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李世民穿成扶苏》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着调的,潜移默化影响到二凤了。】
长孙无忧默默地吃着桂花酒酿圆子,安静很久才慢吞吞道:“其实我……曾经羡慕过房玄龄的妻子卢氏……”
“为什么?”李世民问出口的时候,其实也就猜到了。
“因为房玄龄只有她一位夫人。”
“那我恐怕是做不到的。”李世民叹了口气,颇为苦恼。
“我知道,我也不可能要求你做到,那我成什么人了?”长孙无忧失笑,“我只是羡慕而已。当年房玄龄病重时,对卢氏说,让她在其死后改嫁。卢氏哭着剜目明志,发誓绝不改嫁。后来房玄龄病好了,与卢氏相伴多年,一直没有纳妾。”
“不止多年,几乎是一生了。”李世民道,“有一回我想赏赐个美人给玄龄,卢氏不同意,宁愿喝毒酒也不让步。”
“她真喝了吗?”长孙无忧忙道。
“那倒没有。我让人换成醋了。”李世民解释道。
“真是好生贞烈。”长孙无忧喃喃。
【吃醋的典故就是这么来的。】
【挖掉自己一只眼睛,够吓人的。】
【可以理解凰后的羡慕,但没办法,二凤这个身份,就不可能像房玄龄夫妻俩一样了。】
“……你从来不曾与我说过,你很羡慕卢氏。”李世民略有点沮丧。
“我要怎么开这个口呢?”长孙无忧无可奈何,“旁人只会认为我疯了吧?身为你的妻子,维系家宅稳定,开枝散叶,甚至物色美貌又体贴的女子充实后宅,在我不方便的时候服侍你,都是我的责任……”
【好真实又沉重的话题,我还以为能单纯吃两口糖。】
【也是有糖的啦,因为每次二凤出征回来,凰后都会怀孕,感情还是很好的,一共生了七个孩子。】
【想想古代那个生育条件,糖里也有玻璃渣。】
“我以前竟也从来没有想过你的心情……我以为……”
他以为男人有妻有妾是很正常的事情,大家都这样不是吗?房玄龄这样的例外,万中无一。
他以为他已经对观音婢很好了,他们荣辱与共,夫妻一体,亲密无间,所有能给予妻子的一切荣耀,他都迫不及待地献给她。
玄武门之变刚发生两个月,他的太子之位刚刚过渡,就册封了观音婢为皇后。
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他早早地就封为太子。
其他任何女子,都不可能越过她去。
任何女子生的孩子,也不可能越过他们的孩子。
原来……还不够吗?
原来她也会羡慕那个喝毒酒的卢氏……
“你怎么还难过起来了?”长孙无忧连忙道,“我只是随便说说,得陇望蜀,贪心不足罢了。若是连你这样的夫君我都要挑剔,那也太不知足了。——你不要往心里去,是我不好,我不该乱说话……”
“对不起。”
“……”长孙无忧愣住了,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
假装听说书的李明达努力克制住转头的欲望,和新认识的小伙伴许负在桌子底下勾着手,互相攥得死紧,好像两只手在替她们无声尖叫。
“你这些年,一定受了很多委屈。我居然从来没有发现……”李世民斟酌着,慢慢说出口。
“其实我从来没觉得委屈。”长孙无忧温柔地看着他笑,“虽然有时会怀念我们新婚时的日子。——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光。”
【居然又甜回来了。】
【我们官配是这样的。】
【那会儿刚结婚,仗打的少,没有孩子,也没有多余的女人,青梅竹马的小夫妻整天黏在一起,怎么能不快乐呢?而且凰后年少时寄人篱下,和哥哥一起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钟云瞳上辈子是钟瑾养的一只狗,真字面意义上的狗。 她是一只天云魔犬,它爹是小说里的魔尊大反派,阴狠毒辣,诡计多端,人人欲除之而后快。 瞳瞳小狗不知外面的风云,跟着反派爹吃得油光水滑,被她爹宠得无法无天。 魔族一遭被毁,钟云瞳变成了人类幼崽的形态,凭借着强大的嗅觉找到她爹,她爹依旧还是那么英明神武,大家都害怕他。 只不过现在大家不叫他爹【尊主】,都叫他【所长】。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白九死后被一个自称反派系统818的家伙找上,告诉她只要完成任务,就能够延续生命。 自此,咒术界出现了一位奇怪的咒术师,她酷爱穿黑色的衣服,随身携带着一柄长刀,常在有咒灵出没的地方出现,数不清的人于她的长刀下获救。 白九:不错,今天又收服了一个咒灵小弟,成为大反派指日可待! 这位神秘的咒术师,沉默寡言,目光锐利,刀锋凛冽招招致命,宛如黑暗中行走的冷酷杀手。 麻辣教师辛辣点评:放屁!这简直是在危言耸
都市 29万字 1个月前
太子谢崇因受其王叔影响,每年总会出宫游历,因此结识不少狐朋狗好友! 又是一年重逢。 大师姐:“听说太子去了墉州,想去。” 落魄书生:“墉州多才子,可去。” 侠盗:“劫富济贫,去。” 三人看向东方位的财神爷:“一起吧?” 刚从墉洲过来的财神爷太子:“好。” 一行人好不容易赶到墉洲,却得知太子已经回京,但巧合的是: 侠盗:“贼无跑空,这次例外。” 落魄书生:“科考在即,屡败屡战。” 大师姐:“……回
其他 44万字 1个月前
沈熠高三的时候交了个兄弟,这哥们长得帅性格好,兴趣爱好更是和沈熠大面积重叠,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 搂着兄弟的肩,沈熠发出过一辈子都是挚友的诺言。 只是还没等他幻想几天两人的兄弟情义会如何长久,他就得到了一本长着翅膀会飞的名叫《商业至尊》的书。 这本书告诉他,这个世界就是书里的世界,而自己的兄弟傅眠就是书中的主角,那个后宫无数,金手指粗到爆的龙傲天男主。 沈熠:我呢? 《商业至尊》翻了翻自己:哦,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都以为蒲香嫁了个好人家,结果男人就是个一辈子热衷于偷人和赌钱的懒汉,她当牛做马累了一辈子,还被嫌弃了一辈子。 她无数次想离婚,但是看着隔壁家后妈虐待继女,她就狠不下心,为了孩子,她忍了一辈子,然而到最后她只养出了一只白眼狼。 她不过就是摔了一跤,断了腿,暂没法给他带孩子,做家务,竟然被骂没用的老东西,除了拖累子女,没有半点用处,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蒲香后悔了,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肯定再不会有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香川真理有一个秘密。 ——她能看得见生物的灵魂,以及灵魂代谢出的情绪。 因此她能看见: a竹马小杰热衷吃名叫咒灵的垃圾,灵魂挤挤挨挨堪称垃圾站 b同窗小悟某天濒死忽然原地灵魂放光,反转术式闪烁似烟火 c头顶缝合线的男男女女反复在身边出现,不同的脸相同灵魂 以及, d同化星浆体失败的天元千年老魂随着结界术四处飞散,不时掉入午餐饭碗 香川真理:…… 香川真理:谢邀,其他都还能忍,d是真的绷不住了。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