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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0(26 / 39)



《私人野犬[重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以沫度过岁月的,不会是郑秋白。

第一年春天,叶聿风结婚了,弟妹住进叶宅,郑秋白也收拾好了行李,带着他的下属和团队离开燕城来到了津海。

叶长流没有亏待继子,在津海市中心给他买了两层大平层,一层四百平,上下打通,还叫家里几个了解大少爷的习惯和口味的佣人一起过去,照顾继子的起居。

有熟面孔的人,合口味的饭菜,新城市的生活也不再难以适应。

就是这两层房子实在是太大,人也太少,佣人们总是很安静,所以郑秋白偶尔也会在忙碌的工作结束后,觉得孤独。

越孤独,他便越努力工作,人足够累的时间,孤独都成了一种奢侈。

房地产也属于一种投资生意,能不能赚钱,主要看拿下那块地皮周围的各式资源未来发展情况预测。

有关未来预测的规划,集团内部的发投部说不准,但津海的城规局说得准,人情就这样产生了。

再者,地产商要拿到地皮,就必须竞标,竞标会绝对公平公正吗?那必然不可能。

不说地皮,只要是金额高于一千万的项目,70%已经在多方交涉下内定了结果,竞标无非是把程序走一走,流程合理化。

如何内定,看得也是人情。

郑秋白酒量只能算中等,每次有这样拓宽关系的人情局,都要带着阿良和另一位酒量不错的助理。

阿良说,郑总喝多了也不耍酒疯,只喊冷,有点可怜样。

另一位助理道:“郑总这反应还挺少见。”越喝越热,越喝越上头不才正常?

阿良说:“这样也好,喝多了就裹被子上床睡觉,省得做错事,再惹乱子。”

“能少喝点才是最好的。”郑秋白一个爱酒人士,到津海后,都不得不借助些解酒养肝的药物了,不然第一天上班一定哪哪都不舒服。

郑公子觉得就是酒精和熬夜的问题,他不肯承认,是他现在已经有点上年纪了。

生意场上酒桌结束后,去潇洒的场合也就那么几个,KTV的国王间,夜.总会的皇帝套,陪酒的靓女都是列队进来的,又唱歌又跳舞,有的还会弹手琵琶古筝,没有才艺空有张脸,到不了这些包房来。

也有客人的喜好是靓仔,这样的人还要区分招待,郑秋白大多数也会在这第一个包间儿里,他不是自找乐趣,而是一种投诚,也能迅速与对方在共同的‘癖好’上拉近关系。

郑总这样的青年才俊,不少小男生暗中瞄准他,飞媚眼给他,进了包间陪谁喝酒戏耍都是陪,能陪个帅的,总归是赚。

郑秋白在生意场上很风趣也风流,来者不拒,从不扫兴。

可大概只有陪他的小男孩知道,那搭在肩膀或腰上的手永远是虚虚的,没有摸实,衔去喂食的水果,也从不会趁机揩油他们的指尖。

小男孩里有个叫Q.Q的,一头打薄的碎发刘海,大大眼睛,唇红齿白,笑起来有酒窝和小虎牙,是很可人的长相。

第一次听他自我介绍时,有大佬笑出声,问他是不是企鹅变得,当下可有个比会所小Q更出名的Q.Q。

小Q眨巴着大眼睛实话实说,“老板,我没读过多少书,领班要我们起英文名,我只知道Q.Q,我想着,这听起来不也很可爱,正好合适我。”

郑秋白在应酬场合,很少发自真心的笑,那天也是被逗乐了。

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读书,没文化可不是好事。

小Q说:“我是孤儿,也没读书那根筋,社会救济供我去念书,太亏本啦,不划算。”

小Q十七岁就出来闯社会了,一开始还老实洗盘子端碟子,后来因为长得不错,挨过点欺负,一气之下,就做这行了。

与其给人白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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