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
  4. 70-80
设置

70-80(4 / 28)



《[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到来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夜生活。

第72章 娱乐

星空璀璨,月色皎洁,即便夜晚也相当明亮。

热度渐渐褪去,树林和灌木丛中也亮起星星点点的荧光,那是萤火虫开始活动了。

被人群簇拥的灰鸦轻轻拨动月牙琴,泉水般动听的乐曲从她指尖流淌,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是谁强占了我们的小羊羔?

是谁抢走了我们的白面包?

为何我们辛勤劳作,却还吃不饱?

啊,那些人啊,那些人的金杯里盛着我们的血,银盘里放着我们的肉……”

低沉的女声中微微带着沙哑,合着清风向四周散开。

这沙哑并不令人讨厌,反而增加了一份独特的岁月沉淀,恰如远处深沉的冷水河,听得人入了迷。

在这一带定居的普通人中,大部分都是曾经的战争受害者后裔,哪怕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些惨烈的岁月,可逝去长辈们反复诉说过的生活的困苦一直不曾离去。

所以许多人一听灰鸦的吟唱,眼眶都湿润了。

云漠也从树屋的窗子里探出头来,静静聆听着。

单论歌曲内容,委实有些血腥,营造出一种现实与荒诞交织的癫狂。

像活生生的原始格林童话。

灰杉托尼罕见的沉默了。

它其实不太明白那名游吟诗人到底在唱什么,但这么多人的情绪感染力极强,让它第一次体会到了一种陌生的,沉甸甸的情绪。

一阵微弱的气流掠过,树屋斜上方的枝桠就多了两名精灵,正是银星和紫叶。

银星和紫叶也不进屋,只跟云漠微微颔首示意,然后便斜靠在树枝上,安静聆听起来。

这是云漠第二次见精灵向人类释放堪称友善的气息。

倒也不意外。

相传吟唱这种艺术形式就是自精灵族中传出,后来又经人类不断改进、交流和融合,才发展成为如今的模式。

而人类之中也诞生了一个新职业:游吟诗人。

精灵一向对艺术有着超乎寻常的追求,也乐意与精通艺术的人类交往。

说老实话,若非云漠拥有木系魔法天赋,恐怕会是精灵们最避之不及的一类人:

她唱歌跑调,画画走形!呼吸间都是对艺术的亵渎!

所以除了属性相吸的木系魔法师之外,最容易博取精灵好感的就是“流浪艺术家”,游吟诗人了。

灰鸦一首歌谣没唱完,这边云漠的树屋枝桠上已经“长”出若干精灵……

闪亮的精灵们将托尼装点的像极了圣诞树。

另一边,年青一些的税务官率先醒来。

他觉得异常疲惫。

这种疲惫不仅仅来源于肢体的酸痛,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打击。

近一个月来的经历就像一场史无前例的噩梦,有种令人恍惚的不真实感。

他仰头看着斑斓璀璨的星空怔怔出神,突然之间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不愿做了。

不是来下属领地探查吗?怎么就到了现在这个地步!

好像从离开王都的那一刻起,一切就在朝着无法预知的方向狂奔而去,史前巨兽都拉不回来。

早知道这样,当初死都不来!

白天燥热,晚上倒是有了点凉风,远处悠扬的歌声随风飘入耳中,断断续续听不真切,税务官随口问是什么声音。

“呃……”随从们面面相觑,都不知该不该说,便随口糊弄,“大人,有点远,我们也听不太清。”

哪儿管得了那么多啊!

被从屋子里驱逐之后,他们只能暂时安顿在医者提供的草棚内。

夏日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足球]主席小姐

[足球]主席小姐

流离不冻港 / 文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距离感[娱乐圈]

距离感[娱乐圈]

焦石头 / 文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路人,但万人迷

路人,但万人迷

莫淮 / 文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综英美]COS丑掉在蝙蝠面前

[综英美]COS丑掉在蝙蝠面前

凌光昧谷 / 文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霸总特助拒绝007

霸总特助拒绝007

禅酒 / 文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虫族渣攻,但恋爱脑

虫族渣攻,但恋爱脑

昨夜小雨 / 文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