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队伍则由小河带领。
这个小姑娘脑子里仿佛安装了食物雷达,总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最好最多的坚果,就在今天,她又发现了一棵挂满松球的大树!
霍莉还特意为小河制作了一枚木头徽章,说这是小队长的标识。
小河喜欢得不得了,每天都擦拭得干干净净,出门前一脸郑重地戴上,回家后小心翼翼地摘下来,用手绢包好,以备下次使用。
玛雅姨妈将领地打理得井井有条,大河跟着出出进进,也长进不少,人都自信了。
“不过人一多,我们需要处理的事情也跟着多起来,”玛雅姨妈叹了口气,“可能没办法像以前那样做那么多活儿了。”
对外贸易还要继续,可现在玛雅姨妈、霍莉,甚至是大小河姐妹俩都成了名副其实的管理层,除了小河,其余三人真正能用来干活的时间很少很少。
玛雅姨妈的意思是,可以从新居民中挑选几个老实忠心、手脚勤快的年轻人,以后专门从事棕糖和甜品制作。
云漠也是这样想的,不然何必拉这么多人回来呢?她又不是闲得没事做。
次日一早,玛雅姨妈便召集所有居民,由领主大人亲口宣布了这个消息。
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入选成功后,每名成员每个月还能额外得到几勺棕糖、几块点心做福利。
人群顿时沸腾了。
“甜品制作?!棕糖?!那种秘技也是我们可以学习的吗?”
“额外福利?老天,那岂不是不用纳税?”
一位四十多岁的母亲忍不住哀求道:“只要年轻人吗?曾经部落里的大部分饭都是我做的,我对这个活儿非常拿手!”
玛雅姨妈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一圈,发现无人反对,就知道她说的是真的,便以眼神询问云漠。
云漠笑着说:“这份活计可不轻快,几乎要从早站到晚,还要揉面皮、搬运沉重的食材等等。”
在这个时空和时代背景,普通人类的寿命并不长,60随就算高龄了,所以要年轻人的本意是能干重活儿。
那位母亲立刻不顾寒冷,撸起自己的衣袖,将粗壮的臂膀展示出来,“领主大人,别看我年纪大了些,但依旧很强壮,可以一口气灌满整口水缸呢!”
她养活了两个孩子,大的正是能吃的年纪,小的经常生病,需要很多药材。
之前大家都说,今年冬天一定会特别冷,她的小女儿可能坚持不到春天。
她伤心极了,每天都要流泪。
最近小姑娘也会睁着大眼睛问:“妈妈,我要死了吗?”
她知道妈妈和姐姐每天都在努力养牛,希望能多卖一点牛奶换药。
我太坏了,也太痛了,她想。
几天前,母亲还只能空洞无力地安慰,可现在不同了。
“不,你不会的,领主大人是强大的魔法师,拥有很多药材,一定会治好你的!”
但换取药材需要付出劳动。
云漠看到了她眼底的渴望,不像别人是对好生活的渴望,而是求生,一种求生的执念。
“好吧,反正需要考核,如果你能通过的话,当然可以留下来。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青草,领主大人,感谢您的慷慨和仁慈!”
平民是没有姓氏的,大家也都不识字,只是乱取,看见什么、想到什么就用什么。
就像大小河两姐妹,因为族人就生活在河边,妈妈生姐姐的时候是夏天,水位上涨,是条大河;生妹妹的时候正逢枯水期,水位暴跌,就叫小河。
听说可以公平竞争,一大半人都报名参加考核,结果是青草果然遥遥领先。
在这个烹饪水平极其落后的时空,青草凭借对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