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挚友意外结婚后一起跑路了[西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瓶塞,维克利把啤酒倒进了粗犷的啤酒杯里。
…
家里交易时用来封存金币的钱袋用完了,雷蒙德去了城里的集市。
他在摊贩之间转悠了两圈,停在一个售卖普通缝纫制品的老妇人面前。摊子上放着一些便宜的手帕、头巾、披肩和钱袋。
钱袋没有铭刻识别钱币金额的法阵,因此便宜又只能装些零钱。但对雷蒙德来说法阵不是问题,他只是单纯被用碎布头拼出漂亮花样的钱袋吸引了。
“老板,你这些布袋怎么卖的?”
看摊子的老妇人把那些摞在一起的普通布钱袋往外拨了拨,“最大的十五个铜币一只,这样的十个铜币一只,最小的只要五个铜币一只。都是老婆子我一针一线缝出来的。”
见雷蒙德挑选着又大又精致的普通钱袋,一旁售卖皮质钱袋的小商贩凑过来朝他推销,“这位先生,看看我的皮钱袋吧!都铭刻上了最多能计算一百枚银币的法阵,只要一枚银币,能用上十几年呢!”
那皮钱袋上的法阵能够证明袋子里钱币的数额,而且是基于钱币的金属质地和质量来计算的,因此甚至能够验证钱币的真假。
对冒险者们来说,要支付的金钱很多的时候,常常用铭刻了法阵的钱袋封装好一定数额的金币,连袋子一起支付出去。一个银币买上一大堆的普通布制钱袋,再自己铭刻法阵才是最划算的,交易时直接交换钱袋也不心疼,那些刻好了法阵的钱袋,价格高上不少,还未必有自己做的好用。
雷蒙德摆摆手,拒绝了小贩,“我用不上那样的皮钱袋。”
他把老妇人面前花里胡哨的钱袋包圆了。
“这里一共有多少个钱袋?大的小的我都要了。”
“诶,好。”老妇人把钱袋一个个数到雷蒙德面前,“……一共三百六十个铜币。”
这样的普通钱袋在城里的集市算得上便宜,却不很好卖。
“老板,怎么不去城外卖这些钱袋?”雷蒙德从随身的钱袋里摸出四枚银币。
老妇人一个个数着囤积的钱袋,“城外的集市哪看得上我这种普通的东西呦!喏,他那种刻了法阵的皮袋也就是在城里才有人要,外面的人都看不上呢!”
雷蒙德朝老妇人笑着说,“城外的集市当然看不上那样简陋的法阵,那些人都喜欢买普通的布袋,自己刻上法阵。你这些价格公道又好看的布袋才好卖呢!”
“哎呀,是吗?”老妇人把自己布兜里的铜币全数出来,才够给雷蒙德找零。
“是啊。”雷蒙德回答,“不过也就是这样的消耗的多的普通商品能卖掉,那些冒险者一个比一个挑剔。”
老妇人用碎布条串成的绳子把雷蒙德要的布袋捆在一起交给他,“唉,谢谢你啊,小伙子!”
雷蒙德笑笑,挠了挠头。他大概还要比这位老妇人年长一二十岁呢……
雷蒙德把布袋带回家,抽了一些大小合适的,坐在起居室的茶几边上描画法阵。
维克利一回家就看见个大块头窝在起居室的地毯上。
“怎么不去书房画法阵?”
雷蒙德抬头,就见维克利端着茶盘走过来。
“随手画几笔就行了,没必要再去书房——哦,我把新买的布袋放去储藏室。”雷蒙德抓起脚边的一摞布袋,放到维克利面前。“喏,拼布钱袋,好看吗?”
维克利拿起一只小号的布袋,染色质量不太好的布料边角被拼接成漂亮的花朵,看得出来制作者的手艺很好。
“挺好看的。”他把这只小号的钱袋放回桌面上,“正好留下来一只,我可以换成随身携带的钱袋。”
雷蒙德摸出自己的狼皮钱袋,打量了一下,也挑了一只小号的布袋留在茶几上,才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荒星改造》集荒野生存、探险寻宝、打怪升级、美食直播、装逼打脸等诸多元素于一体。 而陈舟,正是被打脸的那个。 “……” 心累。 可以摆烂吗? 系统自天而降—— 不想走剧情?那就来养花吧!
其他 137万字 1个月前
陆遗星冷漠高傲,学生时代就和贺嚣不对付,两人大大小小打了无数次架。 一次意外,两人春风一度,陆遗星揣了崽。 陆遗星表示:我的崽,和贺嚣有什么关系? 没想到贺嚣还是知道了,翻墙过来把他堵在后花园。 陆遗星撸起袖子:怎么,打一架? 贺嚣把他拉到怀里:别乱动!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一次飞船失事,梁好被迫进入小说里的世界。 本想继续未完成的科研事业,奈何她不是小说主角,没有主角光环,穿越就是包办婚姻的新婚夜。 丈夫是退伍军人,身高模样不错,但是腿部残疾,还有两个没结婚的老光棍哥哥和捡来的叛逆弟弟。 更惨的是家里四间房,下雨漏水,刮风漏风,全家凑不出来十张票。 结婚第一天,梁好差点烧了厨房。她大展身手想要做个电饭煲,得知村里还没通电。 好好好,这么玩她是吧。 她满怀愧疚烤焦了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江家无子,唯出一女。 江缨自幼好学,十七岁起便励志,誓要卷天卷地,卷成名满皇京第一才女,光耀江家门楣。 直到一日赴约宫宴,她阴差阳错下和人滚了床榻,甚至还忘了对方的模样,回到家中没多久,发现自己怀有身孕了。 怀子辛苦,课业太多,她本想暗中打掉,不想第二日孩子的生父登门提亲,两个人顺理成章的拜了堂。 听说,那人是贺大人,名震朝堂的当世权臣,深得圣心,自己竟睡了个不得了的人物。 这夜,江缨摸着小腹,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末世来临,丧尸横行。 段煊第一次见到郁酌时,对方是出了名的无武力废物,跟在另一个小队首领身后,看起来娇生惯养,和周围衰败腐烂的环境格格不入。 他平生最看不惯这种人,嗤之以鼻,当即冷着脸放下狠话:“这种人要是落到我手上,肯定活不过三天。” 后来,郁酌真的落到了他手上。 所有人都在暗暗幸灾乐祸,空有漂亮皮囊的废物花瓶遇上段煊这个杀神,肯定不会有好果子吃,纷纷打赌等着三日期限。 谁知郁酌不仅活过了三天
其他 33万字 1个月前
祓除, 吸收, 周而复始。 祓除, 吸收, 周而复始。 …… 祓除诅咒的咒术师, 死后却化身为诅咒。 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悟? …… 你们都希望我成佛, 我知道。 但是, 我拒绝。 …… 神明说, 地狱不空, 誓不成佛。
都市 4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