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宿敌黑化时(重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无视女儿的哭泣。
她态度决绝,越走越远。
殷玉娴陡然崩溃。
“我是什么!我算什么!被你弃掉的两个女儿算的了什么!你用来争宠的工具吗!我是人,我是个活生生的人啊母妃!”
“你抛弃一个女儿还不够,还要牺牲你的另一个为殷承恪承担所有罪责吗!”
无人回应她的质问。
“二十年前,你为了你的儿子,抛弃了姐姐,二十年后,你一次为了你的儿子,抛弃了我……”
恍惚间,她想起了那个夜晚,抬手直指皇兄,挑衅他皇子权威的少女。
小公主的话骤然在她脑海中响起。
殷玉娴仰起脸,泪流满面。
“难道只因我生为女儿身,便天生合该低他一等吗!”
齐御侍脚步猛地一顿。
女儿这一声泣血般的悲鸣,将她扭曲的心境撕裂得千疮百孔。
殷玉娴突然挣脱了禁军的桎梏,不管不顾朝着太极殿奔去。
“拦住她!”殷承恪心底一惊。
相似的情形,于前世殷灵栖大婚那日,重复上演。
第142章 群像
夜空乌云翻滚,雷声轰鸣。
雪亮的闪电劈下,照亮宫墙间狭长的夹道。
“父皇!”
雷雨浇下,女子仓惶奔逃的身影在宫墙间时隐时现。
“父皇!儿臣不服,儿臣冤枉!”
宫殿外传来女子悲怆的哭声。
殷灵栖话音一顿,转过身,循声将目光投向远方。
视野中,电闪雷鸣,夜雨潇潇,皇姐浑身被雨水浇透,裙角沾着泥泞,尽管如此,仍是拼尽一身力气朝太极殿的方向奔逃。
玉安公主一向注重体面,从未有过这般狼狈的模样。
殷灵栖看着雨中那道伶仃身影,微微晃了神。
她也曾有过这般狼狈的时刻。
就在被称为女子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候——大婚之日。
哈,真是讽刺。
本该无忧无虑的女孩子,抛却尊严,忍受委屈,只能不顾一切地拼命奔逃,试图挣脱她们受人掣肘的宿命。
只不过,她比皇姐更惨一点。
皇姐是母凭子贵规则下的牺牲品,是万千例悲剧的缩影。
而殷灵栖就是悲剧本身,是权力争斗的垫脚石,是游离于规则之外的离经叛道者。
男人们会觊觎她的容貌、觊觎她的身份、觊觎她作为一个交易品能换得的利益,所以她理应听话、乖巧,理应做一头温顺的羊羔予取予夺,任人宰割,履行好她作为一个交易品的职责。
也正因如此,当她毅然踏出逃婚那一步,便注定了必死的结局。
规则使然,未被父权夫权驯服的异类,必须被强制铲除、杀死。
可殷灵栖是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有自己的心跳,有自己的呼吸。
怕疼,也会流血。
许素衣在她眼前坠楼的那一刻,明明摔得头破血流,命悬一线,却还是攥住她的手,高兴地说自己解脱了。
殷灵栖已经死过一回了。
她想活命。
那一刻,看着许素衣流泪的眼睛,她想让更多的人活命。
她想,与其被规则杀死,不如反过来杀死规则。
玉安公主悲哀的哭声未被遮住,在雷电交加的夜晚反而听起来格外清晰。
禁军追上来了。
一同押解而至的人群中,出现了齐御侍、殷承恪的身影。
“玉安!你究竟想做什么!”齐御侍心底焦躁不安,至此,她最为担心仍不是女儿的安危,而是她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建立在文明废墟之上的赛博世界突然冒出了一批诡异的神秘的污染物。 它们拥有着人类与污染物的两种形态,能温柔抚平贫民的伤口,也能将尖刀刺入财阀的势力。 它们不死不灭,不怕伤痛,不在意任何权势与金钱。 它们是旧日之神的信徒,是鬣狗,是混乱的污染世界中的唯一救世主。 只是……它们是不是有点奇怪? “卧槽!狗策划又双叒不做人!” 玩家们汇聚一团骂骂咧咧:“到底哪个狗策划想出来的活动?我要疯了!” “有种策
其他 68万字 1个月前
三岁的芒果踮起脚尖,趴在窗台上看屋外骤变的天气,在本该炎热的夏天呼出了一口白雾。 在灰烬中,将有无数的怪物翻涌,人类的安全居所被捣毁。 就像上辈子一样,天灾的前奏如期来临。 红洲建立几千年的和平环境,被天外陨石带来的病毒毁于一旦; 污染巨变而千疮百孔的蓝泽星,因接连的天灾异变彻底重组。 小家伙收拾背包,带着一直保护她的种植空间,找到了前世的基地研究员———— 请研究它吧,拿走、拿走也没关系的,我
都市 56万字 1个月前
某天,奚宁觉醒了。 原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身娇体弱的校花女配。 从小寄人篱下的她,清冷文静,漂亮绝伦,是豪门里人人夸羡的顶级淑女。 为了报恩,她听从了叔叔的安排,与京城里最有名望的顾氏联姻 顾骁白,她的未婚夫,矜贵温文,俊美无匹,是当之无愧的校园男神,也是这本书里的高岭之花受 而书里骄傲恣意的强势深情攻,则是她偷偷喜欢了很久的荣恺。 只不过他深情不渝的对象,是她的未婚夫。 奚宁悟了:原来我是你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
鹿临溪穿成了一本狗血虐文的恶毒女配。 该女配身份尊贵,却因痴恋男主,不惜与反派勾结,坏事做尽只为除掉女主,最后事情败露,下场极惨。 早已熟知各路穿书女配改命路线的她,万万没想到,睁眼的那一刻,自己竟混迹在鹅群之中,被人嚷嚷着赶进了鹅圈。 鹿临溪:穿错书了? 系统:因为时空错乱,原主不慎跌入了畜生道,需在人间历上一劫。 鹿临溪:…… 系统:宿主只要身死,便可寻回仙身。 身死一事,听起来倒是不难。
都市 71万字 1个月前
宝珠是只狐妖,第一次下山时,她遇见了一位俊美书生,他朝她笑时,宝珠的心怦怦直跳。 她爱上了书生。 可凡妖有别,宝珠不想吓着心爱之人,她假做凡人小姐,演了一出戏,骗了书生一颗真心,和他妻子的位置。 书生视宝珠为最珍贵的宝物,为她爬上高位,赢来封号,置办奢华精致的大宅,送来成群的仆人,他用琳琅的珍宝塞满了宝珠的妆匣,用最美艳的鲜花妆点宝珠的发髻。 日子越过,宝珠却越不快乐。 为了争权夺利,书生很少回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秦家庄某翁告我:数十年前,此地富户秦家有一鬼婴,饿之不哭,埋之不死,能见鬼。其父虽惧,心仍怜悯,终抚养之。父后娶妻,生一子,甚娇之,常欺辱鬼婴。弟好斗犬,曾杀一黄狗,鬼婴竟令亡犬咬杀幼弟,继母遂疯。又恫吓其父,携一黑猫狂笑而去。不久,其父亦死。 呜呼哀哉,鬼婴生已不祥,岂可纵容姑息,以致大祸邪! 吾慷慨激昂,座下客皆愤然,唯一老翁微笑。吾怪之。客散,吾曳翁询问。翁言:说书人,吾笑汝知之甚少而夸之
都市 11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