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绿藤进阶的希望。
对方虽然还是个孩子,但处事相当老练,竟然还有特产!
“去虎部落传话吧。”许久,绿藤说。
“什么,糖?”
得知神秘的木系魔法师竟然想以糖为交换物,石斧也十分诧异。
她竟然掌握着这种高深的技术么?
糖分能快速恢复体力,增强体魄,虎部落盛产战士,自然很喜欢。
神明也喜欢甜甜的贡品。
但她们不擅长种植,没法儿像藤部落那样煮甜水,只能对着野外的蜂巢下手。
风险很高,危险极大。
野蜂足有半个巴掌大,几乎每个蜂巢中都会有一部分觉醒风系魔法元素亲和,飞行速度极快,轨迹极其刁钻。
而且野蜂毒性很强,一口肿胀麻痹,两口化脓溃烂,三口足以杀死一名强壮的战士。
哪怕强大如石斧,也不愿意轻易招惹。
正常情况下,一罐蜂蜜至少能换来一匹健壮的骏马,是妥妥的奢侈品,普通小部落根本不可能出手。
但虎部落不同:它强大且富有!
石斧性格果断,只要喜欢就会马上去做。
她跟大巫说了一声,然后就兴冲冲跑去树屋了。
石斧到时,云漠正站在催发藤蔓,霍莉则在树下的马车边忙活着。
虽然来之前已经知道了,但亲眼见证细细的藤蔓灵蛇般沿着既定轨迹生长、定型,还是带给石斧无与伦比的冲击。
她还很年轻,对过去有限的认知多来源于大巫的口述:
据说在人类文明辉煌灿烂时期,各国都有强大的魔法师坐镇,她们隶属于魔法师工会,根据喜好和立场或四处游荡,或埋头钻研,或效力于不同的国家,彼此竞争,相互交流。
魔法师,最接近神的生物,一人便抵得上一支精英军队,强大者可屠城、灭国……
纵然石斧已算人类中的强者,一斧可劈开数吨重的巨石,却也想象不出究竟要怎样的实力才能以一己之力灭国。
曾经石斧这样问过,大巫笑了,“你还很年轻,以后会更强大,比你自己所能想象的,更强大。”
我也能灭国吗?
石斧心潮澎湃。
对此,大巫只是难得狡黠地眨了眨眼睛,没说能,也没说不能,“孩子,这要看你自己。”
活的人类魔法师……
石斧的脚步不自觉放轻了。
霍莉发现了她的到来,主动上前打招呼,“您好。”
霍莉还记得这位女战士,毕竟那柄巨大的石斧真的太独特了,独特到令人过目难忘。
石斧点点头,才要说话,目光却落到她身边的马车上。
片刻后,石斧对从踩着藤蔓阶梯走下来的云漠说:“你是新来的领主。”
疑问的句式,肯定的语气,石斧声音中的热情肉眼可见的消散。
她看到了人类贵族世界才会有的家徽纹样。
附近这几个部落大多脱离于曾经的联邦,双方的前身本就是敌对立场。
但石斧也做不到对一个比自己还小了好几岁的小姑娘当场翻脸。
霍莉一下子紧张起来,下意识望向云漠。
怎么办,听起来不妙啊!
如果承认,对方明显态度不善;如果不承认,不就成了欺骗吗?
就算现在瞒过去,以后……对方一定会觉得被愚弄,就更不好处理了。
云漠不答反问:“您对王国是怎么看的呢?”
王国……石斧一听这两个字就本能皱眉,脸上写满厌恶。
“很好,我了解了。”云漠笑起来,“看来我们都有相同的敌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