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快乐可以麻痹人的神经,就连嗅觉敏锐的云漠,此刻也不觉得骚臭了。
玛雅姨妈兴奋地说:“那些皮毛可真好,虽然有几张破损比较严重,但只要缝合在一起,就一点都不影响当被褥。”
这可是她们第一次亲手收获真正意义上的野兽皮毛。
寒冬时节的野兽皮毛质量是最好的,为了度过冬天,它们会生长出长而厚重的绒毛,极其保暖。
鬼狼的样子虽然丑,皮毛质量却很好,绒毛之上还有一层根根分明的针毛,遇水不湿,非常抗冻。
云漠只将兽肉分给大家,皮毛除了被阿苗亲手杀死的那张,全部自留。
一名合格的领袖确实应该打头阵,但却不能大包大揽,不然会让居民丧失动力,觉得只要躺平,吃现成的就好。
得知自己真的获得一张皮毛后,阿苗激动得脸都红了。
“谢谢领主大人!”
虽然那只鬼狼被自己砍得稀巴烂,但正如玛雅大人所说,皮毛都在,只要销制好之后缝补一下,就是最好的铺盖。
领主大人真好!
第59章 过冬
“嗖!”
最后一根箭矢射中靶子,阿苗缓缓吐了口气,揉揉发硬的臂膀,跑去回收。
合格的箭矢制作不易,大家都很珍惜,尽量多用几次。
但木制箭头很容易损耗,需要经常削去旧的,重新修出尖端炭化处理,要不了几次就短的没法用了。
还有尾部的羽毛,也要时常整理、更换。
这是个细致活儿。
“啊!”旁边的姑娘懊恼地说,“又断了两根,这一支也不能再削,只好当柴火啦!”
她是厨房里青草的大女儿,小春,妹妹病好之后就不用她继续留守照顾了,便也过来练习射箭,希望可以早日加入巡逻队,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士。
阿苗看了她一眼,“我也是,唉!”
周围树木虽然多,可想选到一根漂亮的合适的箭杆也不容易呢。
两个姑娘对视一眼,不约而同道:“我们一起去找合适的树枝吧!”
还不到午餐时间,两个女孩儿手拉手跑到围墙边,仰头看着那些光秃秃的枝桠,热烈地讨论着哪一根比较好。
地上还有厚厚的积雪,踩上去咯吱作响,蓄水池内结了厚厚的冰,水车边缘悬挂着反复融化又凝固的冰凌,阳光一照,水晶般闪亮。
原本流动的液体被定格在半空中,有种矛盾而诡异的美感。
温度很低,但今天阳光很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阿苗,你进步得好快呀,”小春揉着胳膊,羡慕地说,“今天是不是都射中了?”
来阿索城之前,小春一直忙于照顾多病的妹妹、操持家务,完全没有接触过箭术。
作为初学者,她可是吃了大苦头,每隔几天手臂内侧都会被弓弦打到,青紫一片,非常吓人,手指也磨出水泡。
“也没有啦,”阿苗有点骄傲,又有点害羞,“有几次射空了。”
虽然远远比不上百发百中的精灵族,但族人们都说她还是很有天分的。
我一定要成为可靠的战士,为领主大人效力!阿苗默默地想。
小春发现了一根修长笔直的树枝,吭哧吭哧爬上树,小心地将它掰下来,认真地说:“不过,我也要继续努力呀!”
城里储存了足够的食物,她们每天都能吃得饱饱的,冬天又没什么活儿,还不必担心野兽来袭……更不用说领主大人还救了妹妹的命!
这样的好日子,简直跟做梦一样!
“是呀,”阿苗刚要说话,就见远处城堡顶部的钟楼顶上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当即话锋一转,语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