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的手段就更好了。
魔法……
云漠做了几次深呼吸,努力平静下来,回忆着玛雅姨妈讲述的所知不多的一点概念,开始感应周围的魔法元素。
最初,毫无回应。
她没有气馁。
万事开头难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再来!
还是不行。
再来!
直到能抬头看到小河了,云漠才模模糊糊“看到”周围空气中游离的某些绿色光点。
这是一种非常玄妙的感觉,与其说看,倒不如说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第六感。
我知道它们在。
它们分布于密林之中,游离于树冠之外,如风,似雾,轻盈飘荡,尤其以各种植物身上最为密集,木系魔法元素们进来又出去,活泼极了。
啊,多么神奇!
接下来呢?
接下来我要做什么呢?
所谓魔法,正是魔法师和魔法元素合力完成的神迹,云漠尝试着向对方发起召唤。
毫无疑问,摸着石头过河的她现在对一切魔法相关都异常生疏,主打一个硬叫。
而那些绿色的木系魔法元素也显出几分人性化的迟疑,三三两两悬浮在她周围,游弋着,审视着,似乎在评估这是否是一位可靠的合作伙伴。
然后,有的大发慈悲钻入云漠体内,有的则掉头就走,不带一丝留恋。
云漠:“……”
看来所谓的“亲和”也只是相对的,并不妨碍对方不给面子。
不过即便如此,云漠也清晰地感受到了某种改变:
她忽然就对这片密林多了几分亲近和无端的熟悉。
就好像,好像一切本该如此,她本该生活在这里。
之前种种不过是漫长的漂泊,而现在,她回家了。
云漠第一次跨过了支流。
幸亏骑马来的。
这条小河清澈见底,看上去并不深,可两步下去就到了马儿腿根,河中央更有暗流涌动造就的小型漩涡,非常危险。
河水还有些冷,马儿不太高兴地打了几个响鼻,前腿原地扑腾两下,歪着脖子就想往回走。
云漠立刻往相反方向拉紧缰绳,又安抚性的拍拍马脖子,双腿轻轻在马腹磕了几下。
觉察到主人强烈的意愿,马儿只好放弃偷懒,“哗啦哗啦”掀着水花,一鼓作气冲上对岸。
云漠翻身下马,先后退两步避开座驾甩毛溅起的水珠,然后再次给予它言语肯定,“真是匹好马!”
就是跟她一样,还太瘦了,要多多吃草才行。
听到夸奖,马儿得意地甩了甩尾巴,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又低下头啃草。
这边靠近水源,嫩草更多,汁水更足,它很喜欢。
云漠也喜欢:
好多烂木头,好多苔藓,好多菌子!
靠近南岸的水窝里长满了绿油油的水草和水生苔藓,时不时就有陌生的小鱼游过……
鱼汤!
生肉就是最好的饵料,明天她可以单独留一点兔子边角料出来,然后编个鱼篓试试。
因为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云漠在采摘时非常小心,只挑颜色相对黯淡,外貌平平无奇的蘑菇。
先掰断一点,将断口处渗出的汁液涂抹在手腕内侧,等一段时间没有红疹、瘙痒等不良反应,再涂在嘴唇上。
再没有反应,就伸出舌尖舔一舔。
到了这一步,即便对身体有害也不会致命,已经算安全食材了。
云漠挑完好的挨个拍拍蘑菇脑袋,“嘭嘭”,等待孢子落下,这样蘑菇圈就算留住了,以后还会继续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