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火,但那些日日夜夜弥漫在同族眉宇间的忧愁,沿途植物们无助的哀泣,还有空气中似乎永远都化不开的死亡气息……紫叶一辈子都忘不掉。
所有精灵也都不可能忘记。
听完这段历史的云漠一时间不知该从何说起。
信息量太大,撑得脑瓜子嗡嗡的,简直槽多无口。
精灵版本的历史与玛雅姨妈讲述的明显不同,很多细节对不上,显然双方都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对手的残忍和卑劣,渲染了己方的被动和不得已,并不约而同地隐瞒了许多对自己不利的关键信息。
但精灵族丝毫不掩饰己方的彪悍、血腥,甚至很有点以此为荣的意思。
这就让百年历史的大体脉络和起因出奇一致。
男人!
又是男人!
就不能管好自己吗?
你说你要真想跟精灵发展一段跨种族的旷世绝恋,那也就罢了,竟然还特么的当渣男!
真是该死啊!
死就死吧,还连累这么多无辜者。
不过那位精灵暴君也是真的稳准狠,直接来个釜底抽薪。
好家伙,彻底给人家杀断代了!
难怪现在人类魔法师的数量堪比大熊猫,还一个个龟缩不出。
有点东西,真是有点东西,天生的政治家,强悍的军事家。
说精灵暴君残暴吧?人家不杀平民。
说精灵暴君光彩吧?又特别喜欢搞偷袭……
这就好比两国交战,一国不讲武德,暗搓搓先把对家的贤臣良将一窝端,光剩下前面冲锋陷阵的大头兵。
你就打去吧,一打一个不吱声。
别说打仗了,哪怕对手将疆域拱手相让,你治理得了吗?
而血淋淋的现实也再一次验证了这一战略的前瞻性和长远性:
哪怕有神明下场劝架,停战都快半个世纪了,人类还没能重现昔日荣光,依旧一盘散沙。
文明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现代社会有太多可以记录科技和文明的载具,哪怕因为战争一度毁灭过,可毕竟科技底蕴在这儿,想要重建,10年20年也就行了。
但古文明不行。
这个时候的大部分智慧结晶仍停留在纸面上、羊皮卷上,甚至是口口相传上,一旦毁掉就很难重拾。
该说人类足够幸运呢,还是够倒霉?
精灵的“英才消灭计划”确实重创了人类,但如果后续没有堕落魔兽入侵,倒也不至于这么惨;
如果不是人类精英提前陨落,导致战斗力大打折扣,也不至于面对魔兽而毫无还手之力。
只能说一环扣一环。
第24章
“那位精灵王……”云漠问道。
还在吧?
应该还在的吧?毕竟精灵们活个上千岁轻轻松松,只要不出意外,区区百年,弹指一挥罢了。
果然,三名精灵齐齐点头,崇敬之情溢于言表。
那位成功捍卫了精灵族尊严,又率领大家取得战争胜利,还安然保存了智慧结晶的精灵王当然健在!
云漠点点头,“挺好。”
那可真是活着的历史了。
有这么一段历史在,精灵对自己的态度真算得上和蔼可亲。
再一想,也是看在木系元素亲和的份上,但凡自己没有这点儿天分,也就等着自生自灭吧。
精灵们不落井下石就谢天谢地了。
不过话说回来,当时的堕落魔兽大军委实有点儿“趁你病,要你命”的意思,时机拿捏太准了。
生命女神要再晚一会儿出场,人类估计得跟恐龙一个待遇,彻底消灭在进化史中。
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