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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欢的嘴角不自觉的向上翘了翘。
想起她还曾经担忧地问南荼,虽然对佣兵们做了一些约束,可总不能让他们都闭紧嘴巴,一句话不许说,如果其他客人听见了佣兵们的交谈,难道不会害怕吗?
毕竟常常挂在大家嘴边的,都是打打杀杀的事。
她还记得南荼的回答是:“那你太小看我们这里的原住民了。他们的见识很丰富,这种小事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
包恒招呼众人开动。
其实不用他说,大家握住筷子的手已经蓄势待发。
鸡油菌炒茭白,看着普普通通一道家常菜,只是颜色亮眼了点,鲜嫩的金黄色配清凌凌的茭白,清新简单。
高又晴迫不及待的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闭上眼睛,期待熟悉的味道将她卷入家乡的回忆中去。
嗯
下一秒,高又晴诧异的睁开眼。
按道理来说,记忆中久违的味道不该是被大大美化过才对吗,为什么她觉得,自己现在吃的这道炒茭白,比小时候美味多了?
她觉得奇怪,再次伸筷,这次不仅有茭白,也带上了鸡油菌,满满一大口覆盖在米饭上,再满足地扒进嘴巴里。
鸡油菌爽滑,茭白柔嫩,二者搭配起来,鸡油菌贡献出了独特的鲜美,茭白爽脆的口感让这道菜更有层次。更惊艳的是,不止是用了什么烹饪方法,这茭白入味极了,简直鲜甜四溢。仿佛这不是一道素菜小炒,而是悄悄用上了什么珍奇食材,达到了点石成金的效果。
饶是高又晴回忆中的一切在种种加成下已神圣不可侵犯,也不得不承认,这道鸡油菌炒茭白好像更好吃一点。
其实新鲜茭白水分含量多,很难入味,很多人烹饪茭白,吃的只是脆嫩清爽的口感,如果强求入味,那只能炒到茭白软烂,失去原本的特色,反而不美。
不过谁说,鱼与熊掌不能兼得?
南荼用的是湿炒的方法,分三次少量加入鸡汤,每次加过鸡汤,就耐心地用中小火慢慢炒干水分,再添进去下一次鸡汤。这样一来,鸡汤的滋味完全被食材吸收,菌子鲜、鸡汤鲜、茭白鲜,鲜掉眉毛不说,茭白还能入味至深。
齐玉树见高又晴卯足了劲儿吃茭白,提醒道:“你也尝尝别的菜啊,这个醉鸡超级好吃,冰冰凉凉还有酒香,卤汁都渗到鸡肉里头了。”
高又晴:“可是这个茭白真的好吃。”
梁玥奇怪道:“你刚才才告诉我,茭白没有什么味道的啊?”
梁玥别说吃过茭白了,见都没见过,看见高又晴点了这道菜,兴致勃勃的问她茭白是什么味道的。
高又晴自己想吃,却不能昧着良心把茭白吹得天花乱坠,于是实话实说,茭白只是水嫩了一点,还有一点很淡很淡的甜味,此外就没什么滋味了。
“本来是这样的……”高又晴有些哭笑不得,“是老板做的好吃了,添了不一样的风味。”
大家纷纷尝试,吃完都赞不绝口:“感觉自己不是在吃素,是在吃肉,可是味道已经这么浓郁了,口感还有素菜脆脆的感觉,我喜欢!”
————
饭馆里众人大快朵颐,饭馆外等待的常天磊心急如焚。
他就是被抽到今天在外面看守行李和负责警戒的倒霉蛋。平时就算了,偏偏这次是其他人都去南来饭馆吃饭,他留在荒凉的安金沙漠里,连点香味都闻不到,凄凄惨惨。
其实闻到香味可能就是另一种折磨了。
不过进门前大家都答应给他带打包的菜品,还算有良心,常天磊焦灼的等待着,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南来饭馆的大门,期盼门下一秒就从里面推开。
眼睛都盯得又干又涩,在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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