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异世领主成神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冬尾巴还没过完,泥地上的薄冰将化未化,模模糊糊映出晦暗的天空。
伴着“咔哒咔哒”的马蹄声,慢悠悠的车轮碾碎冰层,高高溅起污水,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和水洼里摇摇摆摆的倒影,“吱呀呀”朝远处山丘上那座孤零零的城堡爬去。
“亲爱的,感觉好点了吗?”马车里一位三十来岁的女士饱含担忧地看着身边的少女,抬手摸了摸对方的额头。
还好,退烧了。
“我真的好多了,玛雅姨妈。”云漠变换了下坐姿,趁机活动下坐到僵硬的屁股。
老旧的马车吱呀作响,几乎不堪重负,而偏偏到处都是泥泞难行的泥巴路,全程疯狂颠簸、龟速前进。
说真的,要不是行李太多,走着都比坐车快。
这副身体大病未愈,肢体酸软,嗓音也有些沙哑,偶尔活动幅度大了还会眼前发黑。
但确实还活着。
是的,她是穿越的。
原身的名字音译为“云莫·克劳德”,因种种原因先后失去了双亲,是这个陌生世界某个联邦的没落贵族之后。
作为那对夫妇唯一的后代,年满十六岁的她顺理成章承袭贵族身份,得到一块领地,不等开春就被“流放”。
之所以称之为“流放”,是因为这块该死的领地偏远又荒凉,这个时节又阴冷潮湿,可怜的“云莫·克劳德”就因为长途跋涉,过度疲惫而不幸染病身亡。
玛雅与亡夫没有子嗣,早就将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视作亲生。
见云漠频频看向车窗外,玛雅立刻搂着她安慰起来,又指着远处的黑点说,“瞧啊,那就是我们以后的家了。”
连续颠簸二十多天,别说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就连玛雅自己也吐了不知多少次,浑身上下都快散架了,恨不得像传说中会飞行术的高等魔法师们那样直接飞到目的地!
云漠顺势望去,发现还有一段距离,不过到底能看见了,心中不禁涌起久违的希望和迫切。
那是一座小小的独立的石头城堡,在耸起的山丘上突兀的细长一条,四周没有任何附属建筑,只环绕着黄色的枯草海洋。
虽然看不清细节,但明眼人都能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破败气息,合着远处浓密的乌云,仿佛下一秒就要飞出吸血鬼来。
但……好歹能躺平睡觉了!
风餐露宿的日子她真是受够了!
再这么下去,她还得死!
又走近了一点,那种荒凉之感越发浓烈。
马车内一时安静得吓人。
短暂的停顿过后,玛雅口中条件反射般流淌出翻来覆去说了无数遍的措辞,“或许这些年疏于打理,但这里可是曾经的王国明珠,阿索城,巅峰时期足足有近一万居民呢!”
看着道路两侧几乎与车窗齐平的枯草丛,云漠飞快回忆着沿途看到的断壁残垣,随口问了句,“那现在呢?”
以现在的人口数量和城镇规模来说,单个城市居民过万确实值得骄傲。
但……过往的辉煌没有任何意义。
玛雅明显停顿了下,不太确定地说:“也许,怎么也能有五千,呃,三千,两百……好吧,我也不知道。”
说到最后,她自己都沮丧起来。
与其说她一路都在宽慰云漠,倒不如说是安慰自己。
王城那些该死的杂种!
这个时候给我可怜的孩子分派这样的领地,跟杀人没什么分别!
阿索城,“神明遗弃之地”,一个曾经灿烂辉煌,却因近乎匪夷所思的荒唐原因迅速湮没于历史的传奇。
当初的阿索城有多么繁华、多么富有吸引力,现在的它就多么荒凉、多么令人避之不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家好,我是洛克希韦恩。 在这个超级英雄满天飞、超级反派满地爬的时代,我干了一个富n代最应该干的事情。 什么?当然不是套上紧身衣去当超级英雄了。 我买了一个足球豪门。 至于有没有偷偷让罗宾穿上刺客联盟的衣服去替我【说服】那位一开始不怎么想出售俱乐部的贝卢斯科尼先生,那就不好说了,你可以去问罗宾本宾。
其他 42万字 1个月前
心理学家研究发现,人会因为文化、环境、行业、性格,产生不同的社交距离。 但这个距离感,总会有个区间。 而在ta看来,某人却常常跨过120-360的礼貌距离,跨入0-45 的亲密距离。 可他们的关系,并没有亲密到这种程度。 1
都市 38万字 1个月前
裴熙一觉醒来,成了贵族学院里的“小可怜”。 在原著剧情中,小可怜会成为替身,经历强取豪夺、分分合合、出轨、ntr等虐心剧情后,被无情抛弃,成为主角攻受爱情路上的垫脚石。 然而,当裴熙进入小说世界时,却发现一切大不相同———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暴躁少爷,自诩直男,眼高于顶,却在遇见裴熙的那一刻,心跳失控,卑微哀求。 “我爱你,不要离开我。” 傲慢冷漠的家族继承人,心有所属,却争当小三,搞地下情,在黑
都市 32万字 1个月前
s丑的西维娅落地哥谭。天上蝙蝠灯,面前黑漆漆。 横批:天要亡我。 问:顶着周可儿妆如何在哥谭生活。 西维娅:首先,你得是魔法少女,或者会点异能,方便从黑漆漆面前溜走。 (某人不赞同的目光) 其次,你得和哥谭各大势力友好往来,消息灵通方便跑路。 (各势力愤愤不平的眼神) 当然,你最好再叠个哥谭首富的流落在外的凄惨崽崽马甲。 (管家对此有话要说…) 最后,藏好你的马甲。
都市 104万字 1个月前
迟轲晋升总监当天猝死了,享年26岁。 作为被996黑公司蹂躏过的打工人,他死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来世一定要每天睡满八小时。 然后他就穿到了豪门狗血文里被迫007的霸总特助身上。 这本小说迟轲看过,从十五岁记到二十五岁,因为同名同姓,代入感极强。 霸总凌晨三点给特助打电话时,他气得手脚发麻;霸总为追真爱无故缺席会议时,他火大到口腔溃疡;霸总强迫特助去找医生做换心手术时,他国粹不要钱的往外蹦…… 简而
都市 53万字 1个月前
朗焰穿书后,被系统要求扮演好“渣攻”的角色。 从小博览群书的朗焰非常自信,表示这种“渣攻”这种角色扮演起来毫无难度,保证轻松完成任务。 面对目光空洞地签下离婚协议书的雌君—— 朗焰一把撕了协议,自信地说出了二十一世纪最经典的渣攻语录:婚我是不会离的,现在社会压力太大,你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也是胡思乱想,不如找个工作干着,钱少点没事,我会养你的。 雌君:? 面对打翻水杯而跪求惩罚的雌君—— 朗焰随手丢
其他 3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