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云漠这副身体正处于发育期,且刚“死”过一次,迫切地需要睡眠休养,所以醒得也最晚。
朦朦胧胧间,她听见了外面玛雅姨妈和霍莉刻意压低的交谈,“……捡了几颗坚果,不知道能不能吃。”
“……啃食痕迹……烤一下……”
云漠用残存着几分睡意的眼睛打量四周,昨晚的记忆潮水般涌入,大脑强行开机。
对面墙上有一扇窗子,可惜坏了,睡前玛雅姨妈特意翻出来一块旧毛毡挂着挡风。
这会儿边缘被吹得一晃一晃的,照进来的光影也被不断切割成细小的光柱。细腻的游尘被气流裹挟着旋转,水生生物一样灵活。
空气中有淡淡的香味飘来,大约是捡来的坚果烤熟了。
她裹上披肩,穿好鞋子下地,推开嘎吱作响的破旧房门,“姨妈,霍莉。”
两颗凑在壁炉前的脑袋齐刷刷扭过来,“早上好呀!”
玛雅姨妈披着咖啡色的羊毛披肩,编成一条麻花辫的长发整整齐齐盘在脑后,看上去温柔又干练。
“洗把脸吧,小姐。”霍莉取下篝火上方一直翻滚着的铜壶,往装着凉水的盆子里倒了些进去,又递上干净的手巾。
今天早上她又把城堡上下“搜刮”了一遍,意外在厨房角落的柜子里发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陶罐、陶盆,都没什么破损,正好拿出来用。
壁炉内的火苗和淡淡青烟笔直上升,云漠一怔,“啊,壁炉通好了?你们怎么不叫我!”
她的芯子是个大人,更肩负着“领主”重任,因为睡懒觉错过劳动什么的……
“这没什么,好孩子,你前两天还在发烧呢,应该多多休息。”玛雅姨妈过来亲吻她的面颊,又看着她乱糟糟的头发笑道,“来,坐下,我给你梳梳头。”
今天不必再赶路,玛雅姨妈决定将大家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霍莉殷勤地搬过来一张瘸腿椅子,往下面垫了一块木头,确定不摇晃了才说:“小姐,坐吧。”
“啊,谢谢。”云漠乖乖坐下。
其实她可以自己来的,但大家太温柔太亲切了,让人觉得任何拒绝都会伤了她们的心。
热乎乎的壁炉噼啪作响,温暖的手指一下下蹭过头皮,痒痒的,很舒服,很安心,云漠觉得自己仿佛被柔软的云层包裹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一点水分。
然而下一刻,霍莉的话顿时叫她精神一振,“我去准备早餐。”
“什么样的早餐呢?”云漠警惕地问。
求求了,千万不要是煮面包糊糊!
霍莉眨眨眼,“煮……”
她本来也不是专职厨娘,只会做这个和水煮肉。
“啊不!”一听这个字,云漠就开始胃酸,当场弹跳起来,不顾玛雅姨妈和霍莉的惊呼和劝阻,去厨房拿来一只明显小了一圈的陶罐,洗刷干净后注入清水,架在壁炉下面的火堆上,又将大面包横着放上去蒸。
来的路上只能将就,她们的一日三餐几乎都是面包糊糊!
可现在不同了,外面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干净水,何必再吃那种恶心的东西呢?
过了大约半小时,黑面包终于彻底被水蒸气浸透了,变得柔韧而富有弹性。
能切得动了!
霍莉赶紧垫着毛巾取下,趁热切成一指厚的片。
云漠咬了一口。
显然物理形态的改变不足以彻底扭转其本质。
还是很难吃,依旧那么粗糙,坚硬的麦皮时不时刮过喉管,噎得她抻脖瞪眼,必须配着热水才能咽下去。
但软了。
淀粉酶在唾液的作用下迅速转化,反复咀嚼之后,云漠的口腔中已经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