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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430(75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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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发现明照临买早饭回来了。

皮蛋瘦肉粥,葱油饼,茶叶蛋。

“是我们以前去过的粥店,那条街上不少店铺的招牌换了,这家店还开着。”明照临笑道。

“毕竟三年时间不短,很多店都撑不过去的。”路回随口说道。

“嗯。”明照临的笑里掠过一丝黯然。

洗漱后,路回坐到餐桌前。明照临把他的手机要过来,输自己的手机号。

“你手机号换了?”路回问。

“换了。”郎善彦回家后,便把儿子塞给路简,拉着她狠狠亲了一口,跑回屋翻他在义庄解剖尸体时画的图。

路简将助眠用的红枣煮水放儿子跟前:“你阿玛怎么了?”

郎回心说他喝了我灌的心灵鸡汤,嘴上说:“他想救月叔叔。”

路简:“月红招?他不是绝症吗?”

郎回喝了一口红枣煮水:“肺上有积聚,切了许是能活,但阿玛没切过,他在琢磨能不能切。”

路简站起身,顺着门缝往屋里看了一眼,见人趴在桌上比比划划,坐回炕上:“比白日里半死不活的样子好多了,肺还能切呐?”

郎回:“洋大夫那边没有不能切的。”

路简:“也是,他们卸起胳膊腿的利索劲也就比我差一点吧,但我卸胳膊腿会死人,他们卸了却能活人,真稀罕,是不是因着他们把那什么,血管给缝了?”

郎回:“对,妈妈你真聪明。”

路简得意:“都是你阿玛念的,喝完了?那就睡觉去。”

郎回被赶回卧室,他换了睡衣,对菲尼克斯和明照临说:“我觉得三个人一起有点累。”

如果说两个人进行通感的话,就是两根弦接在一处,但三个人通感时,就意味着有一根弦要做另外两根弦连接的平台。

昨晚联系知惠和露娜,今天连接明照临和菲尼克斯,郎回都是消耗最大的那个。

银发小猎人和金发小少爷聊了一阵,气氛略生疏,好在没掐起来。

明照临主动说了三人通感的事,把郎回分享给他的五人组姓名、国籍、时区都介绍了一遍,言语中透着一股“我和寅寅更亲近”的炫耀,接着他又介绍了自家的壁炉、纺织机、羊、马、狗。

菲尼克斯觉得他那边传来的羊圈味儿太重了,但出于礼貌,他也介绍了家里的图书馆,窗外的游泳池、橡树林。

明照临看着他家被塞满的、高高的书架,心里有点羡慕,如果舅舅能看到这么多书,一定会快乐到飞天上去。

这两个孩子出身的环境、文化、国家、家庭都截然不同。

明照临穿着狼皮大衣,踩着鹿皮靴,戴着厚实的帽子,坐在羊圈旁眺望被晚霞映红的高山。

菲尼克斯穿着小西装,脖子戴小领结,坐在小别墅的皮质沙发上,享用从落地窗透进来的晨光。

这两个孩子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白白嫩嫩,小脸挂着婴儿肥,眼睛大,睫毛密,让人很想掐掐那鼓鼓的小圆脸。

郎回内心乐观,小朋友们第一次见面,认识一下就可以了,交朋友可以慢慢来。

可惜他现在的极限就是三人通感,他只能把两根弦拉到自己这根弦上,再多的话就觉得自己的弦会断,导致被迫掉线,不然拉上知惠和露娜,五个人每天都能免签旅游。

菲尼克斯拉拉郎回的衣角:“你爸爸要做手术吗?”

郎回回道:“嗯,不过病人不一定答应做,我阿玛八成还是只能在义庄做研究,但作为医生,知道有这么一条路子能琢磨,他心里会舒服很多吧。”

月红招的确可怜,但郎回对月红招并不熟悉,先前对郎善彦说那么多话,也不过是为了宽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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