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绝色反派爹》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有了李尚书第一个带头示好,接下来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追随他的人越多,他在官场的影响力就越大,话语权也就越大,都是潜在的软实力。
周二郎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故意打击谁,有本事就把政敌变成自己的下属,让更多的人为我所用才是上策。
俩人低聊几句,溜溜达出了皇城,这会儿太阳升得很高了,却也没觉得有多暖和,外面有条小食街,是宫里开办,专供这些朝臣吃早饭的地儿,四处冒着热腾腾的白烟,倒叫人感觉冷森森的皇宫里多了点热乎气儿。
大干朝的惯例是隔日上一次早朝,离皇宫近一些的官员尚可以多睡一会儿,离皇宫远的那些,半夜三更就得爬起来往皇宫里赶。
一来是没有吃饭的时间,二来是起得太早也吃不下,最主要上朝期间是不能上茅厕的,若是憋得在那儿站立不安,那叫殿前失仪,就算是不小心放出个屁来,那也是叫人难堪的。
先不说皇帝惩罚不惩罚你,就是你自己如何在同僚面前抬起头来,所以大家都是宁可饿着,绝不能失仪,虽说比不上周凤青,但身为大干官员,最起码的仪态还是要有的。
瞅瞅人家那走起路来雍容雅步,言谈笑语文采风流,谁敢跟他比呀。
——是以大家都一样,饿着肚子来的,这一站就是两三个时辰,年轻人还稍微好些,岁数大的根本就顶不住。
大干朝的国库空虚体现在方方面面的细节,官员的俸禄经常拖欠就不说了,就是连以前提供的免费饭食也变成收费的。
难吃,且贵。
爱买不买。
李尚书溜了一眼小食摊儿上的饭菜,没有一点儿胃口,大锅饭能好吃到哪儿去,尤其还是这种强买强卖的。
周二郎笑道,“尚书大人不妨随我去马车里吃些家里人做的小食,虽说不上多好,比这里还是要强上一些的。”
李尚书诧异。
周二郎看出他的疑问,解释道:“有保温的锅子,随时吃都是热乎的。”
听周二郎如此说,李尚书来了兴趣,倒不是贪图人家那点儿吃的,主要是想见识一下是什么神奇的锅子竟然能保温两三个时辰,他岁数大了,胃口还不好,每次早朝这个早饭问题是真闹心。
李尚书跟随周二郎上了马车,马车很是宽敞,中间放了深枣色檀香木雕花小桌,两侧置有板凳,板凳上铺了厚厚的狐狸皮毛。
就不说这没有一丝杂色的雪狐皮子,单就这张平条桌就不简单,用料讲究还是其一,关键是识货的人看一眼便知其出自大家之手,物件儿不大,却是空灵婉约,颇有魏晋遗风。
周侍郎,你那点儿俸禄怕是配不上您这奢华的马车呀。
啧啧啧,这周侍郎还是太年轻,越是春风得意时越应低调行事,似如今这般张扬,一旦被人抓住把柄,你这大干朝的反腐一把手自己却是个不干净的,可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了。
不过人家周侍郎毫不避讳自己,想来也是把自己没当成外人,作为前辈,该提醒的还是提醒两句吧,听不听就不关自己的事了。
李尚书心里这般想着,嘴上笑道:“都说周少师是谪仙般的风流人物,果然是处处雅致,这张小桌若老夫没有看错的话,应当是出自鲁大家之手吧?”
听话听音,到了彼此这个层次的人,不需要把话点得太透,面子上不好看,意思到了就行了。
听出李尚书的提醒之意,周二郎对他的好感多了几分,对方此时不称呼自己为侍郎,而是少师,显然是以平级相待。
他笑道,“不知道李大人可否听说过瓜子油?”
“如何没听说过,今年这瓜子油火爆安京城,炒出来的菜非但没有猪油的油腻,亦没有黄豆油的豆腥味儿,十分难求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为了救自己病亡的妻女,李世民和所谓系统签订了契约,完成直播任务。 然后他一睁眼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秦的公子扶苏,面前有个人正在传旨令他自尽。 笑话,他是坐以待毙的人吗? 他反手杀了假传圣旨的人,吓飞了一众刚进来的弹幕,而后说服蒙恬,带兵奔回咸阳,杀胡亥,杀赵高,平定叛乱,改革律法,为大秦再续几百年。 很快弹幕就猜出了这个扶苏是谁,疯狂打赏和许愿。 【求陛下平定安史之乱,避免香积寺之战!】 【求陛下夺
都市 63万字 2个月前
钟云瞳上辈子是钟瑾养的一只狗,真字面意义上的狗。 她是一只天云魔犬,它爹是小说里的魔尊大反派,阴狠毒辣,诡计多端,人人欲除之而后快。 瞳瞳小狗不知外面的风云,跟着反派爹吃得油光水滑,被她爹宠得无法无天。 魔族一遭被毁,钟云瞳变成了人类幼崽的形态,凭借着强大的嗅觉找到她爹,她爹依旧还是那么英明神武,大家都害怕他。 只不过现在大家不叫他爹【尊主】,都叫他【所长】。
都市 51万字 2个月前
白九死后被一个自称反派系统818的家伙找上,告诉她只要完成任务,就能够延续生命。 自此,咒术界出现了一位奇怪的咒术师,她酷爱穿黑色的衣服,随身携带着一柄长刀,常在有咒灵出没的地方出现,数不清的人于她的长刀下获救。 白九:不错,今天又收服了一个咒灵小弟,成为大反派指日可待! 这位神秘的咒术师,沉默寡言,目光锐利,刀锋凛冽招招致命,宛如黑暗中行走的冷酷杀手。 麻辣教师辛辣点评:放屁!这简直是在危言耸
都市 29万字 2个月前
太子谢崇因受其王叔影响,每年总会出宫游历,因此结识不少狐朋狗好友! 又是一年重逢。 大师姐:“听说太子去了墉州,想去。” 落魄书生:“墉州多才子,可去。” 侠盗:“劫富济贫,去。” 三人看向东方位的财神爷:“一起吧?” 刚从墉洲过来的财神爷太子:“好。” 一行人好不容易赶到墉洲,却得知太子已经回京,但巧合的是: 侠盗:“贼无跑空,这次例外。” 落魄书生:“科考在即,屡败屡战。” 大师姐:“……回
其他 44万字 2个月前
沈熠高三的时候交了个兄弟,这哥们长得帅性格好,兴趣爱好更是和沈熠大面积重叠,每天有说不完的话题。 搂着兄弟的肩,沈熠发出过一辈子都是挚友的诺言。 只是还没等他幻想几天两人的兄弟情义会如何长久,他就得到了一本长着翅膀会飞的名叫《商业至尊》的书。 这本书告诉他,这个世界就是书里的世界,而自己的兄弟傅眠就是书中的主角,那个后宫无数,金手指粗到爆的龙傲天男主。 沈熠:我呢? 《商业至尊》翻了翻自己:哦,
都市 41万字 2个月前
都以为蒲香嫁了个好人家,结果男人就是个一辈子热衷于偷人和赌钱的懒汉,她当牛做马累了一辈子,还被嫌弃了一辈子。 她无数次想离婚,但是看着隔壁家后妈虐待继女,她就狠不下心,为了孩子,她忍了一辈子,然而到最后她只养出了一只白眼狼。 她不过就是摔了一跤,断了腿,暂没法给他带孩子,做家务,竟然被骂没用的老东西,除了拖累子女,没有半点用处,还不如早点死了算了。 蒲香后悔了,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肯定再不会有
都市 3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