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李世民穿成扶苏》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冯家也没动静?”李信拂了拂桌上的几根小老虎毛,给吃糖的曾孙擦了擦口水。
结果小孩儿好奇地去抓那几根金黄的毛发,捏在手里就往嘴里送。
“那个不能吃——”李信连忙把动物毛发从孩子嘴里抢救出来。
“一点动静都没有,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现似的。”蒙毅回答。
“按理说,李斯知道的应该比我们多。”李信沉吟道,“他有段时间时常伴驾。但法家作乱,李斯毫不犹豫卖了法家,站在陛下这一边。所以……”
“所以我才什么都没做。”蒙毅迟疑道,“我总觉得,大秦在他手里,会变得越来越好。”
“谁不这么觉得?”李信笑了,“不然大家怎么都装傻?”
“还有……”蒙毅更犹豫了,偷偷看向许负那一桌,“你觉不觉得太子殿下有点眼熟?”
第58章 女性外交官
“你是想说他的人,还是想说他的字迹?”李信悠悠地问。
蒙毅了然:“果然,你也发现了。”
李信但笑不语。
能在大秦朝堂干到高位的,哪个不是人精?区别只在于说与不说,做与不做。
“算算日子,丞相也该回来了。”蒙毅自语道。
“他嘴比我们还严,回来也不会怎么样。何况还有假诏的事……”李信低低道,“现在这样挺好的,我也不想有什么变故。”
“我都害怕有变故。”蒙毅喃喃。
“你怕旧事重演?”李信微叹。
“我如何能不怕?”
“放心。”李信笃定道,“不会再重演的。”
“但愿如此。”蒙毅叹道。
李世民溜达一圈,回老朋友边上。
房玄龄给他倒了茶,笑眯眯道:“找好下家了?”
“李信老将军愿意帮我养一阵。”李世民愉悦道,抢在魏征开口之前,补充道,“开春就送走。”
“现在就该送走。”魏征不依不饶。
李世民只当没听见,继续道:“玄龄你对农桑赋税更熟,改进耕作方法和农具的事,全交给你,没有问题吧?”
“没有问题。”房玄龄一口答应下来,继而好奇道,“我没来的时候,是你们一起讨论的耦犁和耧车吗?你们有人记得怎么造?”
“我只有些粗浅印象,从前并没有仔细琢磨过它们的构造。”魏征疑惑道,“但陛下说他都记得,全画出来了。”
“啊?”房玄龄微讶,看向李世民,“陛下什么时候连农具都这么精通了?”
“我也觉得很奇怪。”魏征嘀咕,“他哪来的时间和机会研究这个?他种过地吗?”
李世民若无其事道:“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
房玄龄附和道:“这个我作证,我认识陛下时,陛下十九岁,会在打猎途中看农人春耕。”
“看看就能会了?”魏征质疑,“还是说,他有这个耐性天天看?”
“记性好不行吗?”李世民怼他,“我不仅记得耦犁耧车,记得代田法是‘一畮三甽’,我还记得镰刀耙子水车禾叉呢……要不要我现在画给你看?”
魏征和房玄龄都惊异地望着他,不是因为不了解李世民,恰恰是因为太了解他,才觉得奇异。
【我作证,陛下真的都会,天天熬夜恶补文献资料。】
【每当我想摆烂的时候,就晚上打开直播间,看陛下翻资料做笔记画图纸,顿时觉得惭愧,好歹能跟着他学习一点时间。】
【看我!我还特地跑了农业博物馆,给陛下拍了好多汉代农具的照片。】
【巧了不是,我就在图书馆工作,只要不是机密,我都已经复制传过去了,不怕资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钟云瞳上辈子是钟瑾养的一只狗,真字面意义上的狗。 她是一只天云魔犬,它爹是小说里的魔尊大反派,阴狠毒辣,诡计多端,人人欲除之而后快。 瞳瞳小狗不知外面的风云,跟着反派爹吃得油光水滑,被她爹宠得无法无天。 魔族一遭被毁,钟云瞳变成了人类幼崽的形态,凭借着强大的嗅觉找到她爹,她爹依旧还是那么英明神武,大家都害怕他。 只不过现在大家不叫他爹【尊主】,都叫他【所长】。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白九死后被一个自称反派系统818的家伙找上,告诉她只要完成任务,就能够延续生命。 自此,咒术界出现了一位奇怪的咒术师,她酷爱穿黑色的衣服,随身携带着一柄长刀,常在有咒灵出没的地方出现,数不清的人于她的长刀下获救。 白九:不错,今天又收服了一个咒灵小弟,成为大反派指日可待! 这位神秘的咒术师,沉默寡言,目光锐利,刀锋凛冽招招致命,宛如黑暗中行走的冷酷杀手。 麻辣教师辛辣点评:放屁!这简直是在危言耸
都市 29万字 1个月前
太子谢崇因受其王叔影响,每年总会出宫游历,因此结识不少狐朋狗好友! 又是一年重逢。 大师姐:“听说太子去了墉州,想去。” 落魄书生:“墉州多才子,可去。” 侠盗:“劫富济贫,去。” 三人看向东方位的财神爷:“一起吧?” 刚从墉洲过来的财神爷太子:“好。” 一行人好不容易赶到墉洲,却得知太子已经回京,但巧合的是: 侠盗:“贼无跑空,这次例外。” 落魄书生:“科考在即,屡败屡战。” 大师姐:“……回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沈熠高三的时候交了个兄弟,这哥们长得帅性格好,兴趣爱好更是和沈熠大面积重叠,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 搂着兄弟的肩,沈熠发出过一辈子都是挚友的诺言。 只是还没等他幻想几天两人的兄弟情义会如何长久,他就得到了一本长着翅膀会飞的名叫《商业至尊》的书。 这本书告诉他,这个世界就是书里的世界,而自己的兄弟傅眠就是书中的主角,那个后宫无数,金手指粗到爆的龙傲天男主。 沈熠:我呢? 《商业至尊》翻了翻自己:哦,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都以为蒲香嫁了个好人家,结果男人就是个一辈子热衷于偷人和赌钱的懒汉,她当牛做马累了一辈子,还被嫌弃了一辈子。 她无数次想离婚,但是看着隔壁家后妈虐待继女,她就狠不下心,为了孩子,她忍了一辈子,然而到最后她只养出了一只白眼狼。 她不过就是摔了一跤,断了腿,暂没法给他带孩子,做家务,竟然被骂没用的老东西,除了拖累子女,没有半点用处,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蒲香后悔了,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肯定再不会有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香川真理有一个秘密。 ——她能看得见生物的灵魂,以及灵魂代谢出的情绪。 因此她能看见: a竹马小杰热衷吃名叫咒灵的垃圾,灵魂挤挤挨挨堪称垃圾站 b同窗小悟某天濒死忽然原地灵魂放光,反转术式闪烁似烟火 c头顶缝合线的男男女女反复在身边出现,不同的脸相同灵魂 以及, d同化星浆体失败的天元千年老魂随着结界术四处飞散,不时掉入午餐饭碗 香川真理:…… 香川真理:谢邀,其他都还能忍,d是真的绷不住了。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