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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身白色的毛呢套装,短裙至膝上方,腿显得更为修长,“思远,吃过饭了吗?”
孟思远正在记备忘录,昨天睡得晚,感觉昏昏沉沉的,怕忘事,随手将下午要干的事记下来。
她听到有人喊自己,手机还没放下,转过头去时,就看到了高层们站在她身后,视线看到老板时,他也看向了自己。不知为何,她下意识避开了老板的视线,转而向一群领导们点头笑着打招呼,再回答了刘嘉欣的问题,“我正要去吃饭。”
“中午准备吃什么?”
“去买杯咖啡,顺便买个三明治。”
刘嘉欣笑了,“一个三明治下午不会饿吗?”
“够的。”
“一起去吃饭吧。”
孟思远话音刚落,就听到老板发了话,她抬头向他看去时,他正看着自己。
其实她有些怕他,跟领导打照面,她只是会紧张下自己的表现。但看到他时,好几次他的眼神都没有任何笑意,更像是毫无情绪的淡漠,她觉得这样比虚伪与打量的目光更让人害怕些,可能是这个人没有任何感情,没人喜欢被无视。
她不知要做何种回应时,他的眼神就已挪开,耳边已传来电梯到达的声音。
刘嘉欣没觉得奇怪,孟思远算是中层,话口在这,老板发话也正常,“走,一起去吃饭。”
吃饭地并不在附近,孟思远没有车,不敢跟着刘嘉欣去坐老板的车,出电梯时就跟在了自己领导的后头,蹭了胡志锋的车。
孟思远在这些社交上,一向秉持着少说少错的原则,更不会主动出风头。今天这顿饭,一桌的高层,她加入就已经有些尴尬了,旁听就好。
吃饭的地方倒是很不错,就算在位次上看他们都谦让着,她也有自知之明地坐近门方向的位置。然而这个方向,正对面的是老板。
早上到现在孟思远就喝了杯拿铁,挺饿的,凉菜上后,见对面的动了筷子,她也开始填饱肚子了,边吃边听着他们闲聊。
看见上了盘卤鸡爪,转到自己面前时,她夹了一只。
回京州后,她还没有找到过好吃的鸡爪。之前在a市,吃过一家私房菜,鸡爪是特色之一,她多去几次后,老板认识了她,能让她单定鸡爪。她几乎是每周定两次,下班后瘫在沙发上啃鸡爪看电视,那是生活中为数不多的放松时刻。
孟思远本不抱希望的,却是没想到这个鸡爪很好吃,卤得鲜美而入味,她不喜欢软烂到脱骨的,这还带着一丝嚼劲。卤料不错,多吃也不会口渴。
唯一缺点就是,这种饭局上,啃鸡爪不方便。她抬头看了圈,果然,除了她,就没人主动吃鸡爪的。她很想把这一盘都吃了,但是不可以。看量是一人一只,她最多吃两个。
即使觉得为了不浪费,多吃点也没什么,但小时候关于餐桌礼仪被她妈教训了太多次:不要先动筷子,一个菜不要夹太多次,只夹自己这侧的菜,按人数算的菜不能多吃,就算别人剩了也别吃。她家条件一般,亲戚们的经济条件都很不错,每次聚会带她出去吃饭前,妈妈都要嘱咐她,末了再加一句,不要让人瞧不起。
她边吃边想,不知道这家饭店能不能单独打包鸡爪,但感觉不太行,这家消费不算低,断然不会做这种生意。
吃完第二只,孟思远下意识看了眼那盘鸡爪,依旧没人动,但她端起了茶喝。他们在讲北美市场,细一听,像是老板要去美国考察市场。
“对了,思远之前在美国读书的吧。”
是领导胡志锋开的口,这是让她有机会加入话题。她放下茶杯,“是的,去读了研,毕业后工作了一年再回来的。”
“还工作了一年的啊,那你还挺厉害的。今年好几个朋友的小孩刚毕业就从美国回来,说找不到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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