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方面,普通野兽的智慧可能不如人类,但它们拥有惊人的直觉,并将各种生存经验和教训深深刻入血脉,一代代传下去。
对这一带绝大部分野兽而言,兽神联盟的战士们不主动猎杀它们就谢天谢地了,哪怕饿死在外面,也比自投罗网强不是吗?
不知为什么,今年冬天的兔子少了很多,根本喂不饱饥肠辘辘的狼群。
忍着饥饿捕猎的滋味儿不好受,头狼有些暴躁,掀开嘴唇,露出犬齿,呵斥了试图靠近的几只同伴。
它饿了,无比思念柔软的人肉和肥嫩多汁的牛犊。
可惜那些食物都跑到前面的大圈子里去了,它能闻到。
一阵风吹来,头狼突然抬起头颅,喉间发出低沉的声响。
它嗅到了陌生的气息,就在附近。
情绪是有味道的,野兽可以轻而易举地分辨出人类的恐惧、兴奋……它们正是根据这种味道随时调整战略。
但现在,头狼并未嗅到任何恐惧和怯懦。
不是精灵,也不是那些可以兽化的人类战士,似乎只是个普通人类。
很近。
或许已经发现了它们,但……为什么没有恐惧?
不等头狼想明白,某种尖状物刺破空气的声音伴着风雪呼啸而至!
敌袭!
动物可怕的求生本能让头狼躲过一劫。
它蜷缩着身体从雪坡上滚了下去,灰绿色的藤蔓擦着它的耳尖狠狠钉在地上,溅起一蓬血花,迅速融化了一小片积雪。
“嗷呜!”
不等站稳,头狼就开始召唤同伴。
声音很难听。
像狗叫,但又比狗叫更尖锐更嘶哑,像砂纸用力滑过玻璃时发出的噪音。
“啧!”
甜品屋顶上的云漠不太高兴地啧了声。
动物直觉什么的,最讨厌了。
密集的林木遮蔽视线,也完美隐去了狼群的身影,单纯的物理攻击无法跨越长达几十米的重重障碍。
但魔法支配下的藤蔓可以拐弯。
白茫茫的风雪之中,沉浸于精神力世界的云漠仍闭着眼睛,周遭的一切却像叠加图层的立体地图一样清晰,上到梢头枝叶的抖动,下到地下水的潺潺流动,一一呈现。
雪片在她两排睫毛上凝成刺球,微微颤动。
她的脚边洒满藤蔓种子,纯白与浓翠,乍一看,好像初春雪地里顽强萌发的新芽。
澎湃的精神力与木系魔法元素共鸣,形成一道道无形的涟漪,云漠身边不断有藤蔓蟒蛇般激射而出,呼啸着将密集的雪幕刺出短暂的真空轨迹。
这是一场空前的魔法盛宴。
头狼愤怒的嚎叫响彻整片森林,狼群立刻躁动起来。
被激怒的狼群非但不逃,竟在眨眼间完成排兵布阵,兵分几路朝云漠所在的方向扑来。
不,不全是为了攻击我!
狼群一分散开,云漠就猜到了它们的打算。
狼群之所以迟迟没有对阿索城发起进攻,无非是高墙拦路,昨夜又被巡逻队叫破,打乱了它们的计划。
毕竟对狼群而言,最佳战略就是趁夜色配合翻墙。
领地这么大,围墙这么长,总会有漏洞的。
但现在人类率先发起攻击,出手狠辣,狼群等不到晚上,只能兵分几路,一部分缠住这名可恶的魔法师,另外的快速翻墙,冲入内部人群中杀戮。
云漠不允许狼群美梦成真。
她驱动藤蔓“飞出”围墙,灵活地穿梭在丛林之中,所到之处藤蔓尖刺和魔法卷轴齐飞,鲜血和精神力激活共舞。
近一年的魔法训练都在此刻结出硕果,之前的一切努力都在此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