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里吃瓜当团宠》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中连续工作32小时,救出过18个人。现在狗子8岁了,体力逐渐不支,所以被调过来做了工作相对轻松的巡逻犬。
闪电的年纪在任职的警犬中算大的,又屡立战功,在巡逻队里的地位绝对是狗老大,平时是不屑于做握手这种自降身份的动作的。
但在小瞳伸出手以后,闪电没说什么,乖乖地把大爪子伸出来搭在她的小肉手上。
小瞳又摸摸大狗的脑袋,夸了一声,“好狗。”
然后扶着膝盖站起来,走向追风,握手,摸头夸它好狗。再继续站起来走向惊云,握手,摸头。
跟什么领导视察仪式似的。
她这一趟仪式走完,又回到钟瑾这边,拉住他的手,“我玩好了。”
钟瑾站在旁边看着,觉得也没什么特别的。这几只工作犬本来就很亲人,虽然闪电傲娇一些,但估计也是看在幼崽的份上愿意陪她玩一会儿。
他抱着小瞳转身走了。
刚到走廊那边,负责照顾这几只狗的牛警官回来了。
三只平时威风沉稳的大狗,齐齐发出一阵害怕的嘤嘤嘤,甚至还站起来扑进牛警官的怀里躲着。
牛警官诧异道,“怎么了?看到什么了吓成这样?”
钟瑾有点懂了,这大概就是血脉压制。
她说握手,狗不敢不听,她摸狗头,狗乖乖受着。等她一走,老警犬都能吓成嘤嘤怪。
牛警官哄不好几只狗,就朝钟瑾喊,“钟队,你对狗做什么了?怎么给狗吓成这样?”
钟瑾面不改色,“不知道啊,刚还好好的。”
第49章
钟瑾白天带小瞳回了队里, 他来京市的事就瞒不住于飞扬了。都是一个系统的,大家又知道钟瑾和于飞扬是能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 肯定会有风声传到他耳朵里。
于是钟瑾也不等别人告诉他了,自己主动给于飞扬打了个电话,让他叫上以前玩得好的那几个兄弟,晚上找个地方聚一聚。
于飞扬自然是满口答应,
“地方我定,单我买,你什么也别管, 到时间过来就行了。”
于飞扬家里条件其实挺不错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典型的书香门第养出来的孩子。可是用于飞扬妈妈的话来说,那就是, “这孩子养废了。”
上学那会儿于飞扬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加入了学校里的一个小混混组织,本来是抱着做大哥的决心去的, 结果因为他是那几个混混里成绩最好的一个, 被逼着每天帮团队里的人写作业, 一个人要写四五份作业,结果成绩突飞猛进,最后因祸得福和学霸钟瑾上了同一所大学。
就这么个人, 钟瑾也不指望他能定到什么像样的地方吃饭。
果然还是地摊烧烤。
钟瑾抱着小瞳走出酒店, 准备打个滴滴去赴约,刚出门就看到秋笙那辆黑色的宾利飞驰开了过来。
她放下车窗, 从车里探出头, “去哪儿?”
钟瑾抱着孩子走过去,弯下腰问, “师傅,云景都地铁站去吗?”
“那边有点堵车,绕点路能接受吗?”秋笙很配合。
“行。”
秋笙往后座扬了扬下巴,“那上车吧。”
直到那辆锃光瓦亮的豪车消失在视线里,目睹了全过程的酒店保安都是懵逼的,现在京市这些富二代真的是疯了,开这车跑滴滴她能赚回来油费吗?
这辆车其实还是钟瑾的,他25岁的时候他爸妈给他买的生日礼物,钟瑾觉得太招摇了,没怎么开过,离婚的时候和房子一起过户给秋笙了。
现在看这车秋笙开着倒是挺合适的,和她的气质很搭。
到了于飞扬发过来的那家【老陈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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