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她觉得自己有点不一样了。
云漠抬起手,轻放在小河头顶,缓慢而郑重道:“你将拥有健康的体魄,聪慧的头脑,只要用心,你的学业会取得巨大的进步,种植也会迎来丰收。”
从第一个字眼出口的瞬间,云漠的掌心就泛起淡淡的光晕,那光晕伴随言语内容不断变幻,有的就地消散,有的则顺着掌心进入小河的身体。
云漠全程仔细观察,发现“健康体魄”“种植丰收”的光芒都维持住了,而“头脑聪慧”“学业进步”都烟消云散。
好吧,她大概确定了自己的“职业”方向,果然是与天赋和特长有关:
如果未来真的可以完全成神,那么她应该是掌管丰收和健康的神明。前者毫不意外源自木系魔法师天赋,后者则得益于前世的健康卫生知识和药剂师职业。
至于知识和学业啥的,应该是无能为力了。
小河注视着她,忽然惊喜道:“领主大人,好温暖呀!是魔法吗?”
云漠笑笑,“比魔法更神奇。”
有点累,但这种消耗与精神力无关,完全不影响她立刻抬手轰几发魔法大炮。
也不是普通的身体疲惫,应该是对信众赐福的另开一篇吧。
质变突然降临,欣喜之余,云漠也有太多疑惑,迫切地需要找到答案。
没人不喜欢进步,但如果短时间内跨越太大,也可能有隐患。
精灵森林的六角藏书室中遗留有大量人类精英的笔记,这些年云漠陆陆续续摘抄回许多,也在城堡三楼设立了一间藏书室,受益匪浅。
可惜作者们大多是沉迷于钻研学问的技术型人才,名下势力不多,在领导和组织方面的成就相当有限,笔记中也没有多少相关材料可以参考。
资料指望不上,那么就要问活的生物。
在云漠迄今为止认识的人物中,知识面最广最杂的当属游吟诗人灰鸦,几乎各地各个领域各种族的知识、传说都有涉猎。
可惜她不在,也不知什么时候会再来。
除此之外,似乎就只有精灵了。
但有个问题:立场。
云漠虽然有两位精灵老师,新阿索城和精灵森林的官方关系也一直很和睦,但毕竟不是同族。
如果云漠后期成神,将直接颠覆双方对彼此的定位和整体实力对比……
对异族邻国而言,真的太敏感了。
云漠可以肯定,纳林霜和银星都是欣赏,甚至相当爱护自己的。
但精灵王未必。
她不确定精灵王对自己处境变化的态度,更不确定在这种可能发生的态度变化压力下,纳林霜和银星对自己的感情是否会变质?
不,或许是自己多虑了。
如果现在的自己真的已经凝聚了神格,哪怕细弱游丝,也绝不是普通魔法生物随随便便就能消灭的。
神,是可以得到世界规则和本源之力的保护的。
这个结论无人告知,就这么凭空出现在云漠脑海中。
这才是她真正的底气。
暂时安下心来之后,云漠重新恢复了活力,兴致勃勃地开始了新一轮尝试。
然后她就发现,并非每个人都能听到自己的召唤。
一次成功的只有玛雅姨妈、霍莉、大河小河两姐妹,还有被救了女儿的青草,曾经的养牛人首领阿茜,还有巡逻队的后起之秀,死忠派阿苗。
其余人要么只能模糊地感应到某种声音,却无法分辨内容,要么干脆就什么都听不到。
心思最敏感,见识也最广博的玛雅姨妈第一个猜到了真相,过分强烈的震撼和狂喜席卷而来,令她当场昏倒过去,还是霍莉拿来嗅盐唤醒的。
醒来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