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宿敌黑化时(重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疯劲儿。
疯得明目张胆,勾着人想起黑夜里那一场场失控的意乱情迷。
“萧徵!”
齐聿白挣扎着从血泊里爬起身,用尽力气自牙缝里挤出字:“即便我方才所言非真,你以为殷灵栖是什么好人吗!”
殷灵栖眸光闪烁。
“她心机深不可测!所有接触他的男人都会被她玩弄于鼓掌中……”
飞刀擦着齐聿白的脸庞划过,切断他声声嫉妒到扭曲的控诉。
齐聿白脸上出现一道血痕,鲜血喷涌而出,淌了半张脸,看起来狼狈至极。
“放弃你愚蠢的想法。”
“我不需要从别人口中认识她。”
萧云铮声音冰冷,捧起小公主那张惹人怜惜的、极具欺骗性的脸,眼底酝酿着疯狂的缱绻:
“她在我眼里,始终如一。”
“我知她虚情假意,工于心计,每一张笑靥底下都藏着狡黠,每一次示好的背后都藏了算计。可那又如何,我欣赏她的一切,对此甘之如饴。”
能打动他的从不是殷灵栖浮于表面的容色与伪装出的小意温柔。
你非善类,我非好人。
我们是一样的人,如紧密契合的磁石,生来互相吸引。
青年注视着她:
“其实我对世俗情爱不感兴趣,只是单纯对你有兴趣。”
“或许你不爱我,”
指腹擦过被他咬破的唇角,萧云铮一手攥住腰肢将人按进怀里,贴近她耳畔低语:
“但我爱你。”
请接受他隐忍而汹涌的爱意。
“……”
完了完了完了又疯了一个。
她那时单纯受了刺激,只想坏心思地做一场玩玩,结果误打误撞解开了死对头身上的某种封印。
殷灵栖咬了咬唇,她有充分理由相信,此刻她若是出言刺激,青年身侧那杆银枪绝对会再次被更多新鲜的血液染红。
“好嘛,”少女踮起脚尖,轻飘飘地亲了一口作为安抚,“我考虑一下。”
好渣。
楚山孤的暗卫齐齐倒吸一口冷气,叹为观止。
一个疯得明目张胆,一个渣得明目张胆。
怎么不算般配呢。
齐聿白膝盖跪在地上,眼底淬满了怨毒,嫉妒得要滴血。
昭懿怎么可以和他接吻,怎么可以……
“殷灵栖,你以为萧徵又是什么好人吗!”
他的声音透着绝望。
“哦?”殷灵栖疑惑地蹙了蹙眉,“他是不是好人关我什么事?”
“我知道他腰力绝佳不就行了?”
楚山孤的暗卫警铃大作,纷纷自觉地往耳朵里塞棉花。
这是他们能听到的内容吗!!
萧云铮皱了皱眉,不满意她的回答:“我就这么一个优点?”
“耐力也很持久啊。”殷灵栖给他鼓掌。
每个字都在朝不能人事的齐聿白心上捅刀子,一刀接一刀。
心脏痛得厉害,他缓缓躺回血泊里,像一只濒死的笼中雀,在鲜血的流逝中,等待死亡。
***
风雪漫卷。
一下雪,这座古老的城池便入了画卷。
天山共色,上下一白。
“商量个事,帮个小忙,”殷灵栖朝掌心哈热气,双手合在一起搓了搓取暖。
“明日早朝,记得跟风参我一本。”
萧云铮脚步一顿:“参你什么?”
“无外乎昭懿公主骄奢淫逸咯。”殷灵栖捂起冻得通红的耳朵。
“这倒是事实。”
“嗯??”殷灵栖抬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建立在文明废墟之上的赛博世界突然冒出了一批诡异的神秘的污染物。 它们拥有着人类与污染物的两种形态,能温柔抚平贫民的伤口,也能将尖刀刺入财阀的势力。 它们不死不灭,不怕伤痛,不在意任何权势与金钱。 它们是旧日之神的信徒,是鬣狗,是混乱的污染世界中的唯一救世主。 只是……它们是不是有点奇怪? “卧槽!狗策划又双叒不做人!” 玩家们汇聚一团骂骂咧咧:“到底哪个狗策划想出来的活动?我要疯了!” “有种策
其他 68万字 1个月前
三岁的芒果踮起脚尖,趴在窗台上看屋外骤变的天气,在本该炎热的夏天呼出了一口白雾。 在灰烬中,将有无数的怪物翻涌,人类的安全居所被捣毁。 就像上辈子一样,天灾的前奏如期来临。 红洲建立几千年的和平环境,被天外陨石带来的病毒毁于一旦; 污染巨变而千疮百孔的蓝泽星,因接连的天灾异变彻底重组。 小家伙收拾背包,带着一直保护她的种植空间,找到了前世的基地研究员———— 请研究它吧,拿走、拿走也没关系的,我
都市 56万字 1个月前
某天,奚宁觉醒了。 原来自己是一本耽美文里,身娇体弱的校花女配。 从小寄人篱下的她,清冷文静,漂亮绝伦,是豪门里人人夸羡的顶级淑女。 为了报恩,她听从了叔叔的安排,与京城里最有名望的顾氏联姻 顾骁白,她的未婚夫,矜贵温文,俊美无匹,是当之无愧的校园男神,也是这本书里的高岭之花受 而书里骄傲恣意的强势深情攻,则是她偷偷喜欢了很久的荣恺。 只不过他深情不渝的对象,是她的未婚夫。 奚宁悟了:原来我是你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
鹿临溪穿成了一本狗血虐文的恶毒女配。 该女配身份尊贵,却因痴恋男主,不惜与反派勾结,坏事做尽只为除掉女主,最后事情败露,下场极惨。 早已熟知各路穿书女配改命路线的她,万万没想到,睁眼的那一刻,自己竟混迹在鹅群之中,被人嚷嚷着赶进了鹅圈。 鹿临溪:穿错书了? 系统:因为时空错乱,原主不慎跌入了畜生道,需在人间历上一劫。 鹿临溪:…… 系统:宿主只要身死,便可寻回仙身。 身死一事,听起来倒是不难。
都市 71万字 1个月前
宝珠是只狐妖,第一次下山时,她遇见了一位俊美书生,他朝她笑时,宝珠的心怦怦直跳。 她爱上了书生。 可凡妖有别,宝珠不想吓着心爱之人,她假做凡人小姐,演了一出戏,骗了书生一颗真心,和他妻子的位置。 书生视宝珠为最珍贵的宝物,为她爬上高位,赢来封号,置办奢华精致的大宅,送来成群的仆人,他用琳琅的珍宝塞满了宝珠的妆匣,用最美艳的鲜花妆点宝珠的发髻。 日子越过,宝珠却越不快乐。 为了争权夺利,书生很少回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秦家庄某翁告我:数十年前,此地富户秦家有一鬼婴,饿之不哭,埋之不死,能见鬼。其父虽惧,心仍怜悯,终抚养之。父后娶妻,生一子,甚娇之,常欺辱鬼婴。弟好斗犬,曾杀一黄狗,鬼婴竟令亡犬咬杀幼弟,继母遂疯。又恫吓其父,携一黑猫狂笑而去。不久,其父亦死。 呜呼哀哉,鬼婴生已不祥,岂可纵容姑息,以致大祸邪! 吾慷慨激昂,座下客皆愤然,唯一老翁微笑。吾怪之。客散,吾曳翁询问。翁言:说书人,吾笑汝知之甚少而夸之
都市 11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