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之我又穿回来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这边,叶果他们五个人也开始忙碌起来。
叶筝看了下伙房准备的食材,除了一桶米之外,就是十几颗超大的莲花白,然后附带一些调料跟猪油,猪油里面零星可见几块小小的油渣。
这种条件可以说是非常不错了,平时拾棉花的时候,大多伙房都是一人送两个馒头,外加一些咸菜,稍微好一点点的会一人发一根火腿肠。
“叶筝,看什么呢?快来切菜,别想偷懒。”朱丽叶撅着嘴吼了一声。
“你们俩弄就好了塞,我去男生那边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吃的,天天吃莲花白,我都快变包心菜了。”说着叶筝便打了个摇摆手跑了。
朱丽叶气的差点没拿刀冲过去,她就知道这死丫头会借机偷懒,不弄菜不说,居然还找理由跑去玩,一会不让她吃饭,小样,让你皮,想到这里朱丽叶又干劲十足。
叶果跟朱丽叶洗菜,切菜,弄生姜大蒜等调料,罗密跟陈磊则是拿着两根绳子去边上的树林里面拾干树枝,一会用来生火。
叶筝顺着棉花地边走到边上的树林子,里面除了挺直的白桦,胡杨之外,还有一些沙枣树跟红柳,仔细看树根边上的沙土堆里就能发现,上面冒着许多脏兮兮的小蘑菇,叫做胡杨菇。
胡杨菇,又叫“沙蘑菇”,一种生长新疆沙地一带胡杨林里的野生蘑菇。
这种蘑菇是由胡杨树叶沉积腐烂后的菌类产品,纯属天然绿色食品,具有独特的降血脂、防癌抗癌、延年益寿之功效。
其味甘、入口脆嫩,晒干之后用来炒五花肉或者炖鱼片汤,是再好不过的美味佳肴,到了2010年的时候这种菇的价格,几乎一路飙升到了一斤380块钱左右,不过在现在这个年代,吃这种菌菇的人并不是很多。
因为蘑菇生长于胡杨林、灌木丛下的沙土中,不但找起来麻烦,而且洗起来也费时费力,还特别的浪费水。
叶筝想了想,还是决定摘一些回去,一会烧一锅鲜美的蘑菇汤喝喝,不过这清洗?看来无论如何都要使用一下清洁术了,要不这蘑菇,怕是把带来的水用完都洗不干净。
想到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舌之欲还要使用灵力,叶筝就不免一阵肉疼。
但俗话说,少的不去多的不来,今天这顿饭若是做的同学们满意了,那身体产生的灵气,说不定会比使用的多出好几倍呢?顿时,叶筝又觉得值,非常值!
指尖上丝丝的灵气像是一根看不见的丝线,带着叶筝在林子转悠,长在树根边和沙子下的大蘑菇,被她一找一个准儿,随后叶筝又将这根“丝线”放到了林子里的草丛边上,突然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落进了叶筝视线。
叶筝双眼死死地盯着那只野鸡,慢慢的蹲下身子从地上捡起来一块手掌大的石头,然后调动体内仅存的灵气游走到了手腕,然后猛的蓄力将手中的大石块扔向了不远处的野鸡。
可怜的野鸡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被叶筝的石头给砸飞了魂儿,连带边上的大树都几乎遭了秧,几乎差点被砸断,可见叶筝的力气有多大。
仅仅这一瞬间的功夫,叶筝就有种身体被掏空了的感觉。
其实主要是昨晚才刚刚产生一点灵气,一晚上的时间,在身体里转了两个小周天不到,就被她这么用,当然会有些吃力。
叶筝走过去将野鸡提了起来,嫌弃的看了一眼差点被她解体的野鸡,然后又从边上捡了十几个野鸡蛋放进了花兜里,可以说是将这一家老小连窝都端了。
现在的叶筝的脸色看起来有几分苍白,再加上身子本就单薄,脖子上挂着一个鼓囊囊的花兜,老远看去就跟个袋鼠一样,好像随时都会因为前面的重量而摔倒,叫人看了忍不住替她捏一把汗。
叶筝看了看天空,时间似乎差不多了,抬脚就准备往回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萧楚在天秋关一战封侯,结果被天子叫回京师,大门一关,命令他给自己捧臭脚。 他闷在京州第二年就开始摆烂了。 这宫闱上下全是死人骨。 看内廷,逐膻如蚊蝇,看百官,叩头如捣蒜。 他插科打诨寻花问柳,在风月场上混成了风流天下闻的“四公子”,就为了疯!跟着遍地烂疮一起疯! 直到他遇到了裴钰。 萧楚看上他,有一个特别的原因:骂人狠。 可能还有些相貌漂亮的缘故。 总而言之,他就喜欢裴钰那些不痛不痒的打骂,不管
其他 41万字 1个月前
曲远被许凌的仇家差点害死,而自己的男朋友慌乱的抱着同样受伤的许凌逃离时,他才知道,自己活在一本书里,主角是他的朋友许凌。 许凌坚强不息,慢慢觉醒了炼金的能力,一级一级如同打怪般的升上去,最终成了数一数二的一级炼金师,被无数人追捧着,甚至俘获了沈家小儿子的心, 后来,还被人发现他跟名门曲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最终名利双收,走上人生巅峰。 而曲远就是为救许凌甘愿去死男朋友还暗恋着许凌的配角,还是个二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俞爱宝穿成了年代文里的漂亮炮灰,年纪轻轻,上有婆母,下有儿媳,二十几岁就当了奶奶。 面对这个构成复杂的家庭,她这辈子只干了四个‘了’: 婆母被她搞怕了、外甥不敢作妖了、儿媳被她流放了、日子给它过美了。 总结:这辈子她只想好好的,谁都别来沾边!
都市 116万字 1个月前
林竹新无意中发现他们可能生活在一本言情小说中。 而他最好的哥们楚沐风就是这个世界的深情男二。 说好听的是男二,可纵观全文,他压根就是一个舔狗备胎,为了女主奉献一切,却被当成男女主恋爱y的一环,虐心又虐身。 最后因为女主小命都没了,女主转头就跟男主拿着他的财产踩着他的尸骨he了。
都市 78万字 1个月前
有一天,boss对琴酒说:“g啊,组织需要你出去做卧底。” 琴酒:?您是不是搞错了我的技能点? boss说:“没事的,这个任务唯有你能够完成。” 琴酒看着那个“向世界第一杀手学习”的计划:…… 琴酒:??真的有人会相信我背叛了组织吗? boss说:“没关系,我会帮助你的。” 琴酒看着公然向全世界宣布自己叛逃的boss:…… 琴酒:???您确定我离开之后组织还在? boss说:“不要紧,卧底会为组
都市 33万字 1个月前
慕月下贵为郡主,封号明珠,恣意任性,偏偏婚姻却不能遂意。 她与宋晋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 一个在京城贵女中也是独一份的高高在上,前呼后拥, 一个牵着一匹青骡背着冷透的干粮进入这京师繁华地,在一众富贵公子中垂眸独行。 月下不要的婚姻就是不要。 她与太子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哪怕逆父命,违太后,她也要和离。 二嫁之身,依然登后位,做国母,高高在上,月下该是遂意的。 直到她亲手点燃帐幔,火烧坤宁宫, 无人
其他 7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