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一生的成果要落入他人之手,无法承受老年丧子之痛的阿索城主被愤怒冲昏头脑,作出了一个足以改变大陆格局的决定:
他命令手下袭击了城中停留的精灵商队。
战火燃起。
精灵族中执掌权柄的王性格果决,而且极其好斗。
得知商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伤亡,精灵王大怒,连夜发起突袭。
前面就曾说过,精灵是天生的战士,同时也是天生的刺客。
出色的视力,一流的敏捷度,超凡的魔法亲和,近乎百发百中的射击天赋……生命女神从未如此慷慨。
当天晚上,一支精灵部队就幽灵般悄无声息地潜入了阿索城。
后果可想而知。
习惯以无声魔法示人的精灵们开始了集体吟唱,素来温和的木系魔法元素剧烈翻滚,掀起阵阵涟漪,甚至引发了空间波动。
当第一个音节回荡在夜色中,阿索城的丧钟已然敲响。
一切发生得毫无征兆。
睡梦中的人们只觉得一阵天摇地动,推窗看时就见无数条巨大的藤蔓拔地而起。
烟尘翻滚间,它们像源自地狱深处的恶魔,高高扬起代表死亡的触须,然后骤然合拢,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砸下!
大地被撕裂,建筑被摧毁,视线中的一切都像酥脆的糖霜小饼干一样轰然塌陷、翻卷。
根本来不及组织有效的反击,许多人甚至没来得及从床上爬下来,阿索城的核心区域就彻底消失在烟尘中,包括曾经不可一世的城主和他引以为豪的护卫团。
当黑夜褪去,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精灵突袭的成果终于展现在世人眼中:
曾经宏伟壮丽的城主府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废墟,不断有红色的血水从缝隙中滴落,在像被翻炒过一样破碎的大地上汇成血泊……
天外来物一般的巨大藤蔓悄然退去,只留下地上无数个黑漆漆的幽深洞口,默默诉说着一切。
“天呐!”
城外幸存的平民脸色煞白,向后跌坐在地。
这是精灵的复仇!
曾经繁华的城市几乎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本就规模不大的小国几近覆灭。
精灵暴君的名号由此诞生,每个字都染上了血腥气。
如果阿索城主是因其他意外身亡,那么阿索城所属的丹茂国王陛下一定非常开心,必然会马不停蹄地安排自己的心腹接管这只下金蛋的母鸡。
然而毁灭阿索城的是精灵。
精灵暴君行动迅速,根本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摆明了不想谈判。
连带着周边几个小国顿时陷入巨大的恐惧之中:真的要开战了吗?
精灵记仇众所周知,王国会不会受到牵连?
现在的阿索城还能要吗?
附近几个人类国家本就嫉妒并忌惮精灵族的战斗天赋,觊觎精灵国度内部丰富的资源,眼见一座人类城池眨眼灰飞烟灭,不免也生出唇亡齿寒之感。
恐惧之余,在丹茂王国的倡议下,临近几国先后对精灵宣战,并临时组建了人类联合战线。
人类渴望强大的力量,但如果这种力量不能被人类所掌握,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毁灭。
于是矛盾迅速扩大,这场人类浪子引发的惨案,迅速从个人蔓延到家庭,又以不可阻挡的态势牵连到城池、国家。
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就此全面爆发,熊熊战火焚烧着每一寸土地。
乍一看,人类数倍于精灵,疆域辽阔,又能在战场上对其形成合围之势,似乎胜券在握。
但很多时候,多,未必就好。
贪婪、自私、背叛……这些流淌在人类血脉中的原罪,蠢蠢欲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