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李世民穿成扶苏》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了太子。”
“谋反的时候他多大?”
“二十四。——你问这个干什么?”
“一个当了十几年的、成年已久的太子,还是皇后所生的嫡长子,竟能干出这等荒唐可笑的事来,连谋反都这么幼稚,被废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嬴政冷漠而笃定道,“你居然还觉得愧疚?有什么值得愧疚的?让这种人继承皇位,你们大唐是想二世而亡吗?”
“三世。——我才是第二个。”李世民诡异地心情好了一点,可能是对比出来的,也可能是因为嬴政在替他说话。
“哦,你爹没有什么存在感,总是让人以为你才是开国那一个。”
“彼此彼此,你爹也一样,没什么存在感。”
两人对视一眼,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互相看不太顺眼、但又看得很顺眼的默契,纷纷转过头去。
李渊,没太多存在感的、被儿子封为太上皇的大唐开国皇帝。
——父子关系曾经很亲密,儿子越大功越高,关系也就崩了。
赢异人,在大部分人印象里就是嬴政他爹而已,继位太晚、死得太早,导致嬴政十三岁继位的原因。
——父子关系,只能说还行吧,勉勉强强。
想想上面倒霉的父亲,再想想下面糟心的儿子,怎么不算一脉相承、异曲同工的尴尬呢?
“其实扶苏还是不错的。”李世民缓步走在河边,“如果是我的话,也会反对你焚书坑儒的。”
“为什么?”嬴政诧异道。
“你愿意听?”
“你说的,我愿意听。”嬴政毫不犹豫道。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无论你的权力有多大,诏令有多严苛,但传播和行使诏令的始终是人,有人就有私心,有人就有对策。打个比方,孔鲋,孔子的后人,他的家族和威望在当地恐怕别人很难比。你这个焚书的诏令,怎么可能把儒家的经典全焚完呢?”
李世民慢悠悠解释道,“他可以把书刻墙中间、可以埋地里、可以藏山里……总之只要他们想,总是有法子的。”
“我若是抄家焚屋,掘地三尺呢?”
“他们已经记在心里了。”李世民淡定道,“除非你把儒家杀光,连几岁小孩都不放过。诸子百家,除了法家全杀光,那也许能做到。——可你一旦这样做了,那么所有的反抗势力都会拼命反扑,与你拼个鱼死网破。说不定你连二世都坚持不到。”
“……”
“别忘了还有墨家,墨家可全力支持过你们,是有功劳的。”
“是‘我们。’”
“好,我们。”李世民从善如流,“我不信诸子百家的书你没看过。你要不要先把你自己给诛灭了?”
在嬴政生气之前,李世民哼出了一首大秦传播很广的《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1]……”
在他那个时代,诗经的语音韵律和如今流行的已经不大相同了。但长安离咸阳终究没有远到哪里去,文化乐曲的格调保留了部分相似,由他哼唱出来,倒是很好听的。
“你以前唱过这首?”嬴政问。
“府上演奏过几回。配上编钟,大家都喜欢听。”李世民笑道,“出自《诗三百》,虽说过了孔子的手,但本身就是秦地的歌曲吧?你烧得了书,还烧得了所有唱过《诗》的男女老少吗?”
“其实我知道,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嬴政回答,“取法乎上,仅得乎中,下了这样的诏令,不过是为了打压一下那些猖狂议论、串通非议罢了。你知道的,那些书咸阳宫应有尽有,都有保存备份,医药占卜秦法种植类的书,也并没有焚烧。”
“从结果上看,你的目的达到了吗?”李世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钟云瞳上辈子是钟瑾养的一只狗,真字面意义上的狗。 她是一只天云魔犬,它爹是小说里的魔尊大反派,阴狠毒辣,诡计多端,人人欲除之而后快。 瞳瞳小狗不知外面的风云,跟着反派爹吃得油光水滑,被她爹宠得无法无天。 魔族一遭被毁,钟云瞳变成了人类幼崽的形态,凭借着强大的嗅觉找到她爹,她爹依旧还是那么英明神武,大家都害怕他。 只不过现在大家不叫他爹【尊主】,都叫他【所长】。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白九死后被一个自称反派系统818的家伙找上,告诉她只要完成任务,就能够延续生命。 自此,咒术界出现了一位奇怪的咒术师,她酷爱穿黑色的衣服,随身携带着一柄长刀,常在有咒灵出没的地方出现,数不清的人于她的长刀下获救。 白九:不错,今天又收服了一个咒灵小弟,成为大反派指日可待! 这位神秘的咒术师,沉默寡言,目光锐利,刀锋凛冽招招致命,宛如黑暗中行走的冷酷杀手。 麻辣教师辛辣点评:放屁!这简直是在危言耸
都市 29万字 1个月前
太子谢崇因受其王叔影响,每年总会出宫游历,因此结识不少狐朋狗好友! 又是一年重逢。 大师姐:“听说太子去了墉州,想去。” 落魄书生:“墉州多才子,可去。” 侠盗:“劫富济贫,去。” 三人看向东方位的财神爷:“一起吧?” 刚从墉洲过来的财神爷太子:“好。” 一行人好不容易赶到墉洲,却得知太子已经回京,但巧合的是: 侠盗:“贼无跑空,这次例外。” 落魄书生:“科考在即,屡败屡战。” 大师姐:“……回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沈熠高三的时候交了个兄弟,这哥们长得帅性格好,兴趣爱好更是和沈熠大面积重叠,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 搂着兄弟的肩,沈熠发出过一辈子都是挚友的诺言。 只是还没等他幻想几天两人的兄弟情义会如何长久,他就得到了一本长着翅膀会飞的名叫《商业至尊》的书。 这本书告诉他,这个世界就是书里的世界,而自己的兄弟傅眠就是书中的主角,那个后宫无数,金手指粗到爆的龙傲天男主。 沈熠:我呢? 《商业至尊》翻了翻自己:哦,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都以为蒲香嫁了个好人家,结果男人就是个一辈子热衷于偷人和赌钱的懒汉,她当牛做马累了一辈子,还被嫌弃了一辈子。 她无数次想离婚,但是看着隔壁家后妈虐待继女,她就狠不下心,为了孩子,她忍了一辈子,然而到最后她只养出了一只白眼狼。 她不过就是摔了一跤,断了腿,暂没法给他带孩子,做家务,竟然被骂没用的老东西,除了拖累子女,没有半点用处,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蒲香后悔了,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肯定再不会有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香川真理有一个秘密。 ——她能看得见生物的灵魂,以及灵魂代谢出的情绪。 因此她能看见: a竹马小杰热衷吃名叫咒灵的垃圾,灵魂挤挤挨挨堪称垃圾站 b同窗小悟某天濒死忽然原地灵魂放光,反转术式闪烁似烟火 c头顶缝合线的男男女女反复在身边出现,不同的脸相同灵魂 以及, d同化星浆体失败的天元千年老魂随着结界术四处飞散,不时掉入午餐饭碗 香川真理:…… 香川真理:谢邀,其他都还能忍,d是真的绷不住了。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