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好处太多了,没见过世面的人类干脆搂着法杖睡,梦里都在大杀四方。
中间霍莉来了一次,带来许多换洗衣物和大块黄油,并惊讶地表示:“小姐,您看上去简直光彩照人!”
云漠叉腰大笑,毫不谦虚,“那是!”
霍莉:“……”
小姐如此自信,真好!
又过了十天,在法杖的帮助和拼命三郎般疯狂练习下,云漠单次催生藤蔓的冷却时间已经可以稳定在1分30秒左右,创历史新高。
为表庆贺和鼓励,银星送了她一件浅水蓝色的精灵长袍,长袍以精灵森林特有的藤丝编织而成。这种藤最富含水分,穿在身上就相当于背了一台移动空调,冬暖夏凉,最适合出门。
当天晚上,一道惊雷将云漠从睡梦中惊醒。
她抓着法杖翻身坐起时,就见天边几道青紫色的雷龙在厚重的云层中游走,照亮了半边树屋。
滚滚闷雷从远处袭来,深沉而悠远,仿佛源自大地深处的呢喃。
紧接着,风起,云涌,裹挟着浓重水汽的夜风扑面而来,久违的带了几分凉意,吹得云漠迷了眼。
又是一声惊雷,像直接在头顶炸开,灰杉托尼瑟瑟发抖。
粗壮的银亮水线从天而降,瞬间将天地连成一片,溅起蒙蒙水雾。
虽还是春雨,但已初具夏日暴雨的磅礴气势。
大雨过后,河水暴涨,曾经干枯的河床重新化为水泽,云漠也久违地听见了远处的潺潺涓涓。
想必家中的水车也能无人自动了吧?
一夜之间,密林吸饱水分,原本低垂的枝桠重新挺拔,干瘪卷曲的树叶也再次舒展开来,被雨水冲洗得干干净净。
清晨推窗,湿漉漉的草木清香混合着雨后泥土特有的气息扑鼻而来,沁凉舒爽。
云漠闭上眼,用力做了几个深呼吸,迅速四散的精神力感应到的全是植物们的雀跃。
真好。
阳光穿透枝桠落下,将叶尖垂下的晶莹水珠染成浅金色的水晶,微风吹过,水晶坠落,在地面的水洼中溅起浅浅涟漪。
云漠出门转了一圈,收获许多蘑菇,原地炖了吃。
后天就是精灵族的庆典了,按照约定,云漠没有去上学,吩咐托尼看家,一大早便带着纳林霜老师提前布置好的一大堆作业启程:
熟练背诵两段1000字左右的铭文法则,并能够默写出完整的铭文回路,然后还要尝试创建两个初级铭文魔法阵。
这种魔法阵是最基础的,构造简单,没什么威力,就是把魔法元素引来之后,按照自己的想象让它们排列成特定的图形。
就算失败,最多不过噗嗤一下散了,不会有什么反噬。
以云漠刚得知庆典消息时的速度来算,她想抵达会场外围也要5、6天,而为期3天的庆典后天就会开始,无论如何是赶不上的。
但现在不同了,托勤学苦练和法杖的福,她现在的速度最起码提升了3倍,最快次日傍晚,最慢第3天早上就能到。
时间刚刚好。
银星还说,难得去一次,如果有收获,不妨尝试在那里多停留几天。
精灵族遍地都是资深木系魔法师,且拥有漫长岁月传承下来的法典和经验,对人类而言,绝对是难得的交流和学习场所。
或许谁一句不经意的话,就能给云漠带来巨大的启发。
对此,纳林霜没有反对。
云漠对这一趟的精灵王国之旅充满期待,期待中难免又夹杂了一点亢奋和忐忑。
亢奋的是那里遍地是老师,必然收获满满;
忐忑的却是那段惨烈的历史毕竟不是虚幻,她不确定是否所有精灵都如自己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