得自己脑子也有些不清醒了起来。
“你刚刚……在干什么?”
孟此霄愈发地晕,手指渐渐松开,声音懒倦又缓慢:
“我是说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原来是你衣服上的酒味,臭死了。”
程蔚朝却罕见的生不起来气:“可你才是醉鬼。”
“你是没醉,但喝得比我多多了。”
孟此霄伸手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想要借此来让自己清醒些,却收效甚微。
其实很好闻,程蔚朝身上的气息,一直都很干净。
即使喝了酒,但上好的香槟味道精致醇厚,微甜的果香在走廊里氤氲,像是丝线一点点地裹缠到人身上。
但他不会因为自己后知后觉干的蠢事说实话。
程蔚朝看着孟此霄的脸,没有说话。
他曾无意听到友人讨论过,关于孟此霄给人的距离感为什么会这么强。
不仅是因为冷淡的性子。
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源于他身上的那股高智感。
五官精致立体,轮廓清晰,走势不带任何钝感。
虽漂亮,但比起“秾丽”这个词,或许用轻盈来形容更合适。
孟此霄的眼神从未有过漫无目的的时候,他总是带有一眼看穿人心的力量。
敏感、冷静与理性,永远由这些主导思维。
更何况,他确实拥有着符合这样外貌气质的高智商和成就。
“所以我每次和孟教授说话,都有种自己很蠢浪费人家时间的愧疚感。”友人感叹又好奇,“你们说,他要是喝醉了也是理智的吗?会是什么样子?”
没有人见过。
现在,程蔚朝见到了。
或许孟此霄知道自己喝醉了,所以大多数时候他都垂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归木莫名其妙目睹一场单方面的虐待,阴暗与血色不断刺激他岌岌可危的神经。 而被虐待的对象竟然是只在游戏里见过的刀剑付丧神? 他生气却不见渣审,急得双眼通红。 直到夜晚降临,归木惊喜地发现自己可以控制渣审的身体。 归木:?……!!! 他惊呆了。 …………
都市 22万字 2个月前
苏周是个拥有多重人格的分裂者,他把自己的人格从周一分别取名到周六。 人格们疯狂爱着他,偏执且扭曲。 但苏周同时也是个太没有安全感的人,于是在人格们发现彼此间存在时候,他给每一个人格都许下了一个暧昧而又美丽的谎言:“只要你活到最后,我们将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 人格们如他所愿厮杀了起来,直到有一天人格们发现了真相,却在逃生游戏里一个又一个的被吞噬。
都市 82万字 2个月前
从愚人众辞职之后,我在提瓦特开饮品店。 在蒙德,我要和酒业大亨迪卢克老爷竞争饮品市场,穿越者身份被发现还要被阿贝多老师关小黑屋研究? 在璃月,我和万民堂合伙打出配套餐饮,时不时还得应付一下岩王帝君摩拉克斯的零元购… 在稻妻,我晓之以利、动之以色,绞尽脑汁邀请神里家主做代言。 在须弥,当然是要抢占教令院市场,拜托欸,哪个当代大学生不爱喝奶茶?! 人手不够怎么办?拐骗一只傲娇的流浪者猫猫做店员最合适
都市 74万字 2个月前
一朝穿越,苏彧成为了大启捡漏皇位成功、但女扮男装的王爷, 出身矜贵睥睨天下的世家宗主 温文尔雅笑里藏刀的年轻帝师 拓落不羁有勇有谋的不败将军 八面玲珑富可强国的天下首富 他他他他都是未来要造她反的男主…… 系统告诉苏彧,她穿越到了有四个男主的争霸文里,而她是那个被造反的亡国之君,要想活命,必须攻略四个男主之一。 系统:宿主,你想攻略哪个男主? 苏彧想了想:我全都要。
都市 106万字 2个月前
这个世界上,某些梦境与现实是相连的。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平平无奇的熊孩子,唯一和其他熊孩子不一样的是其他熊孩子由自己的父母拉扯长大的,我是由我的伯父拉扯长大的。 我的伯父人美心善,热爱和平与村子,刀子嘴豆腐心,给我当爹当妈,含辛茹苦地养大我,伯父的挚友每天带我去d场,被伯父千里追杀过后,总能在伯父手底下留条命,挚友的弟弟看我眼神复杂了一点,族人是猫派,我是狗派,我依旧是个平平无奇的熊孩子。 直到
其他 173万字 2个月前
原始森林危险重重,动物的战斗力更是高得惊人,战五渣彭云根本没办法在这里生存…… 一只大老虎把她当成不会兽化的残疾兽人救回了家,为了活着,她不得不抱紧虎腿。 好在她也不是全无倚仗,包裹里总是能开出好东西。
都市 81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